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外國人來華需要籤證和居留許可嗎?
那什麼是居留許可?什麼是籤證?你知道兩者的區別嗎?辦理的時候兩者有什麼不同嗎?今天就讓我們一起來了解下居留許可和籤證的區別吧,為你來華工作學習團聚做一手準備。
居留許可就是籤證嗎?答:不是,籤證是一個國家的出入境管理機構(例如移民局或其駐外使領館),對外國公民表示批准入境所籤發的一種文件。包括各種短期籤證和長期籤證。而居留證是指外國人在中國居留的憑證,或者說是獲得在中國居留資格的外國人在中國境內居留的合法身份證件。
一、首先了解一下簽證是什麼?
籤證是一個國家的主權機關在本國或外國公民所持的護照或其他旅行證件上的籤注、蓋印,以表示允許其出入本國國境或者經過國境的手續。
中國籤證分外交籤證、禮遇籤證、公務籤證和普通籤證。其中,大部分人獲得的都是普通籤證。
中國的籤證均有明顯的「籤證(VISA)」標識。駐外使領館目前獲得的籤證樣證如下:
二、其次居留許可是什麼呢?
居留許可是外國人持相關籤證入境中國後,向中國出入境管理部門申辦的居留證件。
居留許可正上方標註有「外國人居留許可( FOREIGNER』S RESIDENCE PERMIT )」字樣,居留事由( PURPOSE FOR RESIDENCE )代表居留許可的種類。
現有五類居留證件:
1、工作類居留證件
2、團聚類居留證件
3、私人事務類居留證件
4、學習類居留證件
5、記者類居留證件
9月23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和國家移民管理局聯合發布公告,明確自2020年9月28日0時起,允許持有效中國工作類、私人事務類和團聚類居留許可的外國人入境。
以下圖片為最新版「三類居留許可」
簡單的說,如果您的護照上有以下三類居留許可的,您就能回國了,如果沒有以下居留許可,就暫時回不了國。
工作類居留證件:發給在中國境內工作的人員。
團聚類居留證件:發給因家庭團聚需要在中國境內居留的中國公民的家庭成員和具有中國永久居留資格的外國人的家庭成員,以及因寄養等原因需要在中國境內居留的人員。
私人事務類居留證件:發給入境長期探親的因工作、學習等事由在中國境內居留的外國人的配偶、父母、未滿18周歲的子女、配偶的父母,以及因其他私人事務需要在中國境內居留的人員。
三、籤證、居留許可二者的區別是什麼?
1、籤發對象不同
籤證:籤發給來華外國人。
居留許可:籤發給符合條件需要來華長期居留超過180天的外國人。
2、籤發機關不同
籤證:籤發機關是駐外使領館和國內公安機關。
居留許可:籤發機關為國內公安機關。
3、證件性質不同
籤證:短期籤證停留期不超過180天。持有人可憑籤證停留期在華停留,主要性質是外國人入出境證件。
居留許可:持有人可在居留許可有效期多次出入境中國,主要性質是外國人居留證件。
四、常見疑問
Q:哪些外國人可以申請居留許可?
A:通常,J、S、Q、X、Z字籤證發給符合條件需在華長期居留(在華居留超過180天)人員。
Q:持有效外國人居留許可就可以入境了嗎?
A:目前不是。根據公告,目前僅限於現持工作類、私人事務類和團聚類三類居留許可,且居留許可仍然有效者。
Q:外國人持有效籤證是否即可入境?
A:不是。9月23日發布的公告只是對3月26日發布的公告的做了部分調整,而不是取代原有公告。具體說,9月23日公告只對「暫時停止外國人持目前有效居留許可入境」做了部分調整。
Q:外國人辦了工作許可證,為什麼還要辦理居留許可?
A:《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第41條規定:外國人在中國境內工作,應當按照規定取得工作許可和工作類居留證件。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聘用未取得工作許可和工作類居留證件的外國人。
根據相關規定,外國人在華工作單單辦理工作許可證是不行的,還必須要辦理工作類的居留許可,不然就是非法工作的行為,會面面臨罰款和驅逐出境。
Q:居留許可申請有效期多久?
A:對符合《外國人入境出境管理法》第十四條規定的外國人,公安機關可以發給1年至5年長期居留資格的證件;有顯著成效的可以發給永久居留資格的證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