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雅小姐:每天分享身邊有趣、實用的心理學。
男子前女友被扔的禮物現場
又到了盤點一年一度七夕熱點故事的時候了,每逢七夕總有那麼幾個被羨慕的神仙眷侶:如孫儷鄧超,戚薇和李承鉉,當然也少不了被群嘲的倒黴蛋——北京小夥。
北京小夥究竟在七夕幹了一件什麼事兒引得全網群嘲被罵舔狗呢?而且事過三天竟然依舊佔據知乎熱榜前三!
看了一下,這小夥兒七夕給女友送了15件禮物,有巧克力、玫瑰花、首飾盒、毛絨玩具狗、會發光的LED裝飾品.......都是些淘寶情人節禮物小爆款。
然後這北京小夥不但七夕這麼幹,平常日、情人節、聖誕、520、甚至618、11.11這樣的購物節也這麼幹!
我想這個北京小夥被全網群嘲的原因,大概就是太Chun了吧!
就像讀書的時候那會兒做題:
一次做錯了沒事兒,不怪你,因為你沒見過。
第二次做錯了,不怪你,因為你沒經驗。
但是三五次還做錯,那就只能說明是自己蠢了!
這個男孩跟女友在一起往少了說2年,一年10次送禮,2年也是送了20次好嗎?
送了20次禮物,還抓不到重點是什麼鬼?
這真的不能怪女友作了,只能怪女友太能忍,竟然能忍到七夕才發作....
其實,送禮是門學問,但凡懂點心理學,不至於被十億網友群嘲如此。那究竟怎樣送禮才能深得人心呢?
心理學家發現送禮物並不會提高幸福感,幸福感取決於送禮物的類型,例如送體驗產品比物質產品更有利於提升幸福感。
大量研究證明,上個世紀以來,無論是美國、日本、還是中國雖然人均GDP增長了幾十倍,但是居民幸福感卻沒有顯著的提高。
可支配收入的大幅增長為居民帶來了更多、更好的產品,能夠滿足居民的更多需求,但居民卻沒有因此而更加幸福。很多學者認為,滿足基本生活需求後,購入及購買增加與幸福感不相關。甚至有研究發現,過分地追求物質產品,可能會降低幸福感。
越來越多的研究發現,購買能否提高幸福感,取決於如何購買。用正確的方式花錢可以購得幸福感。例如:將金錢花在別人身上比花在自己身上更快樂;等值的金錢,購多件小物品比購一件大物品帶來的快樂更加持久。而心理學家Van Boven和Gilovich發現,比較物質購買與體驗購買對幸福感的影響,發現體驗購買更有利於提升幸福感。
物質購買如戒指、水杯、耳機、電腦。體驗購買如演唱會、看電影、旅行等是指消費者通過購買獲得一個或一系列的生活體驗。
如何解釋購買體驗產品比物質產品更幸福,以下三點觀點供大家參考:
這裡不得不舉一個例子,前一陣子大火的《三十而已》中的王漫妮,她單身驕傲了八年,即使幾年後前男友從窮小子搖身一變成為上海繁華街頭的咖啡店老闆,為她留好了王漫妮獨享的咖啡豆她依舊也不為所動,但卻被不過一面之交的梁正賢給拿下,這之中的原因就是海王梁正賢送給了王漫妮不敢想像的獨一無二人生體驗。
在遊輪上成為百裡挑一的中獎幸運兒,實現自己的歌星夢;參加高檔酒會品嘗酒背後的故事;去峇里島潛泳,看色彩斑斕的熱帶海魚;逛會員制展會......每一種都是王漫妮人生中從來未曾有過而卻夢想已久的體驗,試問這種浪漫而又讓人銘記一生的體驗有誰能受得住?
如果說王漫妮的例子是電視劇不值得參考,那麼我舉一個生活中簡單實際的例子——我的孩子永遠只喜歡我,而對他爸爸買的禮物無動於衷。爸爸送的禮物有不乏高價錢買的電動玩具,但是他只喜歡我跟他在一起的破四輪車。
原因就是對於孩子,我送給他的是獨一無二的情感體驗,而爸爸送的高檔玩具永遠沒有情感體驗來得更深刻與持久。
另外還有一個有趣的現象,就是老人退休後之間的閒聊:兩個母親談過生日,一個在眾人面前炫耀自己收到的是價值1000元的珍珠項,另外一個母親說收到的是女兒帶她去周邊城市花的1000元1日遊,都是同樣的價格,但是聽到的人往往會羨慕第二個母親,這就是體驗購買與物質購買的差距。
所以記住,送禮物體驗往往比禮物本身更重要!送禮的時候記住這個「1+1」法則,即「實體禮品」+「暖心體驗」。
給孩子買個禮物,再花一個下午陪孩子把玩具拼搭好。給戀人一個盒巧克力,再附上你花了一個小時親筆寫給她的情話卡片。這樣的禮物,才是誠意滿滿的禮物,收禮物的人永遠不會嫌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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