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1-06 22 : 29 來源:深圳政府在線
伴山伴海(暫定名)位於赤灣片區,華英路以南,於2020年8月13日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地字第440305202000012號)。深圳市蛇口赤灣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壯大新鴻灣實業有限公司來文申請變更該項目規劃設計要點,深圳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南山管理局已受理其申請。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深圳市城市規劃條例》等相關規定,將該項目《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調整內容公示如下:
一、變更內容
用地單位由「深圳市蛇口赤灣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調整為「深圳市蛇口赤灣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壯大新鴻灣實業有限公司」。
二、公示地點
(一)深圳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南山管理局一樓展廳
地址:深圳市南山區深南大道10138號。
(二)項目現場
地址:南山區赤灣片區華英路以南。
(三)深圳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網站http://pnr.sz.gov.cn
(四)深圳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南山管理局網站http://pnr.sz.gov.cn/ns/
三、公示時間
為期10個自然日,自2021年1月6日至2021年1月15日止。
四、公示意見反饋方式
(一)公示期內如對該事項有意見或建議,請使用真實姓名和聯繫方式,在公示意見收集截止日期(2021年1月15日)之前通過以下方式反饋深圳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南山管理局:
1.至深圳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南山管理局提交書面材料。
2.將書面材料郵寄至南山區深南大道10138號深圳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南山管理局規劃科,註明「伴山伴海項目規劃設計條件變更公示反饋意見」字樣(提交時間以郵戳日期為準),電話:26978754。
3.將書面材料以電子郵件方式發送至郵箱:zeghk@szpl.gov.cn。
(二)個人反饋的,請附上個人地址、有效身份證明複印件、聯繫方式。
(三)多人共同反饋的,需委託一人處理意見反饋相關事宜,並附上每個反饋人的有效身份證明複印件、地址和委託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證明複印件、地址、聯繫方式。
(四)單位反饋的,請附上單位法人、委託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證明複印件、地址、聯繫方式。
為保證反饋意見的真實有效性,以上意見或建議及相關材料須為書面紙質件(須由提交人籤名),其中通過電子郵件反饋的材料為書面紙質件的電子掃描文件。
附件:伴山伴海區位圖
深圳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南山管理局
2021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