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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的民法小知識|厚大法考張翔老師
一、【案情】甲將房屋出租給乙,租金1000元/月。經甲同意,乙將房屋轉租給丙,租金1200元/月。現甲將房屋出賣給丙,辦理了過戶登記,乙也未行使優先購買權。【問】現在原租、轉租關係,分別發生在誰和誰之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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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學好民法呢?厚大法考的張翔老師就是我們的指路明燈
很多老師在網上都有自己的課程和視頻,比如厚大法考的免費課堂中有很多知名老師的免費視頻,張翔老師就在其中,他的課不枯燥、利用各種案例為大家講解,就算是基礎很差的同學也能很好地理解,能夠聽得進去,對需要普法的大眾來說是一種享受。張翔老師被稱為民法萌叔,是現任西北政法大學民商法學院院長,教授、博士生導師。是法考民法國家級輔導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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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者,所以傳道授業解惑也——厚大民法張翔老師
主要從事民法研究的張翔,專業水平有目共睹,他曾主編、參編多部教材,在《法學研究》、《法律科學》、《法商研究》等法學核心刊物,發表論文十餘篇。厚大法考民法主講老師。厚大法考張翔老師舉凡選擇當教師的人,大都曾有過一個當名師的夢想,只不過有人因為當教師當得艱難,所以放棄了這個夢想;有人當得順風順水,最後就達成了當名師的夢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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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知識點之物權對抗與物權優先於債權|厚大法考張翔老師
第二編 物權法 第一章 物權法總論 第一講 物權法概述一、填空1、物權的對抗,是並存於一物之上的、沒有(①)關係的兩個(②)之間的關係。2、一物之上,未經現物權人同意,不可能出現(①)的,現物權人的物權,沒有對抗問題可言。3、一物之上的物權人與債權人之間,只有在沒有(①)關係的情況下,才適用「物權優先於債權」原則。否則,物權人與債權人之間為(②)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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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乾貨」無權處分合同的效力|厚大法考張翔老師
二、目標的實現(一)區分債權合同和物權合同的方法1、甲乙買賣合同,為債權合同。不以處分權為有效要件,有效。(目標一實現)2、甲向乙交付動產、登記不動產的行為,為物權合同。以處分權為有效要件。(1)若丙追認,處分權補正。乙繼受取得。(2)若丙拒絕,仍為無權處分。乙不能繼受取得。(目標二實現)3、在因丙拒絕,乙不能繼受取得的情況下,若符合善意取得的法定要件,可善意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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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知識點之物權法二(問題)|厚大法考
在強制公示模式下,合同具有(①)效力,動產的交付、不動產的登記,才能引起(②)。因此,在強制公示下,交付、登記相對於合同而言,為合同的(③);未如約交付、登記,相對於合同而言,則為合同的(④)。2、任意公示,又稱「債權意思主義」或「公示對抗原則」。在任意公示模式下,無需登記,僅基於合同即可引起(①),登記的效力在於(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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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翔老師讓法考中最難的民法,變得特別簡單
張翔老師是法學博士,現任西北政法大學民商法學院院長, 教授、博士生導師。司法考試民法國家級輔導教師。是博導級的培訓老師,能力水平相當高,可以說是目前授課老師中理論功底最為深厚的。張翔老師是厚大法考中民法老師之一,講課清楚,課堂上滿滿的乾貨,學民法,只要聽張翔老師的課就足夠了,就算你是基礎差的非法本考生,也可以跟張翔老師,看了張翔老師的講義你就會對於民法了解很多,就算你是基礎好的法本考生,更要去聽張翔老師的課,因為張翔老師是民法培訓老師中最好的,很擅長分析,有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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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知識點之物權法二(答案與解析)|厚大法考
第二編 物權法 第一章 物權法總論 第二講 物權變動之一:公示原則與公示方法基於合同引起物權變動的強制公示、任意公示和特殊情況一、填空(即考點)在任意公示模式下,無需登記,僅基於合同即可引起(物權變動),登記的效力在於(對抗第三人)。任意公示的適用情形有四,一是(動產抵押),二是(土地承包經營權的互換、轉讓),三是(5年以上土地經營權的流轉),四是(地役權設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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厚大法考刑法授課老師羅翔的「回憶錄」
2017年大家都在談論「末代司考」的時候,厚大司考(改革後跟改為厚大法考)郭兵總裁以長遠的眼光,寬廣的眼界、真誠的心邀請了羅翔老師加入厚大,共同拓展中國法學教育、推進中國的法治建設。2018年初,羅翔與厚大民法老師張翔聯合推出第一套「民刑雙響包」法考圖書資料,一經推出,在天貓厚大教育旗艦店銷量過萬。從此,厚大法考將羅翔的課件上傳B站被公布後,就一發不可收拾,被各UP主分分轉發,總播放量超過3900萬,單個視頻最高播放數高達700萬,最少的100多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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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不說,張翔老師的民法超讚的!
「得民刑者得天下」 民法在法考中的重要性,自是不用多說。再加上2020年民法典頒布,法考對民法的考察比重會加重一些,那民法應該怎麼學?跟哪個老師學比較好?在這裡,牆裂給大家推薦一位老師。先來看看法考生對張翔老師的評價:ID:傻白不甜yu 我發現張翔老師講的民法還挺好記也很清楚Hamsterdeficiencyyy:厚大的張翔老師講民法學真的很通俗易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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牆裂推薦這位有點可愛的低調實力派的民法老師——張翔
2019年法考成功上岸,給今年法考的小可愛強推一個低調的實力派民法老師——張翔。萌叔的課化繁為簡,總是把不好記的,弄混的知識點簡單化。他在課上講題喜歡帶著學生背知識點,加深印象,寓教於樂,在歡樂的氛圍中不僅學習了知識點,而且還記憶深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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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知識點之物權對抗與物權優先於債權(答案解析)|張翔老師
第二編 物權法 第一章 物權法總論 第一講 物權法概述物權對抗與物權優先於債權一、填空(即考點)1、物權的對抗,是並存於一物之上的、沒有(合同)關係的兩個(物權)之間的關係2、一物之上,未經現物權人同意,不可能出現(第二個物權人)的,現物權人的物權,沒有對抗問題可言。3、一物之上的物權人與債權人之間,只有在沒有(合同)關係的情況下,才適用「物權優先於債權」原則。否則,物權人與債權人之間為(合同)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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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翔老師:關於遺囑的相關知識點,哪種情況下遺囑無效?
(1)經查,甲訂立遺囑時,有精神病。但現已痊癒。甲死亡後,乙與小甲能否繼承甲的遺產?回答:可以。訂立遺囑時,立遺囑人不具備完全行為能力的,遺囑無效。故甲的遺產適用法定繼承,乙與小甲可以繼承甲的遺產。(2)經查:甲訂立遺囑時,精神正常。但後來得上精神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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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國家級輔導教師,民法萌叔——張翔老師
民法可以說是法考最難的科目,分數也是相對高的,一般拿百分之七十就很優秀了,張翔老師說:民法要多畫法律關係圖,民法的當事人經常都是五六人以上,借錢,抵押,質押,無權處分等等非常複雜,不畫圖出來在腦子裡面憑空想像那麼得出來的答案往往會是錯的。尤其是剛剛開始備考時,基礎不好的考生一定要畫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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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翔老師忘記帶水杯上課了?這可是「重大教學事故」呀
還是順利通過法考?有一個人的快樂卻相當簡單,簡單到隨處可見「學習上是師生,學習外是朋友。和朋友吃吃喝喝,很快樂的說」甚至是一杯奶茶也可以讓他「快樂很長時間」他就是西北政法大學民商法學院院長、厚大法考民法主講老師張翔老師,被學生親切地成為民法「萌叔」提到張翔老師,不得不提的就是老師的——大水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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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通知」2020法考延期的備考策略|厚大法考
法考延期了!法考延期了!!法考延期了!!!是的,法考延期了。面對2020年司法部考試延期通告,考生該如何備考?各科目該如何複習?厚大法考集結名師團隊針對突如其來的「延期」考試,做了一場法考備考策略,法考生們的福音來啦~~直播活動時間:2020年6月13日周六晚19:00開始直播講師名單:刑法羅翔、民法張翔&楊爍、商經鄢夢萱、三國法殷敏、刑訴法向高甲、理論法高暉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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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厚大法考
1、19年客觀題沒過的2019年法考,跟2018年法考一樣,分為兩考:客觀題和主觀題,今年更明顯的是科目綜合性越來越強了,對知識點的深入理解要求也越來越高,所以過兒們需要打好基礎,基礎紮實才不會在主觀題做題時感受到地動山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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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法考超詳細後期衝刺備考時間規劃|厚大法考
①聽完一輪完整的課程需要時間(以厚大法考官網免費課堂視頻計算):刑法80h+民法70h+行政法②時間不夠,沒有經濟條件的,建議將重點放在「刷真題」上,用張雨澤老師的「翻書解析真題」的辦法,重點撒網,重點捕撈!兩三個月內完成4年真題的梳理,留一個月背誦。做真題是知識點的系統複習,而且複習的都是重要知識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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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考刑法授課老師羅翔走紅 專業性和嚴謹性是根本原因
2018年初,羅翔與厚大民法老師張翔聯合推出第一套「民刑雙響包」法考圖書資料,一經推出,在天貓厚大教育旗艦店銷量過萬。從此,厚大法考將羅翔的課件上傳B站被公布後,就一發不可收拾,被各UP主分分轉發,總播放量超過3900萬,單個視頻最高播放數高達700萬,最少的100多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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厚大法考:6月了才剛開始備考法考,還來得及嗎?
請看以下厚厚的詳細安排,包括課時、適合群體、刷題、筆記,非常詳細,對照做通過沒問題⬇️ ⬇️ ⬇️ 各科複習時間安排1、全職法考生1.刑法:羅翔(系統強化課程)87講,每天6-8個小時,2天做題,14-16天可以搞定;2.民法:張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