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內蒙古自治區赤峰市松山區檢察院駐法院民事行政檢察室正式掛牌並開展工作。
為進一步促進司法公正,增強檢察機關對民事行政審判和執行工作的法律監督,松山區檢察院在松山區法院設立了駐法院民事行政檢察室。民行檢察室在法院設有專門的辦公場所,派檢察員駐點辦公,並配有必要的辦公設備,接入法院統一的綜合信息管理系統,實現資源共享,對法院立案、審判、執行等環節進行動態監督、及時監督。
「民事行政檢察室」主要職責是開展法制宣傳和法律諮詢;接待、受理當事人不服法院已生效的一審民事、行政判決、裁定、調解書的申訴監督,及時發現法院已生效的民事行政裁判中存在的問題;接待、受理當事人對法院在立案、審判、執行活動中可能存在的違法情形的申訴、控告和舉報;參加民事行政申訴案件的接待、調解、判後答疑等活動,配合法院做好當事人的服判息訴工作。
駐法院民事行政檢察室的成立是松山區檢察院結合正在開展的規範司法行為專項行動推出的又一新舉措,必將對拓寬基層檢察院的案源、密切檢法兩家的監督與配合關係、促進民事行政訴訟及監督工作的健康發展起到積極的推動作用。
(原標題:內蒙古赤峰松山:成立赤峰市首家駐法院「民事行政檢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