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法新社11月9日報導,牛津大學近來的一項研究表明,接受乳腺癌雌激素治療的女性20年後仍面臨著癌症復發的風險。相關研究人員在日前接受採訪時表示,接受乳腺癌雌激素治療的女性20年後仍然面臨癌症復發的巨大風險。
《新英格蘭醫學雜誌》上的一篇報告指出,原發腫瘤體積較大,且有4個及以上淋巴結受到擴散影響的女性乳腺癌復發的風險最高。此次研究進行了88項臨床試驗,近6.3萬名患雌激素受體(ER)陽性乳腺癌的女性參與了試驗。
據報導,這些患者都接受了為期5年的內分泌治療,並得到治癒。這些治療手段中,它莫西芬(一種抗雌激素,用於治療婦女乳腺癌)治療是降低癌症復發風險的標準治療手段。
但是研究人員發現,在初次診斷後的20年內觀察期中,15年內腫瘤復發的風險是穩定的。密西根大學綜合癌症中心的乳腺癌研究教授丹尼爾·海耶斯(Daniel Hayes)表示,「儘管在最初5年內乳腺癌沒有復發,但其他身體部位如骨頭、肝臟和肺部,癌症復發的風險在5年至20年期間仍然穩定存在。」
原發腫瘤體積大並擴散到4個及以上淋巴結的女性在未來15年內癌症復發風險高達40%。對於癌症級別較低,腫瘤體積較小且沒有擴散到淋巴結的女性,未來15年內癌症復發的風險為10%。
該研究的第一作者洪朝攀(音譯)就讀於牛津大學,他表示,「值得注意的是,乳腺癌可以長時間保持休眠狀態,接著在隨後的幾年內擴散並保持穩定,復發風險與腫瘤的大小以及是否已經擴散到淋巴結有密切關係。現階段的治療手段是切除腫瘤5年後使用它莫西芬或芳香酶抑制劑進行治療,以降低復發風險。該研究就此提出了一些新的問題。
有專家認為治療時長應該延至10年。這種治療可能會產生潮熱、陰道乾澀、骨質疏鬆症和關節疼痛等副作用。海耶斯表明,治療手段的選擇還是取決於女性患者和主治醫師。「患者和醫務人員在權衡治療的副作用和毒性,來決定五年後是否繼續服用抗雌激素藥物時,可以參考到這些數據。」(實習編譯:劉文慧 審稿:田瑞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