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新傳媒旗下雜誌《財新周刊》10月21日刊出報導《百億假黃金騙貸》,迅速引發輿論關注。
不過,報導刊發次日(22日)上海黃金交易所通過官方微信公眾號刊發一則《關於<財新周刊>不實報導的嚴正聲明》(以下簡稱「聲明」):2019年10月21日,《財新周刊》雜誌發表了題為《百億假黃金騙貸》的報導。報導中稱,假黃金的源頭主要是河南靈寶博源礦業有限責任公司(下稱「博源礦業」),而博源礦業系上海黃金交易所的指定供貨單位。該報導發布後,被部分媒體進行了轉載。
上海黃金交易所方面的《聲明》表示:「經再次核實確認:上海黃金交易所目前可提供標準金錠、金條、銀錠企業均經過嚴格認證,認證企業名錄中並無該文中所稱的博源礦業。」
《聲明》稱:《財新周刊》報導中涉及的「博源礦業為上金所指定供貨單位」屬不實報導。據查證,該報導系作者直接引用2017年2月20日《財經》雜誌的一篇報導——《百億假黃金騙貸記》中的絕大部分內容。而上海黃金交易所已於2017年2月21日就此進行了嚴正聲明,指出其系不實報導。《財經》雜誌也已於當日就該報導中所稱的「博源礦業為上金所指定供貨單位」錯誤信息進行了更正和致歉。
《聲明》指出,此次,《財新周刊》作者嚴重不負責任,未經調查核實,再次對該錯誤內容進行發布。現要求《財新周刊》秉持新聞媒體職業原則,本著嚴肅認真、尊重事實、對社會負責、對公眾負責的態度,立即刪除相關不實內容並對不實報導立即做出更正澄清和致歉!上海黃金交易所將視情況,保留進一步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同時,敦請部分轉發的媒體儘快刪除,消除影響。
10月22日17點50分,財新傳媒通過旗下財新網以《財新周刊》編輯部名義發布了一則《編輯更正啟事》:2019年10月21日出版的《財新周刊》(2019年第40期)刊登報導《百億假黃金騙貸》,其第13自然段稱,「博源礦業也成為上海黃金交易所的指定供貨單位」,經核對存在事實錯誤,河南省靈寶市博源礦業有限公司並非上海黃金交易所的指定供貨單位,上海黃金交易所此前已就此做過聲明,對此重要事實,本刊記者編輯僅採信了涉案企業官網信息,採寫和把關核實不足,特此更正,並向上海黃金交易所和讀者深表歉意。
截至22日19點45分,上海黃金交易所通過官方微信公眾號已經刪除上述《聲明》。
根據上海黃金交易所官網介紹:上海黃金交易所是經國務院批准,由中國人民銀行組建,專門從事黃金交易的金融要素市場,於2002年10月正式運行。官網表示:「她的成立實現了中國黃金生產、消費、流通體制的市場化,是中國黃金市場開放的重要標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