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妃甸海事局出臺「3-2-1-0」服務舉措保障突發情況船舶安全進出
4月1日,曹妃甸海事局印發《關於發布曹妃甸海事局救援人員、受到突發事件危害的人員及救援物資、設備、工具運輸船舶進出港「3-2-1-0」海事監管服務保障措施的通告》,出臺全國海事系統首例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和針對突發事件應對情況下救援人員、受到突發事件危害的人員及救援物資、設備、工具運輸船舶便利進出港的海事支持保障性文件。該文件規範了突發應急情況下相關船舶便利進出港海事支持保障各項工作。
文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管理規定》和《河北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相關要求,通過建立「3(全程)-2(優先)-1(提前)-0(延誤)」工作機制,從船舶到港全程保障、船舶海事業務和進出港優先、信息溝通渠道等方面,保障相關運輸船舶進出港實現「0延誤」工作目標。
一是船舶自進港抵報告線至離港出報告線,實施「3個全程」安全保障。
1.全程航路監護。對船舶實施全程重點標註、安全監護,助航服務。必要時,安排海事巡邏船實施全程護航。
2.全程信息服務。對船舶提供全程信息服務,包括但不限於轄區通航環境資料、天氣海況、船舶進出港計劃、口岸單位及碼頭代理聯繫方式等內容。
3.全程應急支援。建立救援人員、受到突發事件危害的人員及救援物資、設備、工具運輸船舶港內突發事件專項應急支援機制,應急響應力量全程待命,做好船舶在港期間全程應急支援協助準備。
二是救援人員、受到突發事件危害的人員及應急救援物資、設備、工具及船舶海事業務辦理、船舶進出港等方面開通「2個優先」綠色通道。
1.優先業務辦理。在辦理港內安全報備、船員任解職、港建費徵收等業務時,在符合辦理條件以及安全、防汙染要求的情況下立即做出許可或準予報備的決定。在辦理行政處罰、海事調查等業務時,儘可能在比較短的時間內完成相應業務流程。
2.優先航道使用。結合船舶到港時間,提前清爽航道,優先航道使用,在天氣、海況等條件允許的情況,保障不拋錨直靠的方式進出港。
三是建立由「海事、碼頭、代理」參與的「三方」提前信息溝通協調機制,及時掌握船舶到港、貨物載運相關信息,了解可能存在的問題或困難,科學調配,靠前做好各項安全監管和服務保障各項工作。
四是確保應急救援物資、設備、工具運輸的船舶進出港、海事業務辦理「0」延誤,保障船舶快進、快出,高效安全進出港。
自開展疫情防控工作以來,曹妃甸海事局通過「3-2-1-0」海事監管服務保障措施,共保障了11.76萬噸防疫物資運輸「零延誤」,確保了船舶快進、快出,高效安全進出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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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冀之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