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期間,因租戶無法返回租住房屋導致的糾紛時有發生,但讓租戶趙女士沒想到的是,由於無法進入小區將家具搬走,中介公司竟表示「到期不續租就清空房間」,令她氣憤不已。
中介前臺
去年6月,趙女士與北京中潤置家房地產經紀公司籤訂了合同,租住在海澱四季青某小區。春節前趙女士回老家過年,卻被疫情阻隔了回家的路。「3月31日租約就要到期了,可是現在小區實行封閉式管理,我沒法進去搬家。」按照房屋所在社區的要求,返京租戶進入小區後,需要完成在京隔離14天的要求,並由中介工作人員持身份證、工作證帶領進入。「我在北京沒有其他能隔離的地方,中介說自己沒有擔保的能力,房東又不在北京,沒人能帶我進小區。」
中介表示自己無法擔保租戶進入小區
因為暫時無法搬家,中介開始勸說趙女士續租。但趙女士即將在其他地方入職新工作,不想在這裡續租了。中介則表示:「不續籤的話,房子沒法給你留著,等到期了,裡面東西我們就不管了,清理出去照租。」一句話讓趙女士驚怒不已:「我所有的重要文件、證書、合同都在房間內,如果被清空,那損失太大了。」
趙女士認為,疫情屬於不可抗力,雙方應該公平承擔責任,她希望中介給予合理搬家期限、租金減免或按月出租等解決方案,並承諾到期不扔租客物品。
對此,記者致電北京中潤置家公司,工號9896號的接線員表示,公司目前沒有制定「搬家寬限期」等特殊方案。「如果暫時搬不了家,可以續籤1至2個月,如果不願意續籤,就需要聯繫房屋管家,讓他們通融一下,給租戶留一兩天,但公司沒有辦法做主。」對於合同到期後是否會清空房間,接線員表示「不太好說」。
北京中聞律師事務所閆創律師表示,趙女士因疫情隔離原因不能搬家,且已經告知中介,中介應給予趙女士合理的搬離時間。
據了解,針對因疫情引起的租賃履約糾紛,北京房地產中介行業協會3月5日頒布的《疫情防控期間防範和化解住房租賃行業糾紛指引》中建議,租賃中介應與出租人協商疫情防控期間租金減免、延緩支付等問題。租期屆滿承租人暫時無法搬家的,中介或出租人應給予合理寬限期限。「該糾紛指引雖然不是法律或者規範性文件,但行業協會的指引對中介企業是有約束力的,中介機構在疫情的特殊時期要響應法律和政策的指引,誠信依法經營。」閆創律師說。
對於清空房間的做法,閆創律師表示,中介無權這樣做。「趙女士沒有委託中介公司處分自己房間內的物品,如果中介公司這麼做,將侵犯趙女士的財產權利,涉嫌違反《侵權責任法》的規定。」律師建議,目前情況下,趙女士應在保留相關證據的情形下,向房屋所在地住建委投訴。
受訪者供圖
來源:北京日報客戶端|實習記者 張雪
編輯:徐慧瑤
流程編輯:吳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