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騙財,四川隆昌男子晏某竟隱瞞自己已婚且無固定工作的事實,謊稱自己在銀行上班,通過社交軟體,4年間與8名女子以婚戀之名交往,騙取8名女友40多萬元。7月18日,成都商報客戶端記者從隆昌市人民法院獲悉,法院於近日對該案作出宣判,晏某因犯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七年。
案發
女子報案稱網戀男友借了錢卻玩失蹤
2016年11月,隆昌女子黃某到警方報案稱,自己被一名男子騙走約3萬元。
民警進一步詢問了解到,當年4月,黃某在社交軟體「陌陌」上認識了男子晏某,晏某自稱重慶江北區人,在重慶某銀行上班。聊了不久,晏某取得黃某信任,聊得很投機的兩人建立了戀愛關係。隨後幾個月,晏某以自己沒錢花、母親生病急需錢治病、工作上出了事需用錢解決等為由,找黃某借了約3萬元。
然而,2016年8月底過後,黃某發現,晏某與自己的聯繫少了,每當她催著對方還錢時,晏某卻被各種理由搪塞,直至後來玩起失蹤。後來,黃某打聽得知,晏某並非重慶江北區人,而是隆昌本地人,還已婚。為此,發現被騙的她選擇了報案。
落網
已婚男子4年間竟騙了8女友40多萬元
去年10月30日,晏某被成都警方抓獲,隨後移交隆昌警方進一步調查。
今年4月,隆昌市人民檢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訴,指控晏某犯詐騙罪。經查,2013年8月,晏某在成都通過婚戀網站「世紀佳緣」認識吳某,然後虛構自己在新加坡上班,在隆昌有房的事實,騙取吳某信任並建立戀愛關係。此後至2016年4月,他以自己沒錢花、工作上出事需要錢解決等為由,騙取吳某12萬餘元,用於賭博和日常開銷。
第一次得手後,晏某便一發不可收拾。後經審理查明,2013年8月至2017年10月,晏某為騙取錢財,都是虛構自己在銀行上班,隱瞞自己已婚且無固定工作的事實,通過「世紀佳緣」婚戀網站及「陌陌」、「探探」、「微信」等社交軟體,以婚戀為名,共騙取了隆昌、宜賓、東莞、貴陽、重慶等地的8名被害婦女共計435864元,騙取的錢用於賭博、日常開支等揮霍。
判決
男子犯詐騙罪領刑7年並責令退賠40多萬
法院在審理後認為,晏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取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手段,騙取他人數額巨大的財物,其行為構成詐騙罪。公訴機關指控成立。晏某歸案後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依法可從輕處罰。
為此,今年5月,法院作出一審判決,晏某因犯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七年,並處罰金二萬元。此外,沒收晏某的作案工具蘋果手機一部,由扣押機關隆昌市公安局依法處置;責令晏某在判決生效後三十日內退賠被害人損失共計435864元。
馬玉林 成都商報客戶端記者 姚永忠
編輯 敬玲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