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教育局關於進一步規範幼兒園辦園行為的指導意見

2020-12-14 六安市人民政府

各縣區教育行政部門、市開發區社會發展局:

根據《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學前教育深化改革規範發展的若干意見》《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幼兒園管理條例》《幼兒園工作規程》《幼兒園教育指導綱要(試行)》《3-6歲兒童學習與發展指南》等法律法規和制度,為進一步完善我市學前教育公共服務體系,切實辦好新時代學前教育,把每一所幼兒園辦成幼兒快樂成長的樂園,讓家長放心,讓群眾滿意,讓社會安心,現就進一步規範幼兒園辦園行為提出以下意見:

一、規範辦園秩序

1.嚴格準入制度。嚴格執行《幼兒園管理條例》《幼兒園工作規程》和《幼兒園教育指導綱要(試行)》,實行學前教育機構審批、登記、註冊、年檢、評估制度。嚴格按照「屬地管理」原則,認真落實省、市關於民辦學前教育管理有關規定,嚴格標準,規範程序,依法審批。未取得辦園許可證,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舉辦幼兒園,對於未取得辦園許可擅自招生的學前教育機構,要協調相關部門,堅決予以取締。

社會資本不得通過兼併收購、受託經營、加盟連鎖、利用可變利益實體、協議控制等方式控制國有資產或集體資產舉辦的幼兒園、非營利性幼兒園。實施加盟、連鎖行為的營利性幼兒園原則上應取得省級示範園資質,縣區教育行政部門須對其辦園資質進行嚴格審核,並報市教育局備案。

2.嚴格糾正各種不規範辦班行為。幼兒園不得以課題、實驗研究為名,開展各種違反法規、違背幼兒教育規律和幼兒發展特點的特長班和實驗研究活動;不得借課題、實驗研究名義違規要求家長購買教玩具、書籍、設備等;不得舉辦各種特色班、國學班、識字班、英語班、蒙氏班等;不得舉辦或變相舉辦各種收費性質的興趣班、培訓班;不得擅自接受社會機構在園內掛牌辦班。

3.規範幼兒園宣傳工作。嚴禁幼兒園作不符合實際的宣傳,嚴禁違規招生宣傳或欺騙性宣傳,招生公告要真實反映幼兒園實際情況並及時報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嚴禁組織幼兒參加與保育教育無關的各類商業性活動和有損幼兒身心健康的比賽、演出和訓練等活動。

二、規範作息時間

要按照教育部新修訂的《幼兒園工作規程》和原衛生部印發的《託兒所幼兒園衛生保健管理辦法》等文件要求,結合地域和氣候變化特點,分季節確定幼兒園一日作息時間安排。

1.入園和離園時間。原則上各幼兒園組織幼兒入園時間冬季不能晚於7:50開始,夏季不能晚於7:40開始,幼兒離園時間冬季不能早於下午16:30,夏季不能早於17:00。

2.飲食。本著自願的原則,幼兒園可為家長提供全日制或寄宿制服務,全日制幼兒園每日為三餐一點、二餐一點或一餐二點,寄宿每日為三餐二點。兩餐間隔時間不得少於3個半小時,每餐進餐時間不得少於20分鐘;按時飲水,隨時飲水。

3.戶外活動時間。日託≥2小時、全託≥3小時,其中1小時必須是體育活動,含晨間操、午間操和戶外區域活動時間。具體活動時間可根據季節、年齡做適當調整。

4.睡眠時間。白天:冬季1.5—2小時、夏季2—2.5小時,夜間:10小時。具體睡眠時間可根據季節、年齡做適當調整。

5.集中教學活動。每天不超過一小時,原則上小班每周安排4-6次、中班6-8次、大班8-10次。每個集體活動的時間長短要適宜,小班一般15—20分鐘、中班20—25分鐘、大班在30—35分鐘左右。

6.區域活動時間。每天必須保證半小時及以上。

若有特殊情況,幼兒園可結合本園實際,與家長委員會共同商議編制本園作息時間表。幼兒園要嚴格執行一日作息時間,按活動內容和要求規範操作。

7.規範開展託管服務。為充分發揮幼兒園保教和服務能力,緩解家長後顧之憂,幼兒園在周一至周五閉園後對不能及時離園的幼兒,應提供託管服務,並逐人摸底、登記,要安排專門老師照護好未離園幼兒,開展適宜的閱讀、美工、構建等活動,做好安全管理和接送登記,留存備查。

三、規範保教行為

1.規範課程設置。幼兒園教育教學要以教育部新修訂的《幼兒園工作規程》《幼兒園教育指導綱要(試行)》《3-6歲兒童學習與發展指南》為依據,以遊戲為基本活動,開設健康、語言、社會、科學、藝術五大領域課程,合理設置幼兒園教育教學活動,充分利用本地教育資源,開發園本教材,拓展幼兒園課程內容。嚴禁使用非正規渠道或劣質、盜版的教師指導用書或活動資源,更不得使用小學教材,「小學化」辦園。幼兒園不得要求家長統一購買幼兒操作用書、讀物或繪本等。不得借課題、實驗研究名義違規要求家長購買教玩具、書籍、設備等。

2.規範一日保教活動。各幼兒園要按照「動靜結合、集體活動與自由活動結合、室內活動與室外活動結合、不同活動形式交替進行」的原則合理安排幼兒一日活動。科學組織晨間活動、戶外活動、集中活動、區域活動、生活活動、離園活動等環節,堅持以遊戲為基本活動,保教結合,寓教於樂。堅持促進幼兒全面而富有個性地發展,嚴禁進行有損幼兒身心健康的比賽、訓練等活動。非必要活動安排和教學需要,不得組織幼兒觀看動畫片或其他電視娛樂節目。幼兒園集中教學活動不依賴電子產品,原則上,電子產品的教學長度不應超過教學總長度的30%。平板電腦、電子遊戲機以及高輻射、強汙染的電子產品不得作為玩教具提供給幼兒操作。

3.堅決糾正「小學化」傾向。幼兒園要端正辦園指導思想,遵循教育規律,教育內容、形式和方法都要符合幼兒身心發展特點,堅決禁止提前教授漢語拼音、識字、計算、英語等小學課程內容;嚴禁布置文字類家庭作業、組織高強度的機械記憶方面的教育訓練以及任何形式的測驗考試。

4.科學組織區角和戶外活動。要結合本園實際情況,多樣化創設適宜的幼兒活動區域,不斷豐富幼兒玩具、圖書和遊戲材料,加強幼兒教育活動組織引導,促進幼兒自主全面發展。

四、規範師資隊伍建設

嚴格準入制度。根據規定,配足配齊幼兒園各類保教人員,加強對各類人員的準入審查和培訓,做到持證上崗。嚴格執行幼兒園教師資格準入制度,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不得上崗。不適合崗位要求的人員,應及時調離工作崗位。尤其要加強對民辦幼兒園師資的管理,堅持無培訓不上崗、無相應資格不上崗,形成相對穩定的師資隊伍、合理的師資結構、適宜的師幼配比。

加強職業道德教育和專業素質培訓。各園應積極開展《教育法》、《教師法》、《未成年人保護法》、《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範》、《幼兒園管理條例》和省、市幼兒園教師道德考核規定等相關法律法規的再學習,增強教師以德施教,依規施教的意識,樹立愛崗敬業、無私奉獻的精神。科學制定師資培養培訓方案,提高教師育人水平。

3.保障教師合法權益。完善教師聘用制度,落實教師工資福利收入,保障教師醫療、養老、住房等保險待遇。保障民辦幼兒園教師的合法權益。

五、規範收費行為

1.規範收費項目及使用。嚴格執行省、市、縣教育、財政、物價部門關於幼兒園收費管理的相關規定,嚴格按照經過審批的收費項目、收費標準收費,不得以任何名義或形式收取規定收費項目以外的其它費用。服務性收費及代收代支費用應專款專用,單獨做帳。夥食費、點心費等服務性收費等應本著家長自願的原則,按月收取、按月結算,按月公布,保證全部用於幼兒膳食,不得擠佔、剋扣和挪用。

2.執行收費公示制度。加強幼兒園財務管理,幼兒園定期在醒目位置公示收費項目、收費標準、代收費用收支綜合情況及監督電話,接受家長與社會監督。加強民辦幼兒園收費管理。各地教育行政部門應聯合物價部門,依據幼兒園評估管理辦法所列等級,嚴格對轄區內各民辦幼兒園進行成本核算,建立民辦幼兒園收費報備制度,並及時向社會公布。

六、規範安全工作

1.構建安全防範體系。根據《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和省、市有關規定,建立健全房屋、設備、消防、交通、食品等安全防護體系和檢查制度,防止發生各種意外傷害事故。嚴禁使用有毒、有害的生活設施、用具、教具、玩具。

2.嚴格校車管理。幼兒園接送幼兒車輛應嚴格執行有關安全標準,嚴格加強動態監管,及時發現、處置安全隱患,確保接送幼兒車輛安全運行。

3.加強幼兒自我安全防護教育。幼兒園要採取隨機教育、講述安全小故事、情景模擬、安全演練等適當方法有效開展幼兒自我保護、自我救助的教育活動,努力提高幼兒自我安全防護能力。加強家校聯繫和溝通,提醒家長強化安全意識和監護人意識,杜絕隨意委託他人接送子女上學。

七、嚴格監管,強化責任落實  

1.落實責任主體。各幼兒園應根據本意見要求,開展辦園行為自查自糾工作,對存在的問題及時進行整改。要結合本園實際,研究提出規範辦園工作的具體目標和要求,切實規範保教過程,主動接受家長、社會及各方面的監督,形成依法辦園、自我約束的發展機制,真正把規範辦園、科學保教工作落實到幼兒園工作的全過程。

2.嚴格督查考核。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高度重視規範辦園工作,指導、督促幼兒園依法依規辦園,要將規範辦園情況納入幼兒園年檢、辦園水平評估、評先評優、教職工工作考核的重要指標。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每學期至少開展一次規範辦園情況專項檢查,市級教育行政部門每年將對各縣區開展一次抽查或專項督導,同時通過設立舉報電話、信箱、隨機暗訪等多種方式對縣區指導督促規範辦園情況進行監督,並將結果進行通報,納入對縣區教育工作年度目標考核。

3.加大查處力度。對幼兒園的違規行為,要堅決予以查處,對發現問題不處理或處理不當,造成惡劣影響的,嚴肅追究當事人和相關責任人的責任。省、市、縣級一類幼兒園、違反有關規定的,要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按照規定程序取消其等級和稱號;民辦幼兒園違反規定的,由教育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整改,整改情況與年檢結論掛鈎,普惠性民辦園整改不合格的,減少或全部取消政府扶持性補貼;所有不規範辦園幼兒園不得申報省、市級一類園評審。

規範幼兒園保教工作,辦好學前教育,關係廣大幼兒的健康成長,關係千家萬戶的利益,關係國計民生和國家的未來,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高度重視、積極行動,指導各幼兒園根據本意見要求,開展辦園行為自查自糾工作,對存在的問題及時進行整改,組織對轄區內各類幼兒園進行全面檢查,堅決糾正各種違規辦園行為。12月20日前各縣區將此次檢查情況形成書面報告報市教體局。

 

 

 

                六安市教育局

2020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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