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快建設「一帶一路」創新人才高地,營造尊重勞動、尊重知識、尊重人才、尊重創造的良好氛圍,充分激發全市各領域人才服務西安經濟社會發展的積極性,根據《西安市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打造「一帶一路」人才高地若干政策措施》和《西安市「西安之星」計劃實施辦法》,在市委、市政府領導下,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決定開展2018年「西安之星」評選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關於人才工作的精神要求,堅持黨管人才原則,牢牢把握追趕超越定位和「五個紮實」要求,以實現「近者悅、遠者來」為目標,不斷激發優秀人才服務西安經濟社會發展的積極性和創造性,為大西安大發展提供有力人才支撐。
二、評選組織及範圍條件
「西安之星」評選在市委、市政府領導下,由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統籌實施,評選範圍為西安地區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領域的拔尖人才,2018年共評選100名,每個領域25名左右,分別由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委宣傳部、市衛計委負責四個領域的評選工作。
申報參評「西安之星」應具備以下條件:從事一線工作;能代表本行業、本領域領先水平,工作業績突出;道德品行好。各領域具體評選範圍和參評條件見各領域評選辦法。
三、評選時間和程序
評選工作5月中旬啟動。按照推薦申報、初步審核、專家評審、綜合審核、公示考察、組織批准等程序進行,報市政府常務會、市委常委會研究後,確定本年度「西安之星」人選名單,向社會公布。
四、表彰獎勵
「西安之星」入選者以市委、市政府名義進行表彰,頒發證書和一次性獎金5萬元。「西安之星」入選者納入西安市人才庫,職稱評審可不受學歷、資歷、論文等條件限制。破格晉升副高級或高級職稱的,不受所在單位崗位結構比例限制直接聘用。
2018年度「西安之星」各領域評選辦法詳見「西安黨建網」(www.xadj.gov.cn)公告欄。
附:各領域評選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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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西安之星」(科技領域)
評選辦法
為加快建設「一帶一路」創新人才高地,營造尊重勞動、尊重知識、尊重人才、尊重創造的良好氛圍,充分激發全市各領域拔尖人才服務西安經濟社會發展的積極性,根據《西安市「西安之星」計劃實施辦法》(市辦字〔2018〕48號),推動優秀科技人才脫穎而出,弘揚廣大科技工作者無私奉獻、勇攀高峰、開拓創新的時代精神,現制定2018年度「西安之星」(科技領域)評選辦法。
一、參評範圍
凡是西安地區從事與我市經濟社會發展密切相關的基礎研究、應用研究、試驗發展、產品或工藝創新、科技成果轉化及產業化等科技活動,表現突出、取得突出成就的企事業單位、高校院所優秀科技人才均可申報。
二、評選數量和條件
通過「西安之星」(科技領域)評選,擬評選25名左右優秀領軍人才,由市委、市政府授予榮譽稱號並給予資金獎勵。
(一)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祖國,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專業基礎紮實、學術思想活躍,具備良好的科研作風和科研道德;
(二)所從事研究開發領域屬於國家優先發展的科學技術領域,並對提高我市科技發展水平,以及為經濟社會發展做出重大貢獻,取得顯著效益的技術開發和應用工作的主要完成者;
(三)具有較高的科研學術水平和創新能力,發展潛力較大,已經取得重要科研成果,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主持或作為主要完成人(前三名)承擔省部級(含副省級)以上科研創新項目,並取得行業領先地位的科技成果且經濟和社會效益顯著。
2.科學技術獎勵獲獎者,國家級主要完成人(前五名),省部級(含副省級)科學技術獎一等獎主要完成人(前三名)。
3.在自然科學研究或重大技術攻關中,獲得自主創新重大成果或在同類學科領域中具有重要影響者。
4.在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有創新性貢獻者,主持企業科技創新,對實現科技轉移轉化產業化,或引進消化吸收國外先進技術和裝備,提升企業核心競爭力、推動行業技術進步做出突出貢獻,取得顯著經濟效益者。
三、評選程序
(一)推薦受理
1.區縣、開發區推薦:各區縣、西鹹新區和各開發區的科技管理部門負責其區域內企事業單位的候選人推薦工作。每個區縣推薦不超過2名人選,西鹹新區和高新區、經開區、曲江新區、滻灞生態區、航空基地、航天基地、國際港務區推薦不超過3名人選。
2.高校院所推薦:各高校院所科技管理部門負責本單位內候選人的推薦工作。每個高校院所推薦不超過2名人選。
3.專家聯名推薦:同領域二名以上專家(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獲得者、陝西省最高科技成就獎獲得者、西安市科學技術傑出貢獻獎獲得者,中國科學院院士、中國工程院院士)聯名推薦者,每名專家推薦不超過1人。
4.推薦基本要求:堅持向科研一線、企業科技人才傾斜。各推薦單位重點遴選在科研一線潛心研究的優秀科技人才,對發展潛力較大的青年科技人才優先推薦。
(二)初步審核
市科技局負責對申報材料進行初審,確認候選人參評資格。
(三)專家評審
市科技局組建「西安之星」專家評審委員會,對推薦參評人進行綜合評審,提出擬選「西安之星」(科技領域)候選人,形成評審工作報告。
(四)綜合審核
市委人才辦會同市級各牽頭單位聽取評審工作情況,研究提出「西安之星」初步人選。
(五)公示考察
對初步人選進行公示,公示期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如對初步人選有異議,由市科技局進行核查。公示無異議後,報市委、市政府研究確定並表彰。
四、時間節點安排
1.5月14日—31日,集中受理報送推薦材料;
2.6月1日—5日,完成申報材料初審;
3.6月6日—10日,組織專家評審;
4.6月15日前,形成評審工作報告提交市委人才辦審核;
5.根據市委人才辦統一時間安排,配合完成綜合評審、公示考察、組織批准,並進行表彰。
五、申報要求
請各推薦單位按照要求,認真做好組織推薦工作,於2018年5月14日至31日,提交推薦材料至西安鳳城八路行政中心33號窗口,聯繫方式:86785072,逾期不予受理。推薦材料包括:
(一)推薦單位出具《關於推薦「西安之星」(科技領域)名單的推薦函》,加蓋公章;
(二)加蓋公章的《「西安之星」(科技領域)推薦表》(含電子版)、各相關附件證明材料(含電子版)一式5份。
請登錄西安科技信息網(http://xakj.xa.gov.cn/)下載相關表格。
聯繫人:安森 聯繫方式:86786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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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西安之星」(教育領域)
評選辦法
為了在我市教育系統大力營造積極向上、追趕超越的濃厚氛圍,大力弘揚廣大教師教書育人,無私奉獻的職業精神,引導教師隊伍不斷加強師德修養,自覺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激勵爭做「四有」好老師,決定組織開展「西安之星」(教育領域)評選活動。
一、評選範圍
全市各級各類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在一線直接從事教育教學工作的教師、有突出貢獻的校長或其他教育工作者。
二、評選數量和條件
(一)數量
新城區、碑林區、雁塔區推薦不超過5名,其他各區縣教育局,西鹹新區教育衛體局、國際港務區社會事業局推薦不超過3名,直屬學校,駐市各高校每所學校最多推薦1名。教育領域共評選出25名左右「西安之星」。
(二)條件
1.理想信念堅定,帶頭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
2.認真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忠誠人民的教育事業,業績突出;
3.在我市、我省乃至全國有一定影響力的名師名教;
4.能代表我市教育系統領先水平,工作業績突出;
5.能展現西安改革開放以來教育成就以及當代教師風採,代表西安教育人良好風貌;
6.道德品行好。
以在職教師為準,少數影響力較大、成績突出的教育人士可適當放寬年齡限制。
三、工作程序
評選活動分為推薦申報、初步審核、專家評審、綜合審核、考察公示五個階段進行,面向全市各級各類學校徵集候選教師,由各區縣教育局、西鹹新區教育衛體局、國際港務區社會事業局、各直屬單位、駐西安各高校負責轄區(單位)內候選教師申報匯總,並上報市教育局。推薦評選程序如下:
(一)推薦申報階段
各區縣、各學校要廣泛發動,充分醞釀,根據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組織推薦與個人自薦相結合,推選出「西安之星」候選人,經公示無異議後,填寫《西安之星申報表》(附件),並附事跡材料及相關獲獎情況材料,(事跡材料要求事實真實可靠、表述準確貼切、條理清晰分明,主題突出,文字簡練,不超過1000字)上報區縣教育局;直屬單位、駐西安各高校直接報市教育局教師工作處。
(二)初步審核階段
「西安之星」評選表彰活動領導小組組織相關對申報人材料進行初審,推薦產生50名「西安之星」候選人。
(三)專家評審階段
「西安之星」評選表彰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評審小組,確定擬推薦為「西安之星」候選人25人名單,形成評審工作匯報。
(四)綜合審核階段
市委人才辦會同我局「西安之星」評選表彰活動領導小組聽取評審工作情況,研究提出「西安之星」初步人選。
(五)考察公示
對初步人選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如對初步人選有異議,由我局「西安之星」評選表彰活動領導小組進行核查。公示無異議後,報市委市政府命名表彰。
四、工作節點
(一)推薦申報階段(2018年5月14日-2018年5月31日)
(二)初步審核階段(2018年6月1日-6月5日)
(三)專家評審階段(2018年6月6日-6月10日)
(四)6月15日前,形成評審工作報告提交市委人才辦審核。根據市委人才辦統一時間安排,配合完成綜合評審、公示考察、組織批准,並進行表彰。
五、有關要求
(一)各區縣教育局、西鹹新區教育衛體局、國際港務區社會事業局、各直屬單位、駐西安各高校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成立區縣「西安之星」評選表彰活動領導小組,以評選活動為契機,深入挖掘我市近年來在不斷推進教育改革過程中,教育戰線上湧現出的不同亮點、成績突出、事跡典型感人,具有一定影響力的先進個人。積極營造氛圍,通過宣傳和表彰「西安之星」,充分展示改革開放以來在我市教育戰線湧現出的教師代表、教育人物。
(二)各區縣教育局、西鹹新區教育衛體局、國際港務區社會事業局,直屬學校、駐西安各高校推薦評選要充分發揚民主,嚴格評選條件,嚴格工作程序,確保評選質量,切實把業績突出、事跡典型、社會公認的個人推選出來。推薦評選要注意典型性和代表性,事跡材料要真實、客觀、有足夠的說服力。對於違反評選程序推薦的人選,一經核實,取消評選資格。
(三)推薦要堅持面向基層和教學第一線,重點向條件艱苦的農村邊遠地區教師傾斜。城鎮教師中有在農村學校任教經歷的,同等條件下可優先推薦。
(四)各區縣教育局、西鹹新區教育衛體局、國際港務區社會事業局、直屬學校、駐西安各高校於2017年5月31日前,將《申報表》和個人事跡材料各一式三份、《西安之星推薦對象基本信息表》一份(電子稿和紙質稿同時報送),報送至市教育局教師工作處。
聯繫人及電話:劉毅 86786593
為深入實施人才強市戰略,加快建設「一帶一路」創新文化人才高地,培養選拔西安優秀文化領軍人才,根據《西安市「西安之星」計劃實施辦法》(市辦字〔2018〕48號),結合實際,特制定「西安之星」(文化領域)評選辦法。
一、參評範圍
全市宣傳文化領域從事文藝創作表演、文化傳承傳播、文化經營管理等方面的專業人才,包括優秀民間文化人才和非公有制經濟組織、新社會組織中的優秀文化人才。全市宣傳文化系統各單位、各區縣、各開發區相關文化單位,西安轄區內中省市文化企業(含民營文化企業),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單位從事文化工作的優秀人才均可推薦申報。在文化單位擔任領導職務的人選要從嚴掌握。
二、評選數量和條件
2018年度「西安之星」(文化領域)推薦選拔工作,計劃從全市文化領域選拔25名專業水平高、創新能力強、工作實績突出的優秀領軍人才。主要參評條件如下:
(一)基本條件
1.政治堅定。熱愛祖國、熱愛人民、熱愛社會主義,堅決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堅持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堅持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堅持「二為」方向和「雙百」方針,堅持正確導向,自覺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動上與黨中央保持一致。
2.品德優良。有強烈的事業心和高度的社會責任感,模範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遵守黨的宣傳紀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社會公德和職業道德,無違紀違法行為。堅持「三貼近」,積極參與社會公益文化事業,團結協作,弘揚正氣,自覺抵制不良風氣。
3.業務精湛。長期在文化領域一線工作,學風嚴謹,學識淵博,技藝精湛,勇於創新,管理經驗豐富,具有較高的造詣水平、專業能力或具備一流的創作表演、傳播傳承、經營管理水平。
4.成就突出。本職工作成績顯著,對全市文化大繁榮大發展作出較大貢獻,獲得省級以上重大獎項或國際性專業權威獎項,在本專業領域積極發揮引領帶動作用,有較高知名度,在社會上有較大影響。
5.一般應具有國民教育專科以上學歷,被評聘為副高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者優先,業績特別突出的可不受學歷職稱的限制;身體健康,年齡一般在60周歲以下。
6.對不具備上述條件,但德才素質好、發展潛力大、專業水平高,近年來工作業績特別突出的優秀中青年文化人才,可以適當放寬條件。
(二)資格條件
申請參評人員除具備以上基本條件外,還應當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1.文藝創作表演類人才。應當具有較高的文藝素質和專業水平,在文學創作、戲劇、音樂、舞蹈、影視、美術、書法、攝影、曲藝、雜技、民間文藝、文藝評論等方面取得較大成績,獲得省級及以上獎勵、榮譽,或參加過省級以上重要演出、展覽、文化交流等活動,或出版、發表相關優秀作品,且取得較大影響;入選省級以上重要精品創作工程或獲得重要專項支持的優秀作品。
2.文化傳承傳播人才。應具有較高的文化素質和專業水平,在文化傳承、新聞傳播、社會普及、民俗研究、文物保護發展等方面做出突出貢獻,獲得省級及以上獎勵、榮譽或獲得省級以上專項傳承人稱號;參加省級及以上重要宣傳文化活動,或出版、發表相關優秀作品,取得較大影響。
3.文化經營管理人才。應當熟悉意識形態工作和文化產業經營管理業務,有較豐富的實踐經驗和專業水平,具有較強的經營管理能力;了解國際國內市場,具有較強的改革創新意識,有較強的市場營銷能力;在文化經營管理、文化產業發展、文化創意策劃、文化項目實施、文化科技創新等方面業績突出,特別是大力弘揚西商精神,在推動重大項目、重大活動、招商引資等方面取得良好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為我市文化產業發展作出較大貢獻,在本行業領域有較高知名度和一定的社會影響。
三、工作程序
「西安之星」文化領域推薦選拔工作按照以下程序進行:
1.推薦申報。由市委人才辦統一發布2018年度「西安之星」評選公告,由市委宣傳部「西安之星」文化領域推薦評選工作領導小組,制定年度「西安之星」文化領域評選辦法,組織開展推薦申報工作。各區縣委宣傳部、西鹹新區和各開發區黨工委宣傳文化部門、市宣傳文化系統各單位以及市級各有關部門負責本區域、本行業領域內的候選人推薦工作,要嚴格按照「西安之星」(文化領域)選拔條件、工作程序進行民主推薦,廣泛聽取意見,在一定範圍內公示,研究確定推薦申報人選,每個單位推薦人選不超過3名;社會組織推薦需經本行業領域2名以上資深專家聯名推薦;參評人員應提交《2018年度「西安之星」(文化領域)申報表》《「西安文化之星」參評人選基本情況表》、參評人選現實表現及相關輔助材料。
2.初步審核。由「西安之星」文化領域評選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相關專家對推薦申報材料進行初審,確認參評資格。
3.專家評審。組織召開「西安之星」文化領域評選專家評審會,對參評人選專業水平、工作業績等情況進行綜合評審,提出「西安之星」文化領域候選人,形成評審工作報告。
4.綜合審核。將評審工作情況報市委人才辦進行綜合審核,研究提出「西安之星」文化領域初步人選。
5.公示考察。對初步人選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期間,如對初步人選有異議,由市委宣傳部進行核查。公示無異議後,報市委、市政府命名表彰。
四、工作節點
1.5月14日—31日,集中受理報送推薦材料;
2.6月1日—5日,完成申報材料初審;
3.6月6日—10日,組織專家評審;
4.6月15日前,形成評審工作報告提交市委人才辦審核;
5.根據市委人才辦統一時間安排,配合完成綜合評審、公示考察、組織批准,並進行表彰。
五、工作要求
1.「西安之星」文化領域人才評選工作,對於培養我市文化領域優秀領軍人物,加快構建「一帶一路」創新文化人才高地,促進宣傳文化事業大繁榮大發展,做大做強文化產業,充分激發文化領域拔尖人才服務西安經濟社會發展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各區縣、各部門、各單位要高度重視,緊密結合宣傳思想文化領域人才特點和實際,切實做好推薦選拔工作,要重點突出政治標準、社會評價和業內公認,確保把專業水平高、創新能力強、工作實績突出的優秀領軍人才推薦選拔出來。
為加快衛生計生事業發展,推進健康西安建設,在衛生計生系統營造尊重勞動、尊重知識、尊重人才、尊重創造的良好氛圍,充分激發全市衛生計生系統人才服務西安經濟社會發展的積極性,根據《西安市「西安之星」計劃實施辦法》(市辦字〔2018〕48號),特制定本辦法。
一、參評範圍
專業水平高、創新能力強、工作業績突出的西安市轄區內各醫療衛生機構優秀領軍人才。
二、評選數量和條件
全市共評選「西安之星」(衛生領域)25名,其中省屬省管醫療衛生單位10名(含軍隊和高校系統),市屬市管醫療衛生單位10名,區縣(開發區)醫療衛生單位5名。
申報「西安之星」(衛生領域)人員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熱愛祖國,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紀守法,作風正派,廉潔從業,積極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
(二)專業技術人員應具有中級以上職稱,管理人員應具有本科以上學歷。
除以上條件外,還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一) 獲得市級獎勵項目,並為第一完成者;或獲省、部級科技進步二等獎的前兩名主要完成者,或三等獎的第一完成者。
(二) 近五年在醫藥衛生實踐和理論研究中有創造性成果,具有重大科學價值或顯著的社會效益及經濟效益,達到國內領先水平,得到國內外公認,在國外有影響力的刊物上發表論文。
(三) 在科技成果的推廣、開發中成績突出,具有顯著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在國內同行中享有較高聲譽。
(四)長期在醫療衛生第一線工作,醫德高尚,醫術精良,在群眾中享有較高聲譽;或在重大公共衛生事件救援中表現突出,或在本專業領域成績突出並得到國內同行公認。
(五) 在衛生事業管理工作中,能根據國家衛生政策,運用現代科學管理理論,創造出一套切實可行的科學管理方法和具體措施,經實踐檢驗,能夠取得顯著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在國內同行業中處於領先地位。
(六)在教學方法、教材編寫、高級人才培養等方面成績卓著,得到同行專家公認;獲得國家教育部教學成果獎;獲獎等級略低但多次獲獎;教書育人模範。
三、工作程序
(一)所在單位推薦。被推薦人選由所在單位集體研究推薦,並經所在單位張榜公示無異議(包括單位聘用制人員)。
(二)主管部門初審。推薦人選上級主管部門組織對申報材料進行初審,確認參評資格。
(三)承辦單位審核。市衛計委成立專家評審委員會進行綜合評審,提出候選人名單,形成評審工作報告。領導小組根據專家評審委員會意見,研究確定「西安之星」(衛生領域)人選,並報市委人才辦覆審。
(四)公示考察。「西安之星」(衛生領域)人選確定後,在全市範圍公示,公示期不少於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後,報市委市政府命名表彰。
四、工作節點
(一)5月14日至31日,各區縣(開發區)衛計部門和各級醫療衛生單位組織報名、初審、公示,確定推薦人選名單,並報送市衛計委。
(二)6月1日至5日,市衛計委對各區縣(開發區)、各級醫療衛生單位申報材料進行初審;
(三)6月6日至10日,組織專家評審;
(四)6月15日前,形成評審工作報告提交市委人才辦審核。根據市委人才辦統一時間安排,配合完成綜合評審、公示考察、組織批准,並進行表彰。
五、工作要求
(一)各參評單位要嚴格程序,嚴格標準,堅持集體研究,廣泛接受群眾監督。
(二)各省屬省管和市屬市管醫療單位可推薦1名候選人,區縣(開發區)醫療衛生單位候選人由所在區縣(開發區)衛計部門統一推薦,每個區縣(開發區)推薦1名。
聯繫諮詢電話
「西安之星」(科技領域)評選聯繫諮詢電話:市科技局 安森 86786636
「西安之星」(教育領域)評選聯繫諮詢電話:市教育局 劉毅 86786593
「西安之星」(文化領域)評選聯繫諮詢電話:市委宣傳部冀偉強 86780675
「西安之星」(衛生領域)評選聯繫諮詢電話:市衛計委 馬旭超 86787662
中共西安市委組織部
2018年5月18日
編輯:蜀妹在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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