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中山大學海洋科學學院教師在直播中因忘關直播畫面,將其與他人聊天的聊天內容實時進行「直播」。由於內容涉及到敏感信息,經過學生轉發出來後引起社會的大反響。中山大學經過調查認為該老師於7月6日上午線上授課期間,作出不當行為並已構成重大教學事故,嚴重違反教學紀律。7月7日上午,校長辦公會研究決定,根據有關規定,給予王曉瑋調離教學崗位的處罰。學校調查小組繼續調查其違反師德師風等其它問題,並根據調查結果依法依規進行後續處置。一句話概括就是,中山大學對違反教學紀律和師德師風的行為,始終堅持零容忍,一經查實,絕不姑息。
這讓我不由想起江蘇金壇縣教育局對於繆可馨之死的事件來。之所以要對比,是因為二者都發生在學校,都發生在課堂上,都是「重大教學事故」,因此值得分析一番。
首先,講老師。
河濱小學教師袁某某有三大問題。一是師德有問題,其違反《中小學教師違反職業道德行為處理辦法(修訂)》、《江蘇省中小學教師違反職業道德行為處理辦法實施細則(試行)》,私收家長紅包,對學生進行體罰、打罵、羞辱;二是法紀意識全無,公然違反江蘇省教育廳《關於開展拒絕有償補課公開承諾活動的通知》的規定,私開課外輔導班,甚至對不報其輔導班的學生進行刁難、報復;三是毫無憐憫之心,班上學生繆可馨跳樓後她作為班主任未對學生家長進行過安撫。
中山大學海洋科學學院教師王某某,目前僅是發現師德師風問題,未發現其他遺害社會之處。
其次,講主管單位。
繆小朋友過世後,金壇縣教育局聯合學校、公安組成了聯合調查組,調查的內容用一個成語概括:刻舟求劍。調查組首先不是去調查老師是否有問題,而是以老師需要安撫為由不進行當面調查,然後去調查小朋友作文的真偽,也不聽班裡學生對老師的評價,不聽其他老師對袁某某的看法,就下總結:沒有問題。
王某某的主管單位,中山大學,在6日事情發生後馬上進入調查,7號就做出解聘的決定。雖然王某某的事情比較單一,但是這其中更多的是透露出中山大學在調查的時候方向明確直指關鍵點直破要害,而不像金壇教育局那樣瞎調查做表面文章。
第三,處理結果。
金壇教育局對袁某某的處置結果是: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十一條第二款、第三款,第二十三條、第一百一十一條、第一百三十三條之規定,給予袁某某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收受的款物予以收繳。
根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第十八條和第二十條、教育部《中小學教師違反職業道德行為處理辦法(修訂)》、《江蘇省中小學教師違反職業道德行為處理辦法實施細則(試行)》、江蘇省教育廳《關於開展拒絕有償補課公開承諾活動的通知》等相關規定,給予袁某某降低崗位等級處分。
一句話概括就是:她降級,但繼續教書。
中山大學對王某某的處置結果是:解聘,調離教學崗位。也就是說,他不配再教學生了。
一個目中無法、心中無德、胸中無愛的人,犯下令一個鮮活生命消失的錯的人,僅是降級;而一個犯了師風師德問題的人,即被踢出講臺。
第四,個人猜想。
對於「目中無法、心中無德、胸中無愛」的袁某某,居然能堂而皇之成為「優秀教師」,「學科帶頭人」,也不知道這是根據什麼評的?金壇教育局對她如此厚愛,也許正是因為她的這幾個光輝的「頭銜」,這也許事關主管領導的「政績」?也許金壇教育局是打著這樣的算盤:先拖拖看,最近高考熱,人們的注意力在高考上,應付應付也許就過去了。
可是,這樣的人,真的能夠教好我們學生,教好具有創造力、有獨立思考力、對未來有幫助的學生嗎?這樣的「政績」,受之,愧嗎?能安穩嗎?
最後,金壇教育局在處置通知中有一段話:「教育部門將深刻吸取教訓,嚴格落實對教師的教育管理責任,將師德師風建設貫穿於教育全過程,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只是,任何正常的人都能看出他們教訓吸取得一點也不深刻,教育管理一點也不嚴格,師德師風建設一點效果不見。我看,它們有必要向中山大學取取經,把教訓吸取得深刻些,教育管理責任真的嚴格些,真的做出人民滿意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