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女子自稱在地下車庫被人強行帶走」一事,昨晚(9月8日),浙江省永康市公安局公眾號闢謠稱,該案非網傳的綁架案,帶走涉事女子的系其前夫,雙方因感情問題起爭執,後女子查看小區監控未果,遂發布「被人綁架」等誇大事實信息指責物業,目前涉事女子及其前夫均已被批評教育。
9月4日,永康一名女性伍某在微信群中發布「在小區地下車庫被人強行帶走」的消息,引發網友關注。
9月8日晚,永康公安微信公眾號發布消息詳細披露了案發經過:經調查,9月3日晚7時許,市民伍某得知褚某(系伍某前夫)因病在醫院治療後,到醫院看望褚某,半小時後離開。
當晚9時許,褚某電話聯繫伍某欲與兒子通話未果,後褚某駕車前往伍某居住的永康市江南街道某小區停車場內,雙方因感情問題發生爭執。褚某欲強行將伍某拉到自己車上,意圖換個場合繼續交涉。此時,伍某說自己車還沒鎖,褚某遂稱那不如駕駛伍某的車。褚某隨即將伍某推入伍某的車內,駕車往永康市江南街道永祥方向行駛。
據通報,途中兩人在車上因感情問題再次發生口頭爭執。車輛駛至永祥上範村附近時褚某放慢車速,伍某趁機打開車門下車(並未受傷)。褚某擔心伍某安全,欲將伍某拉回到車上未果。後經雙方朋友電話勸導,當晚11時許,褚某獨自步行離開,伍某聯繫他人後駕車回家。
9月4日上午,伍某到所居住的小區物業查看當晚的監控錄像,但被告知視頻監控無法存儲和回放,遂在小區業主群內發布「被人綁架」「差點死了」「跳車才救了我自己」等信息,指責物業公司管理不善。該信息在業主群發布後,引發熱議,並在永康多個微信群擴散,部分業主為此向永康公安報警求證,永康公安當日下午即受理,並開展調查。
上述通報稱,接警後,永康市公安局江南派出所通過現場調查、詢問雙方當事人、證人、小區物業管理員及實地勘查、視頻追蹤等調查工作,基本查清整個事件的經過。
永康警方稱,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規定,鑑於褚某認識到自身錯誤,並寫下保證書,表態今後不再有類似行為,並取得涉事女子伍某諒解和要求不追責,警方對褚某進行口頭批評教育。另一方面,因伍某在小區業主群內發布誇大事實的信息,引發熱議以致該信息擴散,警方對伍某進行口頭批評教育,並發布澄清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