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唐山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工作人員走進唐山市電子政務辦公室,對市民公共服務熱線(12345)所受理的一些計生問題進行了集中解答。通過對熱線數據的梳理,市民較為關注的問題涉及網上辦理生育登記卡、生育登記卡是否存在有效期、出生證明的補辦等。
●●生育登記的辦理
生育登記是通常所說的第一個或者第二個子女登記。衛健委工作人員表示,需要先澄清一個概念,現在辦理的不是準生證,而是生育登記卡。生育登記提倡在懷孕期間進行辦理,對於已經生育第一或者第二個子女,未及時辦理生育登記的,可以補辦。
初次辦理和補辦生育登記卡,需要提供夫妻雙方身份證、結婚證,並填寫承諾書,簡稱「兩證一承諾」。
生育登記的方式有兩種:一種是持夫妻雙方身份證、結婚證到一方戶籍所在地或者現居住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登記,由工作人員發給生育登記卡;第二種是自行登錄網上辦事大廳,填寫相關信息、上傳有關材料後登記。具體程序為登錄河北省計劃生育網上辦事大廳,點擊唐山,進入河北省唐山市計劃生育網上辦事大廳,然後根據相關提示操作即可辦理。
衛健委工作人員表示,第一個或者第二個子女生育登記沒有有效期的規定,但如果申請辦理生育登記後,由於種種原因流產或者引產的,需要辦理生育登記卡註銷,註銷後才可再重新申請生育登記。
●●再生育證件的辦理
符合《河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且有意願再生育的(夫妻生育的兩個子女中有病殘兒的;再婚夫妻再婚前合計生育一個子女,婚後共同生育一個子女的;再婚夫妻再婚前合計生育兩個以上子女,婚後未共同生育子女的)夫妻均可申請再生育。
再生育證件辦理需提供夫妻雙方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已生育子女的戶口頁、婚育狀況書面承諾,經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審核後,報縣級審批。符合《條例》規定再生育條件,但未申領《生育證》的,不予補辦。
●●產假和護理假的時間
對於產假和護理假的時間,工作人員介紹,按照《條例》規定:自2016年1月1日起,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延長產假六十天,即98+60=158天。並給予配偶護理假十五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辦理出生醫學證明要及時
工作人員介紹,在醫療保健機構內出生的新生兒,由該機構為其出具《出生醫學證明》。新生兒監護人應當在新生兒出生後30個工作日內,持《出生醫學證明》首次籤發登記表和父母雙方有效身份證件,到籤發機構為其辦理。新生兒出生後應當儘快去辦理,如超過30個工作日,需要提供助產機構住院病歷複印件;超過一年及以上的,需提供司法行政部門登記公告的鑑定機構出具的親子鑑定意見書。
出生醫學證明一經籤發,籤發機構對證件記載的信息原則上不作變更。所以,新生兒監護人應當將孩子姓名確定好了再去辦理。另外,信息填好後,家屬一定要仔細認真進行核對,確定所有信息無誤後進行籤發。
●●出生醫學證明如何補辦
由於遺失、被盜或其他原因導致《出生醫學證明》缺失需要補發。補發應由當事人向出生機構所在地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或婦幼保健機構提出申請,並準備如下資料:
一、《出生醫學證明》補發申請表;
二、原籤發機構新生兒分娩信息及原《出生醫學證明》存根複印件;
三、新生兒父母有效身份證件;
四、由當事人或監護人親筆籤名加按手印的《出生醫學證明》丟失承諾聲明書;
五、未落戶新生兒,需提供父母雙方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該新生兒未落戶證明。
(燕趙都市報冀東版 記者齊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