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華泰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開發行2015年第一期次級債券)
2017年本息兌付和摘牌公告
證券簡稱:華泰證券 證券代碼:601688 編號:臨2017-002
債券簡稱:15華泰01 債券代碼:123265
華泰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開發行2015年第一期次級債券
2017年本息兌付和摘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華泰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開發行2015年第一期次級債券(以下簡稱「本期債券」)將於2017年1月23日開始支付2016年1月23日至2017年1月22日最後一個年度利息和本期債券的本金。為保證還本付息工作的順利進行,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 本期債券基本情況
1. 債券名稱:華泰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開發行2015年第一期次級債券
2. 證券簡稱:15華泰01
3. 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代碼:123265
4. 發行人:華泰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5. 發行總額:人民幣60億元
6. 債券發行批准機關及文號:上證函【2015】925號
7. 債券形式:實名制記帳式
8. 債券期限和利率:2年期,票面利率5.9%
9. 掛牌轉讓時間和地點:本期債券於2015年3月10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掛牌轉讓。
10. 付息日:2017年1月23日
11. 兌付日:2017年1月23日
12. 信用級別:主體信用評級為AAA,債項評級為AA+。
二、 本次還本付息相關事宜
1. 本年度計息期限:2016年1月23日至2017年1月22日
2. 債權登記日:2017年1月18日
3. 停牌日:2017年1月19日
4. 付息兌付日:2017年1月23日
5. 摘牌日:2017年1月23日
三、 付息兌付方法
(一)本期債券在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交易流通部分的付息兌付辦法
託管在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的債券,其付息兌付資金由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劃付至債券持有人指定的銀行帳戶。債券付息兌付日如遇法定節假日,則劃付資金的時間相應順延。債券持有人資金匯劃路徑變更,應在付息兌付日前將新的資金匯劃路徑及時通知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因債券持有人資金匯劃路徑變更未及時通知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而不能及時收到資金的,發行人及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不承擔由此產生的任何損失。
(二)本期債券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部分的付息兌付辦法 1、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購買本期債券並持有到債權登記日的投資者,利息和本金通過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清算系統進入該投資者開戶的證券公司的登記公司備付金帳戶中,再由該證券公司將利息和本金劃付至投資者在該證券公司的資金帳戶中。
2、從發行市場購買本期債券並持有到債權登記日的投資者,在原認購債券的營業網點辦理付息兌付手續,具體手續如下:
A.如投資者已經在認購債券的證券公司開立資金帳戶,則利息和本金款的劃付比照上述第 1 點的流程。
B.如投資者未在認購債券的證券公司開立資金帳戶,請按以下要求辦理:
(1)本期債券個人投資者辦理利息本金領取手續時,應出示本人身份證,根據原認購債券的營業網點要求辦理;
(2)本期債券機構投資者辦理利息和本金領取手續時,應出示經辦人身份證,並提交單位授權委託書(加蓋認購時預留的印鑑)正本、法人營業執照複印件(加蓋該機構投資者公章)和稅務登記證(地稅)複印件(加蓋該機構投資者公章)以及經辦人身份證複印件;
(3)如投資者原認購網點已遷址、更名、合併或有其他變更情況,請根據託管憑證上註明的二級託管人名稱或加蓋的公章,諮詢該二級託管人。
四、 關於繳納公司債券利息所得稅的說明
(一) 個人繳納公司債券利息所得稅的說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和《企業債券管理條例》等相關文件的規定,本期債券個人投資者應繳納企業債券個人利息收入所得稅,徵稅稅率為利息額的20%。
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加強企業債券利息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工作的通知》(國稅函[2003]612號)規定,本期債券利息個人所得稅統一由各付息網點在向持有債券的個人支付利息時負責代扣代繳,就地入庫。各付息網點未履行本期債券利息個人所得稅的代扣代繳義務,由此產生的法律責任由各付息網點自行承擔。
本期債券的個人利息所得稅徵繳說明如下:
1、 納稅人:本期債券的個人投資者。
2、 徵稅對象:本期債券的利息所得。
3、 徵稅稅率:按利息額的20%徵收。
4、 徵稅環節:個人投資者在付息網點領取利息時由付息網點一次性扣除
5、 代扣代繳義務人:負責本期債券付息工作的付息網點。
(二) 非居民企業繳納公司債券利息所得稅的說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非居民企業所得稅源泉扣繳管理暫行辦法》(國稅發[2009]3號)、《關於中國居民企業向QFII支付股息、紅利、利息代扣代繳企業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47號)等相關文件的規定,本期債券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以下簡稱「QFII」)等非居民企業投資者取得的本期債券利息應繳納10%的企業所得稅,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將按10%的稅率代扣相關非居民企業上述企業所得稅,向非居民企業派發債券稅後利息,並將稅款返還債券發行人,然後由債券發行人向當地稅務部門繳納。
(三) 其他債券投資者繳納公司債券利息所得稅的說明
對於其他投資者,其債券利息所得稅自行繳納。
五、 相關機構
1. 發行人:華泰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江蘇省南京市江東中路228號
聯繫人:奚東升
聯繫電話:025-83387118
傳真:025-83387784
郵政編碼:210019
2. 主承銷商:華泰聯合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區豐盛胡同22號豐銘國際大廈A座6層
聯繫人:李想、張馨予
聯繫電話:010-56839368、56839393
傳真:010-56839400
郵政編碼:100032
3. 託管人: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地址:上海市陸家嘴東路166號中國保險大廈3層
聯繫人:徐瑛
聯繫電話:021-68870114
傳真:021-68870064
郵政編碼:200120
特此公告。
華泰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7年1月16日
內蒙古西水創業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業績快報公告
證券代碼:600291 證券簡稱:西水股份 編號:臨2017-002
內蒙古西水創業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業績快報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本公告所載2016年度主要財務數據為初步核算數據,未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具體數據以公司2016年年度報告中披露的數據為準,提請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一、2016年度主要財務數據和指標
單位:萬元人民幣
■
二、經營業績和財務狀況情況說明
2016年度公司實現營業收入3,060,366.05萬元,較上年同期增加52.79%,主要原因是本期子公司天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天安財險)保險業務較上年有所增長,投資資產增加,投資收益也相應增加;實現營業利潤和利潤總額較上年同期分別下降129.08%和101.56%,主要原因是本期子公司天安財險債券利息和投資型保險費用增加幅度較大;歸屬於母公司股東的淨利潤和基本每股收益較上年同期分別下降80.84%和93.05%,主要原因是上期母公司出售所持興業銀行股票所致。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的總資產為30,586,571.59萬元,較期初增加76.85%,主要原因是本期天安財險保險業務增長所致;股本109,306.44萬元,較期初增加了63.28%,主要是由於公司發行股份購買股權所致;歸屬於母公司股東的每股淨資產下降34.24%,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溢價購買天安財險股權所致。
三、上網公告附件
經公司現任法定代表人、主管會計工作的負責人、會計機構負責人籤字並蓋章的比較式資產負債表和利潤表。
特此公告。
內蒙古西水創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〇一七年一月十六日
上海復星醫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證券代碼:600196 股票簡稱:復星醫藥 編號:臨2017-013
債券代碼:122136 債券簡稱:11復星債
債券代碼:136236 債券簡稱:16復藥01
上海復星醫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屆董事會第二十三次會議(臨時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上海復星醫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第七屆董事會第二十三次會議(臨時會議)於2017年1月15日召開,全體董事以通訊方式出席了會議。會議的召開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和《上海復星醫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規定。會議審議並通過如下議案:
審議通過關於聘任本公司副總裁的議案。
經總裁提名,同意聘任劉毅先生為本公司副總裁,任期自2017年1月15日起至本屆董事會任期屆滿之日止。
表決結果:同意11票,反對0票,棄權0票。
獨立非執行董事對上述人員的聘任無異議。
劉毅先生的簡歷詳見附件。
特此公告。
上海復星醫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五日
附件:新任高級管理人員簡歷
劉毅先生,1975年8月出生,高級工程師。劉毅先生於2015年11月加入本公司;現任本公司副總裁,醫療器械事業部聯席總裁、首席技術官。劉毅先生於1998年9月至2000年7月為國家行政學院青年幹部培訓班學員;於2000年7月至2004年8月任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現為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醫療器械司副主任科員、市場監督司主任科員;於2004年9月至2015年11月曆任北京市醫療器械檢驗所副所長、所長;於2015年11月至2016年12月任本公司醫療器械事業部首席技術官。劉毅先生於1998年7月獲北京理工大學工學學士學位,並於2006年1月獲北京大學管理學碩士學位。
長園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屆董事會第二十八次會議決議公告
證券代碼:600525 股票簡稱:長園集團 公告編號: 2017002
長園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屆董事會第二十八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長園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第二十八次會議於2017年1月13日在深圳市南山區保利劇院貴賓廳召開,會議應到董事9人,實際出席會議董事9人,公司監事及高管列席了本次會議,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規定。會議由董事長許曉文先生主持,經與會董事討論,會議審議通過了如下議案:
一、審議通過了《關於更換及選舉公司副董事長的議案》;
同意公司董事魯爾兵先生提出辭去公司副董事長的申請,魯爾兵先生仍為公司第六屆董事會董事及下設戰略委員會、審計委員會委員以及公司總裁。經現場選舉,吳啟權先生為公司第六屆董事會副董事長,任期至公司第六屆董事會屆滿為止;
表決情況:同意9票,反對0票,棄權0票。
二、審議通過了《關於使用部分閒置募集資金購買保本型理財產品的議案》;
表決情況:同意9票,反對0票,棄權0票。
特此公告。
長園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〇一七年一月十三日
證券代碼:600525 股票簡稱:長園集團 公告編號:2017003
長園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屆監事會第十九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並對公告中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承擔責任。
長園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六屆監事會第十九次會議於2017年1月13日在深圳市南山區保利劇院貴賓廳召開,應參加表決的監事為3人,實際參加表決的監事為3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規定。經與會監事表決,審議通過了以下議案:
一、審議通過了《關於使用部分閒置募集資金購買保本型理財產品的議案》;
表決結果: 同意3票,反對0票,棄權0票。
特此公告。
長園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監 事 會
二〇一七年一月十三日
證券代碼:600525 證券簡稱:長園集團 公告編號:2017004
長園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使用閒置募集資金購買保本型理財產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為提高募集資金使用效率,降低財務成本,公司同意項目實施主體珠海達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達明科技」)在不影響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建設和保證資金安全性的情況下,使用最高額度不超過15,000萬元暫時閒置募集資金購買保本型理財產品,單筆理財產品期限最長不超過一年。在上述額度範圍內,資金可滾動使用。現將具體內容公告如下:
一、募集資金基本情況
根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核准長園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向吳啟權等發行股份購買資產並募集配套資金的批覆》(證監許可[2015]1626號)核准,公司本次發行新股41,702,866股募集配套資金人民幣479,999,987.66元,扣除與發行有關的費用人民幣16,772,000.00元,公司實際募集資金淨額為人民幣463,227,987.66元。本次募集資金於2015年8月10日到達公司募集資金專用帳戶,大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對本次募集資金情況出具了大華驗字[2015]000781號驗資報告。公司按照《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及相關規定,將募集資金存儲於募集資金專戶,並分別與保薦機構、達明科技及珠海華潤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吉大支行籤署了《募集資金專戶存儲四方監管協議》。
二、本次使用部分閒置募集資金購買保本型理財產品的情況
(一)資金來源
為提高募集資金使用效率,在不影響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建設和保證資金安全性的情況下,公司擬同意達明科技使用最高額度不超過15,000萬元(含15,000萬元)部分閒置募集資金購買保本型理財產品,單筆理財產品期限最長不超過一年,在上述額度範圍內,資金可滾動使用。
(二)所投資的理財產品品種
理財產品全部為保本型理財產品,該等產品必須符合高安全性、流動性好、期限不超過一年的要求;理財產品的相關主體與公司不存在關聯關係,不構成關聯交易。
(三)投資期限
自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一年之內有效。
購買的理財產品期限不得超過十二個月,不得影響募集資金投資計劃的正常進行。
三、風險控制措施
為控制風險,公司要求達明科技選取發行主體能夠提供保本承諾,安全性高,流動性較好的保本型理財產品,投資風險較小,在企業可控範圍之內。獨立董事、監事會有權對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與檢查,必要時可以聘請專業機構進行審計。公司將依據上海證券交易所的相關規定,在定期報告中披露報告期內現金管理投資產品相應的損益情況。
四、對公司募集資金項目建設和日常經營的影響
本次使用募集資金購買保本型理財產品是利用閒置的募集資金購買保本型理財產品,不影響募集資金項目建設和募集資金使用。
五、 專項意見說明
(一)獨立董事意見
本次使用閒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決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2013年修訂)》等相關規定,在確保不影響募集資金使用規劃和正常生產經營的前提下,達明科技在董事會批准的額度範圍內,使用閒置募集資金投資低風險的保本理財產品,有利於提高資金的現金收益,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使用用途、損害公司股東利益的情形。同意達明科技在董事會批准的額度及有效期內使用閒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
(二)監事會意見
公司第六屆監事會第十九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使用閒置募集資金購買保本型理財產品的議案》,監事會意見如下:本次項目實施主體達明科技計劃使用閒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有利於提高資金使用效率,能夠獲得一定的投資效益,不會影響募集資金使用和正常生產經營,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用途的行為,符合公司和全體股東的利益,決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2013年修訂)》等相關法規。同意達明科技在董事會批准的額度及有效期內使用閒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
(三)保薦機構核查意見
1、公司本次使用閒置募集資金購買保本型理財產品的事項已經公司董事會、監事會審議通過,獨立董事已發表了明確的同意意見,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關的法律法規及交易所規則的規定。
2、公司本次使用閒置募集資金購買保本型理財產品的事項符合《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及《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2013年修訂)》等相關法規的規定,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響募集資金項目建設的正常進行。
3、公司本次使用閒置募集資金購買保本型理財產品有利於提高資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體股東的利益。
綜上,本獨立財務顧問同意長園集團本次使用暫時閒置的募集資金不超過人民幣15,000萬元(含15,000萬元)購買銀行保本型理財產品的事項。
六、備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第二十八次會議決議
2、公司第六屆監事會第十九次會議決議
3、國泰君安股份有限公司關於長園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閒置募集資金購買保本型理財產品的專項核查意見
特此公告。
長園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〇一七年一月十三日
工銀瑞信保本3號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2017年1月12日受限開放日申購、贖回、轉換結果公告
工銀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於2017年1月9日在指定媒介及本公司網站(http://www.icbccs.com.cn)發布了《工銀瑞信保本3號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2017年1月12日受限開放日開放日常申購、贖回、轉換業務公告》(簡稱「《開放公告》」),按照《工銀瑞信保本3號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及《開放公告》約定,本基金在2017年1月12日受限開放日對當日的淨贖回數量進行控制,確保淨贖回數量佔該受限開放日前一日基金份額總數的比例在[0,15%]區間內。
基金管理人根據上述原則對工銀瑞信保本3號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2017年1月12日的申購、贖回與轉換申請進行統計,當日實際淨贖回申請數量低於前一日基金份額總數的15%,因此,本基金管理人對當日所有符合要求的申購、轉換入申請以及贖回、轉換出申請均確認為成功。投資者可於2017年1月16日起到各銷售網點查詢申購與贖回的確認情況。
風險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諾以誠實信用、勤勉盡責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資產,但不保證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投資者投資於保本基金並不等於將資金作為存款存放在銀行或者存款類金融機構,保本基金在極端情況下仍然存在本金損失的風險。敬請投資者於投資前認真閱讀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說明書》。
工銀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月16日
關於工銀瑞信月月薪定期支付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
重新開放申購、轉換轉入、恢復正常定投業務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7年1月16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項
1、如有疑問,請致電客戶服務電話400-811-9999;或登錄本公司網站www.icbccs.com.cn。
2、風險提示:本公司承諾以誠實信用、勤勉盡責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資產,但不保證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敬請投資人注意投資風險。投資者投資基金前應認真閱讀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說明書等法律文件,並選擇適合自身風險承受能力的投資品種進行投資。
美克國際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非公開發行股票申請獲得中國證監會
發行審核委員會審核通過的公告
證券代碼:600337 證券簡稱:美克家居 編號:臨2017-001
美克國際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非公開發行股票申請獲得中國證監會
發行審核委員會審核通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2017年1月13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稱「中國證監會」)發行審核委員會對美克國際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的申請進行了審核,根據審核結果:公司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的申請獲得審核通過。
公司將在收到中國證監會書面核准批覆文件後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特此公告。
美克國際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一七年一月十六日
安徽山鷹紙業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業績預增公告
股票簡稱:山鷹紙業 股票代碼:600567 公告編號:臨 2017-004
債券簡稱:12山鷹債 債券代碼:122181
債券簡稱:16山鷹債 債券代碼:136369
安徽山鷹紙業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業績預增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一、本期業績預告情況
(一)業績預告期間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二)業績預告情況
經財務部門初步測算,預計2016年年度實現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與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數據)相比,將增加60%到80%。
(三) 本次業績預告未經註冊會計師審計。
二、上年同期業績情況
(一)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20,906.19萬元。
(二)每股收益:0.06元(按照公司2015年年度股本情況計算)。
三、本期業績預增的主要原因
(一)受供給側改革等有利影響,公司主要產品箱板紙及瓦楞原紙紙種價格持續提高。
(二)通過加大市場銷售、產能優化升級和強化內部管理,公司內部運營效率提高,市場競爭力增強。
四、其他說明事項
以上預告數據僅為初步核算數據,具體準確的財務數據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經審計後的2016年年報為準,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安徽山鷹紙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一七年一月十六日
北京四方繼保自動化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控股子公司北京四方創能光電科技有限公司
特別重大合同暨復牌的公告
證券代碼:601126 證券簡稱:四方股份 公告編號:2017-002
北京四方繼保自動化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控股子公司北京四方創能光電科技有限公司
特別重大合同暨復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 買方萬中基業新能源揚州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萬中基業揚州公司)在江蘇寶應縣實施360MWp銅銦鎵硒薄膜太陽能發電組件生產基地「交鑰匙」工程建設項目,擬向賣方北京四方創能光電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四方創能)採購360MWp銅銦鎵硒薄膜太陽能發電組件生產全套在線生產作業設備(簡稱「合同設備」)
● 四方創能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 合同類型:設備買賣合同
● 合同金額:1,800,000,000元
● 籤訂日期:2017年1月11日
● 合同生效條件:
本合同在以下各項條件全部滿足後方可生效,以最遲完成條件的日期為本協議生效日:
1)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籤署並加蓋雙方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合同籤訂日期以雙方中最後一方籤署並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的日期為準,雙方籤字內容必須完整;
2)本合同獲得賣方控股股東北京四方繼保自動化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會審議批准;
3)賣方收到買方支付的預付款人民幣大寫壹拾億零捌仟萬元整。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籤署後,買方在20個工作日內支付合同總價款的60%為預付款,即:人民幣大寫壹拾億零捌仟萬元整(¥1,080,000,000元)後第24個月底,雙方驗收周期為3個月。
● 對上市公司當期業績的影響:截至本公告日,合同並未生效,預計本合同對公司2017年的營業收入、淨利潤不會構成重大影響,對公司長期收益的影響尚無法預測。
● 特別風險提示:北京四方繼保自動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對買方的履約能力正在評估當中,該合同尚未生效,該合同履行仍具有一定的不確定性。
一、審議程序情況
公司控股子公司四方創能管理層已審批通過本次合同籤訂,公司將按照《公司章程》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要求,履行相應的決策和審批程序,並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二、合同標的和對方當事人情況
(一)合同標的情況
合同標的名稱:360MWp銅銦鎵硒薄膜太陽能發電組件生產全套在線生產作業設備「交鑰匙」工程。
合同標的金額:1,800,000,000元人民幣
(二)合同對方當事人情況。
合同買方為萬中基業新能源揚州有限公司,具體情況如下:
公司名稱:萬中基業新能源揚州有限公司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321023MA1N8H4Q8R
公司類型:有限責任公司
註冊地址:寶應經濟開發區北園路1號
法定代表人:齊曉峰
成立日期:2016年12月30日
註冊資本:5000萬元整
經營範圍:太陽能電池板及組件研發、製造、銷售;新能源汽車電池研發。
股東結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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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中基業揚州公司控股股東北京萬中基業管理諮詢有限公司,基本情況如下:
公司名稱:北京萬中基業管理諮詢有限公司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110107MA004CU88U
公司類型:有限責任公司
註冊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區高井甲32號儲運部(西院)9幢1層02室
法定代表人:齊曉峰
成立日期:2016年03月24日
註冊資本:5000萬元
經營範圍:經濟貿易諮詢;技術開發、技術轉讓、技術諮詢、技術服務;財務諮詢(不得開展審計、驗資、查帳、評估、會計諮詢、代理記帳等需經專項審批的業務,不得出具相應的審計報告、驗資報告、查帳報告、評估報告等文字資料);房地產諮詢;醫藥信息諮詢(須經審批的診療活動除外);會議服務;承辦展覽展示活動;教育諮詢、企業管理諮詢。(企業依法自主選擇經營項目,開展經營活動;依法須經批准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准後依批准的內容開展經營活動;不得從事本市產業政策禁止和限制類項目的經營活動。)
北京萬中基業管理諮詢有限公司未經審計的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資產總額15,664元,淨資產90元;2016年度實現營業收入15,262.14 元,實現淨利潤 90元。
萬中基業揚州公司與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四方創能不存在關聯關係,本次交易不屬於關聯交易。
三、合同主要條款
1、 標的名稱及價格
360MWp銅銦鎵硒薄膜太陽能發電組件生產全套在線生產作業設備「交鑰匙」 工程,總價為人民幣(大寫):壹拾捌億元(¥1,800,000,000元)。
2、 合同支付方式
合同價格分預付款、發貨款、投運款和質保金四次支付,支付方式必須為現金或電匯。
(1)預付款:合同籤署後,買方在20個工作日內支付合同總價款的 60 %為預付款,即:人民幣大寫壹拾億零捌仟萬元整(¥1,080,000,000元)
(2)發貨款:在首條磁控濺射機發貨前5個工作日內買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的25%為發貨款,即:人民幣大寫肆億伍仟萬元整(¥450,000,000元)。
(3)投運款:全部合同設備在場完成安裝、調試、性能試驗和驗收合格投入運行後168小時或者設備全部到達現場6個月後(以時間先到者為付款節點),買方5個工作日內支付合同總價款的10%為投運款,即:人民幣大寫壹億捌仟萬元整(¥180,000,000元)。
(4)質保金:質量保證期限為自買方訂單設備正式投運之日起正常運行12個月或所有設備到貨18個月(以時間先到者為付款節點),買方5個工作日內支付合同質保金,即合同總價款的5%,即:人民幣大寫玖仟萬元整(¥90,000,000元)。
3、 合同設備交貨時間、交貨地點及運輸方式
1) 交貨時間:協議籤訂後,從第6個月開始陸續交貨,18個月完成全部合同設備的交付使用,如交貨期變更需提前10日書面通知。(交貨期不排除根據項目實際情況調整的可能,以雙方最終協商的交貨期為準。)
2) 交貨方式:為分批交貨方式。
3) 交貨地點:為江蘇寶應縣,具體位置由買方書面通知為準。
4) 運輸方式:汽運,火車及其他。
4、 合同標的驗收時間
360MWp銅銦鎵硒薄膜太陽能發電組件生產全套在線生產作業設備「交鑰匙」工程的驗收時間為:賣方收到首付後第24個月底,雙方驗收周期為3個月。
5、 違約責任
1)如賣方未能按合同約定如期交貨的,每延遲一日按應如期交付貨物金額的0.3%。向買方支付違約金;累積違約金不得超過合同總額的5%,支付違約金後,賣方仍對本合同產品有繼續交付的義務。
2)如因賣方技術原因,在約定的時間內未達到「交鑰匙」工程,即發電組件產線的驗收標準,賣方要在一年內全面達到指標要求,若仍無法達到或者部分未達到的,則賣方賠償買方損失,賠償金額依據每條60MWp基本單元產線技術指標未完成比例乘以該條產線合同金額計算。
3)如買方未能按合同約定如期付款的,每延遲一日按應如期付款金額的0.3%。向賣方支付違約金;累積違約金不得超過合同總額的5%,支付違約金後,買方仍對本合同產品有繼續付款的義務。
4)若買方土建施工進度、竣工時間和質量,未能滿足設備進場安裝調試的實際需要,即影響了設備的進場安裝調試工作,「交鑰匙」工程的時間應順延。
6、 爭議解決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不能解決,均應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7、 合同生效
合同在以下各項條件全部滿足後方可生效,以最遲完成條件的日期為本協議生效日:
1) 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籤署並加蓋雙方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合同籤訂日期以雙方中最後一方籤署並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的日期為準,雙方籤字內容必須完整。
2) 本合同獲得賣方控股股東北京四方繼保自動化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會審議批准;
3) 賣方收到買方支付的預付款人民幣大寫壹拾億零捌仟萬元整。
8、 本合同一式 4 份,買方執 2 份,賣方執 2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合同履行對上市公司的影響
1、截至本公告日,合同尚未生效,預計本合同對公司2017年的營業收入、淨利潤不會構成重大影響,對公司長期收益的影響尚無法預測;
2、合同為控股子公司四方創能日常經營合同,合同的履行對公司業務獨立性不構成影響,公司不會對合同對方形成重大依賴。
五、合同履行的風險提示
1、合同金額較大,公司對買方萬中基業揚州公司的履約能力(包括但不限於資金能力、項目組織及管理能力等等)、控股子公司四方創能對項目實施所需的管理控制能力和資源調配保障能力等)還在進一步評估過程當中;
2、截至本公告日,合同並未生效,仍具有一定的不確定性;
3、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存在相關政策法規、市場、技術等方面的不確定性風險,存在不可預計的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響,有可能會導致合同無法履行。
公司董事會鄭重提醒廣大投資者:《中國證券報》和《上海證券報》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報刊,公司發布的信息以在上述指定報刊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公告為準,敬請廣大投資者理性投資,注意風險。
六、股票復牌情況
因公司控股子公司四方創能籤訂重大合同,公司於2016年1月13日下午13:00起臨時停牌,停牌半天。現公告該重大合同事項,公司股票將於2016年1月16日開市起復牌。
特此公告。
北京四方繼保自動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7年 1 月 13 日
廣發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關於廣發道瓊美國石油開發與生產指數基金(QDII-LOF)
份額上網發售的提示性公告
經中國證監會批准,廣發道瓊美國石油開發與生產指數基金(QDII-LOF)份額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上網發售。所有具有基金代銷業務資格的證券公司營業部均可辦理認購,基金場內簡稱「廣發石油」,基金代碼「162719」,深交所掛牌價1.000元,發售時間2017年1月16日至2017年2月17日(周六、周日和節假日不受理)。發售截止時間如有變更,本公司將及時公告。
廣發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月16日
廣發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關於廣發聚源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LOF)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表決結果暨決議生效的公告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廣發聚源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LOF)基金合同》的有關規定,現將廣發聚源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LOF)(以下簡稱「本基金」)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決議及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會議情況
本基金以通訊方式召開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大會投票表決起止時間為自2016年12月13日至2017年1月11日15:00 止。2017年1月13日,在本基金的基金託管人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權代表的監督下,本基金管理人對本次大會表決進行了計票,北京市盈科(廣州)律師事務所對計票過程進行了見證,北京市方圓公證處對計票過程及結果進行了公證。經統計,參加本次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投票表決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及代理人所持基金份額共計8810691463.93份,佔權益登記日本基金基金總份額8923136074.93份的98.74%,達到法定開會條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和《廣發聚源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LOF)基金合同》的有關規定。
本次大會審議了《關於廣發聚源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LOF)修改基金合同相關事項的議案》,並由參加大會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及代理人對本次會議議案進行表決,表決結果為:8810691463.93份基金份額同意,0份基金份額反對,0份基金份額棄權。同意本次大會議案的基金份額佔參加本次會議表決的持有人及代理人所持表決權的100%,達50%以上,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和《廣發聚源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LOF)基金合同》的有關規定,本次會議議案獲得通過。本基金的管理費率由0.7%降低為0.3%,託管費率由0.2%降低為0.1%。
根據《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廣發聚源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LOF)基金合同》的有關規定,經本基金託管人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確認,本次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費用由基金資產列支,本次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律師費2.7萬元,公證費5000元,合計為3.2萬元。
二、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生效情況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定的事項自表決通過之日起生效。本次會議決議生效日為2017年1月13日,基金管理人將於表決通過之日起5日內報中國證監會備案。本次會議通過的表決事項為本公司於2016年12月13日至2016年12月15日在《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及本公司網站(www.gffunds.com.cn)刊登的《關於廣發聚源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LOF)修改基金合同相關事項的議案》。
三、關於《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修訂情況
根據《關於廣發聚源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LOF)修改基金合同相關事項的議案》,經與基金託管人協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已將《廣發聚源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LOF)基金合同》、《廣發聚源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LOF)託管協議》修訂完畢,並據此更新了《廣發聚源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LOF)招募說明書》。上述文件將一併報中國證監會備案,修訂和更新後的文件於本次會議決議生效日的同日生效。
四、 重要提示
1、投資者可通過場外或深交所對本基金 A 類份額(基金代碼:162715,場內簡稱:廣發聚源)進行贖回,A類份額持有人亦可通過二級市場賣出A類份額,C 類份額僅允許在場外進行贖回。
2、本基金A類份額已於2017年1月16日在深交所開市起停牌,並於2017年1月16日10:30復牌。
五、備查文件
1、《關於廣發聚源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LOF)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公告》
2、北京市盈科(廣州)律師事務所《關於廣發聚源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LOF)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之法律意見書》
3、中國農業銀行《關於廣發聚源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LOF)調整基金管理費、託管費和贖回費並召開持有人大會的意見徵詢函的回函》
4、北京市方圓公證處《公證書》
特此公告
廣發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