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天內連發兩起兇案
時間追溯到1998年10月17日深夜,凱裡市大十字派出所副所長安坤在回家途中,被人殘忍殺害在住所的樓梯轉彎平臺處。回憶起案發當天的情況,已經從警30多年的凱裡市公安局強制戒毒所所長靳明海,至今記憶猶新:「當時安所長穿著警服平躺在樓道上,頭被打破,現場慘不忍睹。」凱裡市公安局法制大隊大隊長顧先文說:當時判斷傷情應該是兩種兇器所致,一個是錘子,一個是刀。眼見白天還有過交流的同事,突然就倒在血泊中,讓同事們的心頭強烈震動,悲憤不已。
警察被殺,在整個凱裡市炒得沸沸揚揚、人心惶惶。更令人不安的是,現場民警發現,安所長的配槍不見了!警方推斷,配槍極有可能是被兇手搶走了,而槍枝流入社會,特別是到了如此窮兇極惡人的手中,對當地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無疑是一個極大的威脅。
顧先文回憶,當年為偵破這起案件,警方從安所長的社會關係和他的工作情況各方面進行了排查,均沒有得到線索。而案發現場除了嫌疑人留下的一些足跡外,也沒有更多有價值的線索。不過,從乾淨利落的作案手段分析,兇手應該很專業。
正當警方竭力尋找犯罪嫌疑人和被搶走的槍枝時,意想不到的事又發生了。當年12月1日,418醫院家屬樓的一家三口及隔壁的女鄰居被殺害。經警方調查,被害人是時任中國銀行凱裡分行行長樂某、妻子房某、14歲的女兒以及他們的鄰居劉某。「當時,一個刑警在門縫裡面發現了一個彈殼,這是六四式子彈的彈殼,他就跟我說:『靳哥,這案件大了』。」靳明海回憶。
經過現場勘查,被害人中有兩人是中槍身亡,另外兩人的致命傷是刀傷。警方對案發現場提取的彈殼進行了技術鑑定,槍枝的來源印證了辦案人員此前不安的預料。「通過對兩枚彈殼鑑定,發現這就是安副所長所持槍枝發射出來的子彈。」顧先文說。刑偵專家在對「10·17」案發現場留有的血腳印與「12·1」案留有的腳印以及刀傷進行技術比對後定論:兩起案件現場提取到的足跡、被害人身上的刀傷均吻合。由此,警方正式將兩起案件串並,稱為「凱裡兩案」。
比對指紋成為破案關鍵
「凱裡兩案」的發生,驚動了公安部。一名副部長到凱裡督辦,頂級專家協助,並懸賞巨額資金緝拿兇手。
在「12·1」案發現場,警方發現,一個液化氣罐的閥門處於打開狀態,軟管被切斷。顯然是嫌疑人曾經試圖製造火災以掩蓋犯罪真相。同時,案發現場被大面積翻動。警方懷疑,嫌疑人作案的過程中戴了手套,作案後又對重點痕跡進行了清理,現場遺留的痕跡物證非常有限。在勘查中,刑事技術人員在臥室的衣帽架上發現了幾枚新鮮的指紋。將指紋與被害人的指紋作了比對後,專家認為這些指紋極有可能是嫌疑人留下的。這幾枚指紋被警方作為最重要的線索,最後也成了案件的突破口。然而,當時計算機系統並未普及,指紋的比對工作只能由技術人員人工進行。全國聯網的指紋庫也沒有建立,要想對比外地的指紋庫,只能派人到當地進行比對。
為了尋找和證明指紋,專案組開展了「大海撈針」式的工作,全國所有的城市、所有的勞改勞教場所都去了。由於案件重大,承擔這一工作的已經不僅僅是專案組成員,所有的民警只要外出,基本上都帶著一個協查通報,比對指紋幾乎成了當地每一位民警的任務。黔東南警方先後調入600多名警員投入「找指紋」。專案組的領導一任接著一任,但遺憾的是始終找不到突破案件的線索。「凱裡兩案」一直是壓在黔東南民警心上的一塊大石,也被警方視作一種恥辱,大家都抬不起頭來。
2016年,案件迎來了重大轉機。3月間,公安部在全國範圍內組織開展疑難命案積案攻堅行動,「凱裡兩案」被列為重點偵破的九起案件之一。公安部刑偵局副局長劉忠義說:「經仔細研究,我們感覺這個案件中犯罪分子的目的就是先搶槍,搶槍的目的就是要侵財。」
2016年6月23日,公安部派出陣容強大的專家工作組趕赴凱裡,將塵封了18年的命案現場再次打開,對現場重新組織勘查,對證據再次進行梳理,找到了一些痕跡和物證,但經過一個多月的排查,又全否定了。一切又都回到原點。一如十幾年來警方一次次滿懷希望有所突破,又一次次希望破滅,從頭再來。專家組「會診」後,決定再次將主要精力放在指紋的調查比對上。經過大量工作,一個振奮人心的消息傳來:2016年11月8日,臺江縣公安局採集了一個押在看守所的嫌疑人指紋,經技術人員初步比對,發現有相似的情況。
這個嫌疑人就是黃德坤。此時的黃德坤已是一名國家幹部,為凱裡市經濟開發區城管局局長、凱裡市棚戶區改造辦副主任。2016年7月5日,黃德坤因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11月8日,黔東南州臺江縣看守所民警錄入黃德坤的指紋。後經比對,黃的指紋和18年前被害行長樂某家中衣架上的指紋吻合。警方將案發現場封存了18年的衣架重新拿出來,經技術鑑定發現上面有食指、中指、無名指和小指的指紋,全都是黃德坤的。這個消息太重要、太鼓舞人心了,凱裡市和黔東南州兩級公安機關的全體民警無不歡欣鼓舞。
抽乾江水找「槍」
苦苦追尋了18年,就快成功抓獲犯罪嫌疑人了,專案組民警按捺不住心頭的喜悅。由於案情重大,專案組對這個結果也是慎之又慎,對指紋比對中的情況進行了細緻核查,決定先把這個人的外圍情況摸清楚。審訊組決定於2016年12月1日這個特殊日子正面接觸黃德坤。由於準備充分、運用方法得當,黃德坤在12月2日第二次審訊開始不久,心理防線就崩潰了,主動交代了犯罪過程。根據其交代,當晚警方便將另一名犯罪嫌疑人潘凱平抓獲。「背了18年的黑鍋,終於把它放下了。」凱裡市公安局幾位參加當年破案的老民警感慨萬千。
沉沒了18年的「凱裡兩案」終告破,在當地老百姓中反映熱烈,公安部也發來了嘉獎令。但對凱裡警方來說,工作卻遠遠沒有結束。儘管兩名嫌疑人對自己18年前兩起兇案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但真正要把這個案件辦成鐵案,關鍵的證據就是要找到當年把這兩個案件串在一起的證據——那把槍。
那麼,當年那把涉案槍枝究竟到哪裡去了呢?據黃德坤交代,作案之後,他還把槍背在身上有兩三年的時間。後來,他想把這個事情忘掉,就把槍丟到開發區附近的清水江裡了。黃指認的只是大致拋槍地點。由於景區開發,當年的河道及兩岸早已經過大規模的改造。十多年過去了,槍究竟是不是還留在河道裡,誰都不敢確定。然而,這把槍是定案的關鍵證據,凱裡市公安局局長傅東一聲令下:「下河撈槍!」
如果要找槍,就要把江底的淤泥處理掉。在處理淤泥之前,要先把水抽乾。這是一個非常龐大的工程。先對上遊水壩攔水,用十幾臺大型水泵把河道抽乾後,又運走了上百噸的淤泥,幾百名警察以及打撈專業人員便聚集在河床裡,在齊膝的淤泥中找槍。
民警們和專業打撈人員將河床劃分成一個個網格化的區域,逐塊在淤泥中進行查找搜尋,一天下來,每個人都變成「泥人」。一天、兩天、三天,經過在淤泥中不間斷尋找,功夫不負有心人,到了第四天中午,這把手槍終於出現了。「找到了!找到了!」在淤泥中發現槍的一名特警興奮得大喊起來,槍的不遠處還有幾十發子彈。經技術部門處理,槍外面的鏽被去掉,槍號顯現出來。經對比,這把槍的槍號與安副所長被搶的那把槍的槍號完全吻合。至此,警方終於可以將18年來辛苦收集到的大量證據裝訂成卷,移交給了檢察機關。
還原「凱裡兩案」真相
2018年2月11日,轟動全國的「派出所副所長被殺案」和「凱裡銀行行長滅門案」在貴州省黔東南州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審理。對於檢察機關指控的搶劫槍枝彈藥罪和搶劫罪,黃德坤和潘凱平當庭認罪,駭人聽聞的兩起兇案浮現在人們的眼前
現年55歲的黃德坤是凱裡人,上個世紀80年代,黃德坤進入凱裡市汽車運輸總公司工作。90年代初,他離職下海。在經商過程中,黃德坤開過錄像廳、歌舞廳,但在1996年時,歌舞廳因為一場火災而關門,黃德坤的所有積蓄和心血毀於一旦。隨後,黃德坤又開了一家冰激凌加工廠,但最終倒閉。連續兩次經商失敗,使得黃德坤債臺高築,他急需找錢來擺脫困境。
於是,黃德坤找到自己的髮小兒潘凱平,潘也同樣缺錢,兩人一拍即合。
兩人計劃著找錢的辦法是先搶到槍,再去搶運鈔車。於是,凱裡市大十字派出所副所長安坤進入了他們的視線。兩人開始跟蹤安坤,他們發現安坤總是在晚上10點到11點左右帶著配槍,還提著公文包,單獨一個人回到位於電影放映公司三樓出租屋。他們便計劃在這個時間段下手,搶一名派出所副所長的槍並不容易,為防萬無一失,兩人還找到一個廢舊民房當作倉庫,對搶槍提前進行演練。一切準備就緒之後,兩人到文具店買來作案的刀具和啞鈴,在1998年10月17日的這天晚上,提前趕到安坤的出租屋樓道裡進行蹲守。深夜,安坤回家。當他走到2樓到3樓的拐角處時,黃德坤和潘凱平衝了上去,一個抱住安坤的脖子,一個用啞鈴擊打安坤的頭部,並用刀刺向安坤。安坤當場被殺害,而他隨身攜帶的六四式手槍和6發子彈被黃德坤拿走。
按照原計劃,搶到槍後,黃德坤和潘凱平打算去搶銀行的運鈔車。但派出所副所長被殺一案在凱裡當地非常轟動,銀行等重要的金融部門都加強了警戒,兩人認為搶劫運鈔車的難度過大,遂把搶劫的目標轉移到金店。一天,黃德坤無意間看到凱裡支行行長樂某,他猛然想樂某家應該很有錢。於是,搶劫的目標又從金店換成了樂某。
摸清樂某的情況後,1998年12月1日中午,黃德坤和潘凱平強行進入樂某家中,樂某一家三口相繼被殺,鄰居劉某被黃德坤開槍擊中胸部。作案之後,兩人在樂某家中搜到2000多元財物以及30多枚紀念幣。他們將現場重新布置了一番,把液化氣罐的閥門打開,管子割開,然後搬來電炒鍋並將火開到最大。隨後把衣服被褥等易燃物品也搬了出來,灑上酒。此舉的目的是營造一個這家人是失火導致死亡的假象
2000年左右,黃德坤成為凱裡市經濟開發區一名司機。因善於巴結領導,他升任開發區城管局局長、市棚戶區改造辦副主任,直至案發。和黃德坤不同,潘凱平被捕時,仍為凱裡市經濟開發區某政府部門臨聘人員。
在庭審自我辯護階段,黃德坤說,自己對不起受害者及家屬,願意對受害者家屬進行經濟上的補償。潘凱平說自己沒文化,但這18年來寢食難安,自知罪孽深重,特別怕黑夜,頭髮也掉了很多。當法官問潘凱平還有什麼請求時,潘說:如果執行死刑,希望把自己的遺體捐獻給紅十字會,把器官捐獻給有需要的人。
2018年8月30日,經黔東南州中級人民法院審理,判處黃德坤、潘凱平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天網恢恢,疏而不漏。製造這一20年前震驚全國的特大惡性搶劫殺人案的兩名罪犯,終於受到了法律的嚴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