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察者網訊)本月23日,官司纏身的亂港頭目黎智英獲准保釋,條件中包括1000萬港元保釋金、3名人事擔保各10萬港元。不過港媒卻發現,這3名擔保人與黎智英可謂「一丘之貉」,他們之間有著千絲萬縷的關係。
據香港「東網」26日報導,擔保人之一的何俊仁是民主黨前主席,而該黨曾受過黎智英的資助;另一名擔保人是「毒媒」《蘋果日報》副社長陳沛敏,此人也曾稱讚因旺角暴亂而被判暴動罪的亂港分子;還有一名擔保者是浸會大學客座教授吳明德,他曾在接受採訪時鼓動制裁香港,並在去年6月與黎智英、何俊仁一同出席過網臺節目。當時黎智英還在節目上煽動群眾參加「反修例」遊行。
香港「東網」26日報導
報導稱,在此3人中,民主黨前主席何俊仁與黎智英最為同聲同氣。何俊仁早前曾因涉嫌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的遊行而被捕。因此外界有人質疑何俊仁作為擔保人的資格,認為黎智英應繼續被羈押。
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副主席兼法學教授傅健慈狠批道,何俊仁本身就是搞亂香港的幕後黑手之一,從「佔中」時期至今涉嫌多次煽動和參與違法示威、佔路,甚至還涉嫌協助黎智英請求外國或境外機構對香港或內地進行制裁。
「何俊仁自身都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怎麼還能做黎智英的人事擔保人呢?」傅健慈指出,本次批准黎智英保釋外出的香港國安法指定的原訟庭法官李運騰,也曾處理過香港國安法下首名被告唐英傑一案,但結果大相逕庭。
何俊仁資料圖 來源:港媒
「當時唐英傑駕駛插有『港獨』旗幟的電單車撞向3名警員,被指控『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以及『恐怖活動罪』。」傅健慈質疑道,「當時法官都拒絕了保釋申請,為何這次又搞雙重標準,批准黎智英保釋呢?真令人匪夷所思。」
香港團體「23萬監察」發言人王國興也認為,黎智英作為香港國安法重罪的首犯,法庭竟然批准其保釋,他對此強烈不滿和憤怒,認為法院判決違反公義。在王國興看來,民主黨曾受過黎智英的資助,而何俊仁作為民主黨前主席,不應有作為擔保人的資格。他斥責3名擔保人與黎智英「穿同一條褲子」,同聲同氣。
王國興還怒斥道,法庭明知道最近不少亂港分子棄保潛逃,但仍然批准黎智英保釋,此舉「太過離譜」。王國興說,如果黎智英也潛逃了,或者逃入美國駐港澳總領事館尋求庇護,香港只會再度成為中美角力的棋子。
亂港分子黎智英 來源:港媒
23日,黎智英被押解到香港高等法院,就其涉及的兩起案件申請保釋。案件由香港國安法指定的原訟庭法官李運騰處理,他下午批准黎智英保釋外出。
黎智英的保釋條件包括:須交出1000萬港元保釋金、3名人事擔保各10萬元、不得離港;除到警署及往法庭應訊外,他不得離開住所,並須交出全部旅遊證件,每周到警署報到3次。
值得一提的是,在24日平安夜,黎智英一家不顧加劇的疫情,在住所與多人進行聚會。據香港「東網」24日報導,在平安夜下午5時40分左右,先後有8人乘坐3輛車抵達黎智英住所,其中包括黎智英的妻子及朋友。接近晚上7時,又有多家私家車抵達。報導稱,當晚至少有20人參加了聚會,其中包括民主黨前主席楊森及其妻子。
12月3日,現年73歲的黎智英因涉嫌串謀壹傳媒集團高層欺詐香港科技園公司,隱瞞位於將軍澳工業邨廠房的用途而被落案起訴。當日他申請保釋,但被總裁判官蘇惠德拒絕,須還押監房看管至明年4月16日再訊。
在還押期間,黎智英再被落案控告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於12月12日再被押到西九龍法院提堂,當日他也曾申請保釋。總裁判官蘇惠德認為他有機會在保釋期間再犯案,拒絕讓他擔保外出。該案同樣押後至明年4月16日再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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