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覺交納訴訟費,是訴訟當事人應當履行的法定義務。當前,部分當事人長期未依照生效裁判文書履行繳納訴訟費義務,為維護司法權威和法治尊嚴,開化縣人民法院將開展訴訟費應收未收專項清理活動,並對不依法繳納訴訟費的案件當事人採取措施。
特此公告如下:
一、專項清理活動期間,屆時會採取電話或簡訊方式通知未履行繳納義務的當事人,請未履行繳納義務當事人知悉。
二、自公告發出之日起,未履行繳納義務的當事人可自己前往開化縣人民法院(包括華埠人民法庭、馬金人民法庭)交納訴訟費,也可通過移動微法院、電話等方式聯絡案件承辦人主動履行義務。
三、當事人如一直未主動履行訴訟費繳納義務,將被列入被執行人。被執行人將會被採取以下措施:①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會同公安、工商、銀行、不動產、航空、鐵路等部門進行聯合信用懲戒,採取限制或禁止被執行人貸款、投資、辦理信用卡;②限制高消費,禁止出國、出境、乘坐飛機、列車軟臥、G字頭動車組列車全部座位、其他動車組列車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在星級酒店食宿、旅遊度假等懲戒措施,直至其全部履行義務為止;③採取罰款、拘留等強制措施。
開化縣人民法院
2020年9月22日
附訴訟費繳納相關規定和原則:
訴訟費用具體由誰負擔,要待案件審理結束後,根據審理情況決定:
①一般情況下,訴訟費應由敗訴的一方當事人負擔。
②原告、被告各有勝敗時,訴訟費由人民法院決定雙方當事人共同分擔,原則上是按勝訴、敗訴的比例分擔。
③敗訴的一方是多人共同訴訟時,訴訟費用可由法院按他們的人數和各自與訴訟標的的利害關係大小,確定各自負擔多少。
④撤訴的案件,訴訟費由原告負擔,減半收取。
⑤由人民法院調解達成協議的案件,訴訟費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負擔,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決定。
⑥第一審和第二審全部訴訟費用的負擔,由二審調解結案的,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負擔,協商不成的,由第二審法院決定。
⑦離婚案件的訴訟費負擔,不能簡單地按勝訴、敗訴確定費用負擔,而要由人民法院根據案情和當事人的具體情況決定負擔辦法。
⑧如原告勝訴,預交的案件受理費,由法院責成被告負責償付。
⑨作為當事人的公民,交納訴訟費用確有困難的,可以申請緩、減、免交,由人民法院審查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