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公訴人和法庭對我苦口婆心的教育,我徹底認識到自己的罪行,我的行為給社會和家庭帶來了嚴重的傷害。我願用我的淚水洗刷我的罪惡,我一定痛改前非、重新做人。我徹底地認罪認罰!」7月29日下午,經過兩天庭審的激烈交鋒,面對公訴機關精準有力的指控和反覆多次的法庭教育,宜昌「一號涉黑大案」中的「二號人物」 、到案以來一直拒不認罪認罰的被告人李某某徹底放棄抵抗,當庭表示自願認罪認罰。至此,該案14名被告人全部認罪認罰,該案庭審圓滿落幕。
2020年7月28日至29日,由遠安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謝某某等14人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強迫交易罪等一案在遠安縣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
該案案情重大複雜,涉案罪數之多、人員之眾、數額之巨、危害之深、影響之壞,民憤極大,社會關注,被列為宜昌「一號涉黑大案」。遠安縣人民檢察院黨組高度重視,黨組書記、檢察長吳俊峰直接主辦,並擔任第一公訴人,組成正副檢察長、兩名員額檢察官和兩名檢察官助理的精幹辦案團隊出庭支持公訴。遠安縣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郭志華擔任審判長,法檢「兩長」同庭履職,確保依法公正審理這一涉黑大案。
No.1
案情回顧
1997年以來,被告人謝某某夥同李某某、孫某某、秦某某等人在一定區域內長期實施違法犯罪活動,逐步形成以謝某某為首、李某某等三人為骨幹成員的黑社會性質組織,通過串通投標獲取工程、強迫他人轉讓公司股份和資產等違法犯罪活動,獲取巨額經濟利益達2000餘萬元。該組織以暴力、威脅及「軟暴力」等手段,先後實施非法拘禁、尋釁滋事、故意傷害、強迫交易等一系列違法犯罪活動,肆意作案12起,暴力加害17人,為非作惡,欺壓、殘害群眾。該組織以暴樹威,稱霸一方,在一定區域內對人民群眾產生了極大的心理強制,造成了極其惡劣的社會影響,嚴重破壞經濟、社會生活秩序。
No.2
庭前準備
辦案團隊在庭審前加班加點,認真分析研判案情,研究出庭預案,多次同法院召開庭前會議,就該案的實體和程序等事項交流意見,確保指控精準、證據充足、量刑恰當,為順利開庭審理、有力懲治黑惡犯罪奠定了堅實基礎。
No.3
庭審直擊
庭審中,檢察長吳俊峰鏗鏘有力地宣讀起訴書指控犯罪,公訴團隊精當進行舉證質證,對案件的事實、證據、定罪量刑情節、涉案財物處理等發表公訴意見,並對被告人及其辯護人提出的一系列觀點進行有理有據的答辯。該院公訴意見指出:「當今是全面依法治國的時代,是人民的天下、法治的天下、正義的天下。對於黑惡犯罪,人民絕不會容忍、法治絕不會缺席、正義絕不會遲到!在法律的威嚴面前,在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定要掃出朗朗乾坤』的壓倒性態勢之下,所有罪惡必將暴露無遺,最終落入法網!」
結合各被告人籤署認罪認罰具結書及當庭認罪、悔罪的表現,公訴人提出了量刑建議,並結合該案對被告人進行法制教育,向到庭旁聽人員進行以案釋法,收到良好的庭審效果。該組織中長期拒不認罪的骨幹成員李某某在公訴人反覆的法制教育之後,懾於法律的威嚴,最終當庭表示認罪認罰,至此,該案14名被告人全部認罪認罰。
庭審期間,市縣兩級政法委,市中級法院、市檢察院,縣公檢法司機關相關領導,以及部分縣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親臨現場指導。當陽、興山、秭歸、長陽等地檢察院派員觀摩。
該案將擇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