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學習《嶽陽樓記》,「政通人和,百廢具興」「屬予作文以記之」這兩句中「具」和「屬」的注釋:
[具]同「俱」,全、皆。
[屬] 同「囑」,囑託。
在中學語文課本的注釋部分,常常可以看到「某,同「某」,「某,通某」,「某,古某字」的注釋形式。其中,尤以「某,同某」為多。我翻了一下部編版的初中語文,居然大多數都是「某,同某」,我覺得這牽扯到古今字異體字和通假字的區別與聯繫。
解釋通假字的時候,採用「某」通「某」的辦法。古今字是有先後之分的,解釋的時候就可用後來寫作「某」的辦法。還有一種是「某」同「某」,這一類是用來解釋異體字的。
通假字,有廣義、狹義之分。 廣義通假字,包括古今字、異體字和通假字。
古今字、異體字和通假字為三種不同的文言現象,三者有著本質的區別,初學者常常將之混為一談。
古今字
古已有之,今又造字。
如蘇東坡的《石鐘山記》中的「至莫夜月明」中「莫」,為「暮」之古字,被「借」為否定副詞「不」、「沒有誰」的意思,故又造「暮」字。
異體字
是指讀音、意義相同,但寫法不同的漢字。如「淚」和「涙」,「睹」和「覩」。
通假字
音同本字,借來一用。
借來的字只能作為臨時工。如「蚤」與「早」;如「當」與「倘」。其特點是「因音通假」。因為古代的字很貧乏,所以用有限的字來表達意思。
古人造出一個字,表達一個意思,可是該用哪個字表示哪個意思的思維卻還在形成過程中,沒有一定規律,既可以使用這個字表示某個意思,又可以使用另外一個聲音相同或者相近的字表示那個意思。所以,時代越前的文章,通假字越多。
古人在做記錄時,一時想不出本字而用了別字代替,清代的趙翼在《陔餘叢考》一書中指出:「字之音同而異義者,俗儒不知,輒誤寫用,世所謂別字也。」第一個人這樣寫固然是前面所說的寫了別字,但後人都這樣效仿以後,便成了「合法」的通假字了。
由於古代印刷相對落後,再加之戰火焚毀,相當部分書籍原版遺失,再憑一些讀書人的背誦、記憶重新寫出來的,「著之竹帛」。即背誦者口誦,記錄者依據聲音來記錄,疏於校對,以致字形常常出現訛誤,不同的書寫者往往會因方言的差異或其文化程度的影響導致記錄時將同一個字記錄成不同的形體。故清代學者王念孫、王引之父子在《經義述聞》就這樣說:「訓詁之要,在聲音不在文字。」
通假字與假借字的區別
有人常把通假字與六書中的「假借字」相混。嚴格來說,通假字是指本有其字的替代,例如上述例子中,本來已有「慧」字,但卻以「惠」字臨時替代。而六書的的假借字則是本無其字,因為要創製新字較麻煩或為免使字數大量增加,而採用同音或近音字表達那種意思,例如「自」字本義是鼻子,因同音關係,借來表示「自己」之意,這是六書中的假借。
即使在古人的訓詁解說中,也有時會把兩個名稱相混。讀者應按其上文下理,或按文字學知識,小心判別。但有一點值得注意的就是假借字本質上不屬於錯字或別字,屬於正常的文言現象。
「同」與「通」的區別
「同」是指古代的很多異體字。比如孔乙己曾經說過的回字的四種寫法,這四種寫法之間就可以說A同B。
「通」一般是指通假字。
它們是有一定的區別的。
「通」
表示通假字,是指「寫錯或印錯的字通「作者本來要寫的字」。
例:在現在課本中出現的「a」本來寫作「b」,則a為通假字。
「同」
一是表示古今字,即「文中的古體字」等同於「現代漢語中的某字」。
二是表示異體字。即同音同義不同形的字。
中學課本裡使用的是廣義的通假字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