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9月29日,永吉縣發現一具已經腐爛的女屍,經檢測發現這名女子正是之前失蹤的李影。
警方很快根據線索鎖定了犯罪嫌疑人金哲宏(紅),最終金哲宏被判處死緩。可是,身在獄中的金哲宏卻是多次上訴,堅稱自己沒有殺人,而在23年後,金哲宏的案件再次被審理後最終被判無罪釋放。
這裡面到底有什麼隱情?
為什麼金哲宏歷經3次一審,2次發回重審,都最終被判死緩,而在23年後,卻又無罪釋放了?
我們從這個案件的開始講起。
金哲宏(紅)圖片來自無版權網站
1995年9月29日,在永吉縣雙河鎮近郊一位村民在路過時發現泥溝裡有一具已經腐爛的女屍。經過家裡人的辨認,最終確定死者就是家住雙河鎮的19歲女孩李影。
案發地點
根據法醫的鑑定,李影被確定為他殺。
李影被害的經過根據鑑定應該為先被人掐住脖子,而後昏迷後被人用泥土掩蓋。由於吸入太多的泥土,致使她窒息而亡。
法醫鑑定的李影被殺原因
永吉縣警方立即對此案進行立案調查,經過走訪調查,最終確定金哲宏為犯罪嫌疑人,而後經過審訊,金哲宏對案件供認不諱,由此定案。
金哲宏承認犯罪的筆錄
可是對於警方確定的殺害李影的兇手是金哲宏,不僅是金哲宏的家人、鄰居,就連受害人李影的母親、堂哥等都表示不太相信金哲宏會殺人。
金哲宏的大姐說:「他怎麼可能殺人呢,就是殺個雞他都不敢,他怕血。」
金哲宏的鄰居表示:「大家都覺得非常意外,他人挺正派的,不是像別家小孩流裡流氣的。」「這小孩挺好的,一天天樂呵呵的,怎麼可能殺人呢?」
李影母親說:「咱又沒有冤,又沒有仇的,我也不知道是怎麼回事。」
李影的堂哥說:「說句憑良心的話,我也不咋相信。」
那麼警方又是有什麼證據來證明金哲宏是兇手的呢?
1990年9月10日,李影跟朋友羅微微相約去永吉縣城玩。由於搭火車的人太多,李影和羅微微被衝散了,最終,李影被擠上了那輛火車,而羅微微沒有搭上。
根據當時的目擊證人稱,李影在中途就下了火車,後來被一位貨車司機順路捎到了離雙河鎮還有四公裡的黑石村。
而金哲宏開的飯店就正好在李影當時下車的地方。
李影當時下車的地方,白色房子就是當年金哲宏的飯店舊址
證據:
目擊證人一:那天晚上5點左右,有一個女孩要打摩的去雙河鎮,經過一番討價還價,女孩最終乘坐金哲宏的摩託車走了。
目擊證人二:金哲紅載過一個女孩去雙河鎮。那個女孩二十歲左右,個子不高,1米5多,長得胖不噠的,好像穿著一件白色的風衣一樣的上衣。
目擊證人三:在雙河鎮看見過金哲宏騎摩託車帶著一個女的。
目擊證人的證詞
根據證人的證詞,警方推斷金哲宏殺人動機:
金哲宏對李影起了色心,兩人還相約當天晚上7點在雙河鎮火車站會面。見面後,兩人到了雙河鎮東郊鐵路附近發生性關係,之後,李影以此為要挾向金哲宏索要1000元錢,由於金哲宏身上只有50元錢,李影便用去派出所告發要挾,金哲宏怕事情敗露,便將李影掐昏,之後將他拖到鐵路南側掩埋。
警方認定的金哲宏殺人原因
這三名目擊證人在23年後記者進行詢問時的證詞跟當年的不符,再多次詢問後,都表示那麼多年前的事情,不記得了。
證人多年後表示記不清當時的情況
我們不知道這三位目擊證人是不是真的不記得。畢竟,23年前的事情遺忘了也很是正常。但是如果這個事情並不是一件簡單的事情,是一個殺人案,那麼作為當年的證人,促使兇手伏法的人,真的會不記得嗎?
一、作案動機
警方認為金哲宏的作案動機是跟李影之間發生過性關係。但是根據法醫提取金哲宏的頭髮、唾液及耳血用於對李影的陰道分泌物作比對,鑑定結果顯示:李影的陰道分泌物內沒有檢出精子。
照檢測結果來看,警方之前認定的作案動機是不存在的。
法醫沒有在李影的陰道分泌物內沒有檢出精子
二、作案第一現場
一審認定的殺人地點是在雙河鎮東郊鐵路北側的野地上。
詢問筆錄上顯示,金哲宏曾對警方供認出6個地點。
這六個地點警方都不曾帶金哲宏進行過現場指認。六個地點中只有兩個地點警方進行過尋找卻未果,其它四個地點都沒有做過現場勘查。
而金哲宏之後則表示當時人已經被刑訊逼供弄得不行了,那些都是胡說八道的。
金哲宏表示當時被刑訊逼供,人已經不行了,當時的很多話都是胡說八道
三、受害人死亡的具體日期
一審認定李影的死亡時間是1990年9月10號的晚上。這個事情是金哲宏口供中交代的。
但是,在法醫意見中沒有作出說明。
照理來說,可以根據這個人的腐敗程度推斷出死亡的正確時間,但是當時卻沒有做這個。
四、金哲宏是否有作案時間
一審認定的作案時間是1990年9月10號的晚上7點。
而事實上,那天正好是金哲宏父親忌日的前一天。金哲宏是朝鮮族人,根據朝鮮族的風俗,在忌日的前夕要給父親擺供祭奠。
金哲宏的供詞表示:那一天晚上7點左右到的母親家,晚上12點之後祭奠完成了這才回的飯店。
金哲宏的供詞當年都被他的母親、妻子及飯店房東證實。
而母親家的鄰居也證實當時金哲宏的確是在他母親家。
根據這個來看,金哲宏根本沒有時間去殺人。
鄰居表示案發當晚還看到過金哲宏
種種證據都顯示,金哲宏殺害李影一案中存在著諸多疑點及不合理之處。
也是因為如此,一審結果最終被吉林省高院退回,要求進行重審判決。
雖然被判回重審,但是重審中並沒有對省高院要求查清的幾個問題,重審中仍是沒有做出解釋說明,還是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死緩。
吉林省中院判處金哲宏死緩
之後,省高院認為一審裁定不清,又將案件發回重審。
2000年5月吉林省中院又一次以故意殺人罪判處金哲宏死緩。而這一次吉林省高院卻是裁定維持一審判決。
這也是金哲宏第4次被判處死緩。
吉林省高院這一次維持一審判決,判處金哲宏死緩
而此時,距離金哲宏被捕已經5年。他的母親在他被捕後沒幾個月就因為傷心過度身亡,死時只有59歲。
而金哲宏的妻子一直堅信丈夫是無辜的,在丈夫主動提出她可以離婚改嫁時表示要等他出來。
這23年間,金哲宏一直在不斷上訴,他表示,就算蹲到白髮蒼蒼,也一定要把這個事情說清楚。
金哲宏之後再也沒有承認過殺人,一直上訴
金哲宏被捕時,他的兒子已經2歲。金哲宏的家人一直在外頭奔走,金哲宏的妻子一直獨自帶著兒子生活,一直到兒子14歲,實在承受不了生活壓力的妻子終於跟金哲宏提出離婚,之後帶著兒子改嫁他人。
面對上訴的石沉大海,面對親人為自己奔走的憔悴身影,面對妻離子散的結局。金哲宏有時候也會想,我究竟活著是為了什麼?
而最終,答案只有一個:他要活著,活著才能討回自己做人的清白。
2018年11月30日,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再審宣判金哲宏一案。
檢察官在審查全案後認為,現有證據無法證明金哲宏殺人。基於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根據「疑罪從無原則」,金哲宏最終被判處無罪,當庭釋放。
23年後,金哲宏終於被判無罪釋放
整整23年,金哲宏終於走出了牢籠,重新獲得了自由。
關於將來,金哲宏表示首先要好好養病。
2019年6月,金哲宏代表律師向國家要求賠償金哲宏還冤入獄等費用,最終,金哲宏獲得468萬國家賠償。
23年,人生能有幾個23年?
從青年到白頭,從幸福美滿的一家都母亡、妻離、子散。金哲宏承受的傷痛除了自己,再沒有人能夠感同身受。
對於金哲宏的案子,我很疑惑,在二十多年前,明明在證據如此的不清晰,不充足的情況下,為什麼辦案與審理人員會如此草率的就此結案?
金哲宏明明有那麼多的證據顯示被冤枉的可能性極大,可是為什麼最終一審一直認定他就是殺人兇手,就算被省高院發回重申也沒去對存在的多處疑點進行查證重申,而只是再一次就原來是再次提交?
而省高院在最開始的認為一審認定的證據不清楚的情況下為何會從發回重審到後來的維持一審裁定?
當時的審判人員到底是怎麼想的?
而時隔23年後金哲宏案件的再次審理,正是表示了我國對刑事司法證據更加嚴格要求,也表示了法治的不斷進步。
這起殺人案件的真兇到目前還沒有被查到抓獲。希望不久的將來,隨著科技的發展,社會的進步,真兇能夠早日被抓獲。讓逝者能夠安息,讓殺人者能受到應有的懲罰!
對於金哲宏這個案件,你怎麼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