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一期的《時代》雜誌封面刊登了一張母親讓站在椅子上的三歲兒子吃母乳的照片,以搭配一種名叫「親密育兒法」養育方式的封面故事。該封面引起巨大爭議——有人對此喝彩,有人則極為反感。(5月11日環球網)
母親作為養育孩子的一個群體,不僅要忍受十月懷胎之辛苦,孩子出生後,母親還要悉心哺乳養育。哺乳孩子,是母親的義務以及責任,如今,這樣一件天經地義的事,卻被扣上「性騷擾」之罪,原因是孩子已經三歲,母親應該對其斷奶而不是繼續餵乳。
孩子該幾歲斷奶?這在法律上沒有明確的規定,既然沒有規定,讓三歲孩子吃母乳也就沒有觸犯到法律了。母親被指性騷擾,什麼是性騷擾?百度上說:「性騷擾指以性慾為出發點的騷擾,以帶性暗示的言語或動作針對被騷擾對象,引起對方的不悅感,通常是加害者肢體碰觸受害者性別特徵部位,妨礙受害者行為自由並引發受害者抗拒反應。」母親餵孩子母乳,是以養育為出發點,如果說是以性慾出發,那天下母親不都有性騷擾孩子的嫌疑?再者,如果孩子不願意吃母乳,他會抗拒的,母親也不能逼迫孩子去吃,在這裡,母親與孩子都處於自願原則,這就不構成性騷擾之罪。
母乳作為嬰兒成長唯一自然、安全、完整的天然食物,營養豐富,含有嬰兒所需的所有營養和抗體,能保證嬰兒的正常、健康發育,因此,有關專家都提倡用母乳哺育嬰兒。大部分人在嬰兒時都吃過母乳,只不過每個人吃母乳的時間長短不一,因為這受母親奶水量、母親上班壓力、嬰兒的愛好等原因影響。當然,也有的小孩幾乎沒吃過母乳,有的在幾歲時還吃母乳。然而,對於幾歲還吃母乳的小孩,我們有什麼資格去取笑他們?我們也經歷過吃母乳的階段,取笑只是「以五十步笑百步」,再者,我們雖不吃母乳了,但我們喝牛奶,母乳與牛奶都是乳汁,取笑吃母乳的小孩也就等於取笑喝牛奶的我們。而對於餵幾歲孩子吃母乳的母親,我們更不能去指責她,因為她在用自然、安全的方法來保障孩子的健康。
如今,越來越多母親因為工作壓力,生完孩子不久後,她們就回到工作崗位,在工作與母親職責間,她們選擇了工作;越來越多母親為了保持胸型,所以她們拒絕用母乳哺育孩子;越來越多女性由於愛美之心,通過手術或者服用激素來隆胸,她們的乳汁已不適合餵養嬰兒;······種種的原因導致了人們只能用奶粉來代替母乳。當我們驚嘆奶粉價格之高時,已經表明奶粉已經漸漸取代母乳的位置,成為哺育嬰兒首選品。奶粉,沒有母乳的自然與安全,奶粉哺育,沒有了母子間的親密。用奶粉代替母乳,也許是無奈之舉,也因為這樣,我們更沒有資格去指責用母乳餵養孩子的母親。
讓三歲男孩吃母乳,這是母親與孩子親密的一種方式,這是在盡一個母親的責任,母親有何過錯?指責母親用母乳餵養「大齡嬰兒」之過,只能說明了母乳哺育文化在流失,這是多麼的可悲!
(責任編輯:李志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