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訊(記者 趙凱迪)製造78起案件,致6死20傷,今日(11月27日),江西「陳氏兄弟」涉黑團夥在撫州市中院一審宣判。新京報記者從該院獲悉,這一涉黑團夥的領導者陳輝民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殺人罪等20項罪名,被判處死刑,其弟陳輝發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十二年。
陳輝民。撫州市政府新聞辦供圖
此前,新京報以《持槍殺人僅判三年半,陳氏兄弟涉黑案8名「保護傘」落馬》為題,報導了這起涉黑案。2005年7月7日,陳輝民與人發生爭執後,當街將對方槍殺,後經宜黃縣公檢法主要領導運作,僅獲刑三年半。
出獄後,陳輝民和弟弟陳輝發廣招「馬仔」,購置槍枝、刀具,成為當地涉黑組織的「老大」。起訴書顯示,該團夥成員為謀取利益、排擠對手,共製造78起案件,致6人死亡、3人重傷、17人輕傷。在相關領導的包庇下,有13起案件被從輕處理,14人未被追究刑事責任,4起犯罪案件被枉法裁判。
2018年,這一案件成為全國掃黑辦、公安部掛牌重點督辦的「雙督」案件。7月14日凌晨,專案組異地調集300餘名警力,將陳輝民、陳輝發及多名骨幹人員抓獲。
新京報此前報導,陳輝民等人被抓後,充當「陳氏兄弟」涉黑組織「保護傘」的宜黃縣公安局原局長鄒奇良、副局長孔文藝,檢察院原檢察長陶英華;法院原院長楊新、刑事審判庭庭長管常慶等8人先後落馬。
新京報記者從撫州市中院獲悉,陳輝民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殺人罪等20項罪名,數罪併罰,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陳輝民的弟弟陳輝發犯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聚眾鬥毆罪等20項罪名,數罪併罰,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十二年,剝奪政治權利四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撫州市中院方面表示,陳輝民、陳輝發涉黑系列案共審理104人,除主案多名被告人在撫州市中院審理宣判外,其餘92名被告人於當日由撫州市臨川區法院、撫州市東鄉區法院、廣昌縣法院、南城縣法院進行審理宣判,分別被判處十八年至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新京報記者 趙凱迪
編輯 郭琛
校對 危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