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取消城市中小學午休住宿費、高中軍訓等社會實踐活動費
□ 中等職業學校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項目,以及民辦學歷教育收費審批權限放開
9月1日,全市中小學將正式開學,孩子們秋季入學要交哪些費用?
8月26日,湘潭市2015年秋季開學工作會議在市教育局舉行,市教育局、市財政局、市發改委三部門聯合公布了2015年秋季全市中小學收費事項,要求學校公開透明陽光收費。
之前,在城市義務教育學校裡,學生在校午休由家長書面申請,學校午休宿舍達到一定要求,有專門床位、專人管理,可按相關規定收取一定午休管理服務費。
但從今年秋季開學起,湘潭取消城市中小學午休住宿費。「取消中小學午休住宿費後,不得強制學生中午離開學校。」市教育局相關工作人員強調,嚴禁將中小學午休住宿費繼續納入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範圍。
我市義務教育階段學生收費包括哪些項目呢?這名工作人員介紹,農村義務教育學校可按規定收取夥食費和代收作業本費、教輔材料費。城市義務教育學校除收取上述費用外,還可按規定收取課本費(低保或特困學生憑證免費)、住宿費、校服費、就餐卡補辦費和校外活動費。
具體收費標準為,義務教育收費仍按「一費制標準」,小學一至六年級從53到99元不等,每年級較去年上浮約10元左右,初中一至三年級151到181不等,各年級上浮30元左右。
此外,住宿費最高限額不超過每生每期300元,夥食費按「保本不盈利」原則管理,城區小學校服費不超過60元,初中部超過65元。
今年,高中階段收費變化也有亮點:取消軍訓費和學工學農費等社會實踐活動費,普通高中特色教育學校恢復參照省示範性高中標準的收費政策。
「不僅取消收費項目,還嚴禁學校在軍訓期間向學生收取軍訓費、住宿費、交通費、照相費等費用。」市教育局相關負責人解釋,經省教育行政部門評定的特色教育學校參照執行省級示範性高中收費政策。也就是說,今年秋季起,湘鄉市二中恢復參照省示範性高中收費政策收費。
目前,我市普通高中收費除可收取城市義務教育學校收費項目外,還可收取學費(分兩檔:省示範性高中1000元/生·期,其他高中800元/生·期)和高中新生入學體檢費。
市教育局相關科室負責人介紹,目前湘潭有湘潭市工貿中專、湘潭生物機電學校等17所中等職業學校。為了進一步規範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管理,今年省廳出臺了相關文件,明確中等職業學校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項目進一步放開。
中等職業學校可按相關規定向學生收取校園電瓶車費、鋼琴聯繫費、資料複印費、上機、上網服務費、開水和熱水以及洗衣服費等服務費用,也可以按標準收取教材費、體檢費、身份證辦理費、床上用品和日用品費、軍訓服裝費、水電費、考試費等費用。
除了中等職業學校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放開外,根據不同專業,公辦職業高中學費分800、1000、1200、1400元/生·期4檔,普通中專學費分950、1000、1400、1500、1650、2500元/生·期6檔,職業中專學費分650、1000、1400、1500元/生·期4檔,必定課本費按實收取。
今年春季起,根據相關文件精神,我市放開民辦中等職業學校收費審批權限。為進一步增強學校自主辦學的活力,促進教育事業持續健康發展,本次秋季學期起,我市全面放開民辦學歷教育(不含獨立學院以及公辦民助和民辦公助中小學)收費審批權限,由民辦學校自主定價。
「民辦學歷學校包括民辦中小學和民辦中等職業學校,這些民辦學校可根據市場需求和辦學成本自主定價,但應遵循『新生新辦法、老生老政策』的收費原則,遵守收費公示制度,不得在規定收費項目之外增設其他收費項目,也不得跨學年收費。」市教育局相關負責人介紹,對於沒有放開的民辦中小學學歷教育學校,收費仍按規定的分級管理原則,由民辦學校提出書面申請,按學校類別和隸屬關係報教育行政部門審批資質條件後,其收費項目和標準報同級發改(價格)部門批准並公示。
根據湖南省今年8月頒發的統一文件精神,幼兒園收費項目全省統一為保教費、住宿費和夥食費。
「幼兒園不得在保教費外以開辦實驗班、特長班、興趣班、課後培訓班和親子班等特色教育為名,向幼兒家長另行收取費用,不得以任何名義向幼兒家長收取與入園掛鈎的贊助費、捐資助學費、建園費、教育成本補償費等費用。」市教育局相關科室負責人告訴我們,文件還明確了享受政府財政補助的普惠型民辦幼兒園收費情況,可由當地人民政府有關部門,以合同約定等方式確定最高收費標準。
目前,我市普惠民辦幼兒園保教費標準分為3個檔次,其中農村不高於300元,城鎮不高於500元(湘潭縣易俗河鎮),城市區不高於700元(雨湖區、嶽塘區和湘鄉市、韶山市城區)。
來源:湘潭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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