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蘇州市吳中區人民檢察院
公告
吳檢五部民公告[2020]5號
本院在履行職責中發現,犯罪嫌疑人嚴燕峰、朱華民、湯忠良于禁漁期在太湖非法捕撈,破壞生態資源,損害社會公共利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五十五條規定,法律規定的機關和有關組織可以提起民事公益訴訟,法律規定的機關和有關組織提起訴訟的,人民檢察院可以支持起訴。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五十五條第二款、《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檢察公益訴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發出公告,請擬提起民事公益訴訟的機關和社會組織在本公告發出三十日內將有關情況書面反饋本院。
郵寄地址:江蘇省蘇州市吳中經濟技術開發區濱溪路1號蘇州市吳中區人民檢察院第五檢察部。
聯繫電話:0512—65616615。
特此公告。
2020年8月18日
【來源:正義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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