廈門一已婚男子給情人轉帳60多萬,引發一場官司

2021-01-18 海峽導報社

丈夫送錢給情人,妻子能否起訴討回?近日,海滄法院就判決了這麼一起「家務事」,丈夫單方面贈與第三者財產,兩年內給出軌對象轉帳60多萬元,由此引發一場官司,妻子起訴維權鬧上法庭。

法官提醒說,如今因第三者插足而導致家庭破裂的情況屢見不鮮,由此引發的相關問題應引起注意。

1妻子起訴:丈夫婚內出軌,送錢給第三者

劉女士與羅先生辦理婚姻登記已多年,婚後育有一女,夫妻二人原本感情挺好。直到羅先生遇到了第三者李小姐。

有一天,劉女士意外發現,自2017年7月至2019年5月,羅先生累計向李小姐銀行帳戶轉帳53次,共計529679元、向李小姐微信轉帳101853元。

為此,劉女士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確認羅先生與李小姐之間的違法贈與行為無效,李小姐應全額返還所有錢款,並承擔案件訴訟費。

妻子劉女士認為,這60餘萬元是丈夫羅先生私自贈與第三者李小姐的財產。

然而,對此李小姐卻有不同看法。她答辯稱,其與羅先生資金往來並非贈與關係,而是雙方合夥經營培訓機構的「資金往來」。李小姐稱羅先生與其存在不正當男女關係沒有事實依據,究其原因,是夫婦倆因與其在商業合作中發生糾紛而「惡意中傷」。

不僅如此,李小姐還說,雙方之間除了合夥經營外,其他往來的款項系羅先生借款、與其合作炒房等,根本不存在婚外情一說。

2法院判決:贈與行為無效,送的錢要返還!

海滄法院審理後認為,本案系贈與合同糾紛。劉女士與羅先生系合法夫妻。關於羅先生與李小姐的關係,從羅先生與李小姐的微信聊天記錄和簡訊往來記錄、李小姐的多次報警記錄、羅先生與李小姐在公安機關籤署的《治安調解協議書》等證據可以看出,羅先生與李小姐之間存在婚外不正當男女關係。在其二人存在該種關係的情況下,羅先生轉帳給李小姐款項,李小姐實際接收了款項,除非有相反證據證明轉款系其他合法經濟往來,否則即應認定為贈與。

故劉女士以羅先生侵犯其夫妻共同財產為由,要求認定羅先生對李小姐的贈與行為無效,於法有據,應予以支持。

據悉,李小姐此前曾轉款15萬多元給羅先生,該部分款項系雙方合法經濟往來,當事人均同意予以扣除。另外,李小姐在2017年-2019年期間曾微信轉給羅先生11200元。法院認為,羅先生未抗辯這筆11200元的款項系其他經濟往來,則該款宜從李小姐應當返還的款項中扣除。

因此,近日海滄法院作出一審判決,確認被告羅先生與被告李小姐之間的贈與行為無效;要求被告李小姐返還原告劉女士款項461884元;駁回原告的其餘訴訟請求。

法官說法

送錢給第三者,為什麼要返還?

夫妻雙方的權利和利益受法律保護,婚外情不僅會受到社會譴責,相關利益亦得不到法律保障。

法官說,有證據證實二人存在婚外不正當男女關係的情況下,一方轉帳給另一方款項,另一方實際接收了款項,除非有相反證據證明轉款系其他合法經濟往來,否則就應認定為贈與。夫妻一方對婚外異性贈與財產的返還範圍並非當然排除小額款項,只要款項符合贈與用途同類性、目的一致性、時間緊密性等關聯特徵,則該筆或數筆小額款項應整體納入全部返還款項的範圍。

本案中,羅先生贈與李小姐的案涉款項應屬於羅先生與劉女士的夫妻共同財產,羅先生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錢款贈與李小姐,既非日常生活需要,又未取得共有人劉女士的同意,嚴重損害了劉女士的合法權益。羅先生的贈與行為以及李小姐的接受贈與,是基於雙方不當的男女關係,違反了公序良俗原則,該贈與行為無效,故羅先生轉帳給李小姐各筆款項中,除能證實系其他合法經濟往來以外的其他款項均應返還劉女士。

律師說法

出軌引發維權「4問」

1問:送錢給「小三」,能否討回來?

福建自暉律師事務所主任林敏輝律師:如果出軌一方贈送財產給「小三」,無過錯的配偶有權要求「小三」返還受贈財產。因為,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只要無過錯的配偶一方對出軌方的贈與行為不予追認,出軌方的贈與行為就侵犯了無過錯方作為財產共同所有人的利益,就是無效的,無過錯方有權要求「小三」歸還受贈財產。也就是說,「小三」獲取的錢財都屬於非法所得,隨時都有可能被原配通過法律程序討回。

2問:微信記錄,能否當出軌證據?

林敏輝: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微信聊天記錄可以作為證據使用。當事人提供電子證據的,應當採用截圖、拍照或錄音、錄像等方式對內容進行固定,並將相應圖片的紙質列印件、音頻、視頻的儲存載體(U盤、光碟)編號後提交法院。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提供微信、微博、QQ等聊天記錄作為證據的,應當對用戶個人信息界面進行截圖固定。

3問:與「小三」合買房,房子該歸誰?

林敏輝:如果是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共同購買的房子,該部分的份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另一方可以起訴要求分割這部分財產。這樣合買的房子首先要確定出軌一方和第三者之間的份額,再將這部分份額作為夫妻共同財產依法進行分配。

4問:給「小三」買房,升值算誰的?

廈門大學法學院教授、福建聯合信實律師事務所執業律師(兼職)黃健雄:如果一方將共同財產擅自贈與婚外人,這種贈與應是無效的。主要考慮是對於共同財產的處分必須經過雙方協商一致。我國安徽省之前曾有一個案例,丈夫給「小三」80萬元去買房子,產權在「小三」名下,後來房子升值到300萬元,對于贈與無效大家沒有爭議,但對於究竟應當返還什麼存在爭議。大家最後還是覺得應當還錢。即當時給了什麼就應返還什麼。如果你是給錢讓人家去買房,那麼返還的就是錢,如果你是把自己的房子過戶給人家,那麼返還的應當是房子。

導報記者 陳捷 林彬彬通訊員 海法/文 陶小莫/漫畫

相關焦點

  • 江西一已婚男與情人分手 欲掐死情人女兒被判刑
    江西一名已婚男子和情人分手後,欲掐死情人女兒後自殺,施暴未果主動投案。近日,江西省樂平市人民法院判決該男子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 據江西省樂平市人民法院12月18日消息,江西一已婚男子袁某和小花(化名)是戀愛關係,因情感糾紛闖入小花女兒彭某家中並欲掐死彭某隨後自殺,施暴未果,當日主動到警方投案。
  • 女子長期做已婚男情人,誕下非婚生子後將男子訴至法院要求賠償
    一、事情經過男子婚內出軌秦某某(男)已婚,並育有兩名婚生子。蔡某某(女)、秦某某於2011年11月在某地市高級會所相識,當夜即發生兩性關係,此後蔡某某成為秦某某長期的情人。2013年蔡某某被查出懷孕,秦某某於2013年8月28日通過銀行轉帳三萬餘元給蔡某某。
  • 【遼陽檔案】一紙婚書引發的一場官司
    但這項制度執行的並不好,因未按規定領取婚書引發的糾紛甚至官司時有發生。這不,遼陽縣在1930年就發生了一起由一紙婚書引發的一場官司。圖為1930年吳萬志和靳玉蓮的婚書 官司的主角之一是東北邊防軍第二十四旅步兵第四團第一營第二連排長吳萬志
  • 重慶一已婚健身教練發現情人出軌,以發私密照及不雅視頻給其丈夫作威脅,索要30萬分手費,法院:敲詐勒索
    近日,據瀟湘晨報報導,事發重慶,一名已婚健身教練吳某偉與有夫之婦譚某有私情,兩人的戀情沒多久,吳某偉發現了譚某還有其他的情人。一氣之下,吳某偉以手上持有的兩人的私密照片以及不雅視頻作為威脅,索要30萬元的分手費。迫於無奈,譚某向吳某偉支付了2萬元。
  • 南寧已婚男子出軌女鄰居,分手後將女鄰居告上法庭,男子獲賠14萬
    據報導,廣西南寧已婚男子出軌女鄰居,分手後拿到14萬。2018年6月已經結婚的廣西南寧男子潘某認識了住在同一小區的王某,很快發展成情人關係,潘某通過轉帳520,1314等不同等額的紅包來表達自己對王某的情誼,甚至信用卡都給了王某。
  • 廈門一已婚男同時與4名女子交往 還冒充華僑
    原標題:已婚男同時與4名女子交往導報訊(記者 黃敏江 通訊員 思公政)他冒充華僑,請路過女子幫提現;他以男女交往為名,詐騙4名女子。日前,蓮前派出所抓獲3名嫌疑人。「華裔」求路人幫提現12月12日晚上7點,蓮前東路國貿新城公交站,一名穿著像成功人士的男子上前搭訕路過的年輕女子阿香。男子說,他是新加坡華裔,身上沒現金,此時銀行關門無法兌現,要借阿香的銀行卡取姐姐打來的錢。其間,一個境外電話打到阿香的手機上,對方自稱是男子的姐姐,稍後會打5000元到阿香的銀行帳戶上。
  • 重慶一已婚健身教練情人劈腿,男方發現後以發私密照威脅索要30萬
    近日,有媒體報導了這樣一則案件,在重慶,一名已婚健身教練吳某偉與有夫之婦譚某有私情,兩人的戀情沒多久,吳某偉就發現了譚某還有其他的情人。一氣之下,吳某偉以手上持有的兩人的私密照片以及不雅視頻作為威脅,索要30萬元的分手費。迫於無奈,譚某向吳某偉支付了2萬元。
  • 打一場離婚官司得花多少錢?廈門標準最低為123元
    普通人打一場離婚官司得花多少錢?昨日,記者就此進行了調查。  記者向多位法官諮詢證實,目前就是依照這一標準收取離婚案件的訴訟費。不過,在一些情況下,訴訟費是可以減半收取的,如以調解方式結案或者當事人申請撤訴的,還有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案件。也就是說,在廈門打一場離婚官司,最低的訴訟費用是123元。如果原告沒有在期限內預付訴訟費,會被視為撤訴。
  • 夢見情人懷孕了是什麼意思 已婚男人夢見情人懷孕了是什麼意思
    已婚女人夢見穿新鞋,夫妻會相親相愛。未婚女子夢見穿新鞋,會嫁給一位寬宏大量聰明能幹的男子。未婚男子夢見穿新鞋,不久能得到戀人的愛。夢見買鞋—夢見買鞋,很快要去旅行,商人夢見買鞋,生意會興旺。夢見修鞋—鞋匠夢見修鞋,會影響自己的前途。夢見穿舊鞋—倒黴的日子會到來。夢見鞋子丟了—災難會臨頭。夢見偷別人的鞋—朋友會與他為敵。夢見用鞋打人—職位會被提升。夢見送鞋給別人—會應邀出席婚禮。
  • 男子在情人出租房強姦女同事
    導報訊(通訊員 鄭開捷 黃從餘記者 楊豔娜)已婚男子覬覦女同事美色,便威脅要撞死女同事的兒子,將女同事強行拉進自己情人的出租房對其進行強姦,這一幕都被走廊監控拍個正著。11月14日,犯罪嫌疑人林某典以涉嫌強姦罪移送長泰縣檢察院審查起訴。27歲的長泰人林某典與24歲的河南人王某均是長泰經濟開發區某公司的員工。
  • 已婚男子和女子發生私情,發現出軌拿私密照威脅30萬,獲刑10個月
    說到出軌的事件各位並不陌生,很多婚姻中的男子認為家中的妻子沒外面的女子好看,於是就動了心思外面找一個情人,但是這樣的事情終究會被發現,最後結局也是傷了很多人,有的情人因為懷了孕而威脅男子,還有的被媳婦發現最後鬧得要離婚,而今天的事件發生在重慶,是一位已婚男教練和女子有了私情,但是這位男教練發現該女子不僅和自己有私情
  • 已婚男出軌偷情女鄰居,結果一分手就把情人告上法院,還索賠14萬
    案件回顧事情的起因要從2018年說起,已婚的申請人潘某(男)與離異的被執行人王某(女)因住同一小區而於2018年6月結識,並確定了情人關係。雙方交往過程中,潘某多次通過銀行、微信向王某轉帳,同時潘某還將其名下的建設銀行信用卡交由王某保管、使用。期間,王某使用該信用卡消費了6萬餘元。
  • 已婚男將情人裸照發給其前夫及兒子,被批捕
    內蒙古赤峰男子趙某某(男,已婚)在網上結識張某某(女,離異)並逐步發展成情人關係。之後,張某某提出斷絕情人關係,趙某某便登錄張某某微信,將張某某裸照發布在其朋友圈,又發送給了張某某好友、前夫以及兒子,並在短視頻平臺上進行發布。
  • 英已婚警察與情人親熱叫老婆名字,情人不顧十年感情將其告上法庭
    據《太陽報》7月13日報導,英國一名已婚警察與情人幽會,在床上喊出自己老婆名字,情人當場分手還將警察告上法庭。60歲的達林·伯明罕是倫敦警察廳的警官,在工作的30年間,人們對其讚不絕口。49歲的情人莎倫·墨菲向警方舉報了伯明罕,並以騷擾指控將他送到了法官面前。據稱,當時伯明罕與莎倫在酒店幽會,兩人在床上調情時,伯明罕錯將莎倫的名字喊成了「凱倫」,這是他妻子的名字。此前,伯明罕就曾表示永遠也不會離開自己的妻子,於是忍無可忍的莎倫當場結束了這段長達十年的婚外情。隨後,她將伯明罕拉黑,切斷了與他的所有聯繫。
  • 已婚男子謊稱在銀行上班,4年通過陌陌探探微信騙了8女友40多萬
    為騙財,四川隆昌男子晏某竟隱瞞自己已婚且無固定工作的事實,謊稱自己在銀行上班,通過社交軟體,4年間與8名女子以婚戀之名交往,騙取8名女友40多萬元。7月18日,成都商報客戶端記者從隆昌市人民法院獲悉,法院於近日對該案作出宣判,晏某因犯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七年。
  • 已婚男出軌偷情女鄰居成績一離婚就把情人告上法院還索賠14萬
    案件回想 事件的緣由要從2018年說起,已婚的請求人潘某(男)與離婚的被實施人王某(女)因住同一小區而於2018年6月結識,並斷定了情人相關。兩邊來往過程中,潘某多次經過銀行、微信向王某轉帳,同期潘某還將其名下的建樹銀行信譽卡交由王某保管、運用。時期,王某運用該信譽卡損耗了6萬餘元。 2019年4月,兩人結束情人相關。
  • 已婚男出軌,偷情女鄰居,結果一分手就把情人告上法院,還索賠14萬
    案件回顧事情的起因要從2018年說起,已婚的申請人潘某(男)與離異的被執行人王某(女)因住同一小區而於2018年6月結識,並確定了情人關係。雙方交往過程中,潘某多次通過銀行、微信向王某轉帳,同時潘某還將其名下的建設銀行信用卡交由王某保管、使用。期間,王某使用該信用卡消費了6萬餘元。2019年4月,兩人結束情人關係。
  • 廈門一男子與女兒家教婚外情,情婦攜私生子住主臥與原配生活6年
    11月11日,據報導,廈門湖裡區法院調解了一起離婚案,已婚男子王某出軌女兒的家教,並與情人吳某所生一私生子,情人母子與原配陳某母女生活在同一屋簷下6年。陳某在女兒18歲成人後,決定離婚,並向丈夫王某索要補償費305萬。
  • 已婚男子帶有夫之婦入住酒店幽會,引發一場悲劇
    臺海網9月6日訊(海峽導報記者 陳捷 通訊員 湖法/文 陶小莫/漫畫)已婚男子帶有夫之婦入住酒店幽會,不料,當晚雙方在酒店房內激烈爭吵後,女子爬出窗戶墜樓身亡。事發之後,女子的父母、丈夫和兒子狀告男子和酒店,要求共同賠償150萬餘元。這種情況,究竟誰來擔責?近日,湖裡區法院開庭審理了這樣一起特殊的索賠案件。最終,與女子幽會的已婚男子被判承擔部分責任,賠償30萬餘元給死者家屬。1起因有婦之夫和有夫之婦開房幽會張某是一位已婚男子。
  • 一男子要求「挖墳掘墓」與馬拉度納驗DNA認親,自稱只求名分而非金錢
    【環球時報記者 劉皓然】「這將是一場大戰」。一代足球巨星馬拉度納剛下葬不久,圍繞他的遺產爭奪戰已初露端倪。馬拉度納生前私生活複雜,情人、私生子女眾多,由於猝死之時尚未立下遺囑,輿論推測球王生前的孽緣情債將紛紛找上門來認親、索賠,或掀起一場曠日持久的法律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