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愛豆明明和韓國同一時期出現
後來卻被遠遠甩下了
問題出在哪兒呢?
發現這兩年一有女團選秀節目播出,就會有句話跳出來:重新定義中國女團。
《青春有你2》和《創造101》都用了這句話。
聽起來好像中國女團以前有什麼定義似的。
現在一提中國女團,大家第一時間想到的還是出道快20年的S.H.E,一方面是這個團體足夠成功,另一方面是,沒有再出現其他能被大眾熟知的女團了。
S.H.E的成功,得益於唱片時代,臺灣經濟公司的包裝經驗,也和華語樂壇黃金期的整體氛圍,包括三個人的個性都有關係。
她們的成功模式沒能被複製,也證明其中有很多的運氣成分,而不是靠成熟的工業體制「定義」出的。
所以很難說S.H.E的「定義」就是中國女團的「定義」。
中國女團哪有什麼定義啊,「重新定義」就更談不上了。
01
我們現在對女團、男團的想像,無非都來自韓國。
人設擔當、唱跳舞臺、妝發造型、粉絲應援方式等等等等,一個偶像團體相關的一切,全部都按韓國的來,部分地方再略有調整(另有照搬日本AKB模式,主打宅男市場的,但很小眾)。
非粉絲,能看出下面兩個團哪個是韓國的,哪個是中國的嗎?
團體選秀節目裡,綜合實力最被認可的選手,蔡徐坤、孟美岐、吳宣儀、孔雪兒等等都在韓國培訓過。
韓團模式的強大,不只在於「定義」了偶像,他們還「定義」了相當一部分年輕人的審美。
下面重點說說女團。
韓國的初代女團是在90年代末出現的。
1997年,S.E.S,BABYVOX出道。
1998年Fin.k.l 出道,
二十幾年過去了,現在韓女團已經發展到了第五代。
2018年,因為《偶像練習生》和《創造101》,媒體都把這一年稱為「中國偶像團體元年」,比韓國晚了二十年。
並且也沒發展出自己的特色,就連那幾個團體選秀節目,也是從韓國舶來的。
韓國原版《produce 101》舞臺
但「元年」的說法其實並不準確。中國的始祖女團青春美少女在1995年就成立了。比日本的早安少女組還要早兩年。
我們的偶像團體和韓國同時起步甚至更早,但韓團已經發展了五代。
中國沒能發展起來,反過來去學韓國,完全接受了人家對偶像的「定義」,一邊套用韓國的節目,一邊還要說我們來重新定義偶像,也是有點心酸了。
當年的中團和韓團學的都是日本。日本70年代初就有女團了。
這是山口百惠所在的「高中三枝花」組合,三個成員都是50後,當年只有十幾歲。
青春期少女,中短髮,T恤,短褲、短裙,也有清涼的泳裝寫真,但並不色情,還是很健康充滿朝氣的形象。
這就是最早的女團「定義」。
80年代的小貓俱樂部,也是由電視臺的選秀節目選出的。形象氣質和上一代一脈相承。
木村拓哉的老婆工藤靜香,就是這個組合裡的。
我們再來看看第一代青春美少女在MV裡的形象:
其實還是非常日系少女的。5個女孩,都是80後,在當年都不滿18歲。
02
青春美少女的創始人陳麗卿就是旅日華人,易立競採訪過她,採訪中說,成員的服裝都是她在日本買回來的。
那篇訪談原文:
陳麗卿在1988年成為第一位 獲得 「日本民音藝術大獎」的中國歌唱家 ,在日本多次成功舉辦個人演唱會。
我找不到她在日本個唱的相關資料,但是看她對青春美少女的打造,顯然在日韓都有點人脈。
1997年青春美少女在日本出過寫真集,德間書店出版。
據說在日本也舉辦過出道發布會,還請來日本製作人製作歌曲。但年代久遠,在網上找不到相關新聞了。
也去韓國打過歌,上過著名的《音樂銀行》表演。這個有視頻為證:
她們在臺上演唱的《happy baby》,資深少女們應該都聽過,是背背佳的廣告曲。
很多很多年後,大張偉、白凱南、沈凌還在《百變大咖秀》裡模仿過。可見是國民度很高的歌了。
因為綜藝節目,rap這兩年在國內被當做多麼新鮮多麼潮的音樂風格,其實90年代,青春美少女的歌裡就有說唱了。
《happy baby》整張專輯都是韓國音樂人金昌煥製作的。
看著她們的發展路徑,簡直有點華流出行的意思。
青春美少女在國內的資源就更好了。
當時最好的平臺就是中央臺,青春美少女在1997年春晚上表演了兩個節目,先是唱了首她們的出道曲《青春鳥》。
成員之一蔣中一又和劉歡合唱了當晚的主題曲。
臺劇《家有仙妻2》到內地取景,青春美少女還客串了一個單元。
1998年她們又上了春晚,和另一個女團玫瑰秀,以及一個叫中國力量的男團表演了開場歌舞。
玫瑰秀1994年出道,比青春美少女還早,是真正的唱跳女團鼻祖。
但是和有個旅日背景老闆的青春美少女相比,造型、團名等等質感都差很多,好像也沒什麼能讓人記住的作品和事件。
新浪娛樂在2002年報導過她們,裡面提到她們也在韓國拍過MV,但現在已經搜不到了。
中國力量1996年出道,主唱何知味,就是後來在於正的《宮》裡演四阿哥的何晟銘。
這些組合都很難說成功。也就青春美少女還有點水花,其他兩個在當年也沒紅起來。
但他們能一起登上春晚,可見當時官方對偶像團體的態度還是相對歡迎,樂於接受的。
H.O.T和中國力量同年出道。H.O.T後來在全亞洲掀起的風潮已經不用多說什麼了,韓流由此開始,直到今天,依然影響著中國娛樂圈。
好遺憾,中國愛豆明明和韓國同一時期出現,後來就被遠遠甩下了。
問題出在哪兒呢?
03
陳麗卿在易立競的那篇訪問裡提到,青春美少女原名是中華美少女,陳麗卿給她們設計的其中一套造型是戴耳環的成熟形象,結果被「上級」勒令整改。
文章原文是:
在中國這塊土地上,要運作跟國際舞臺接軌的演藝事業 ,你就需要在一個大的框架裡運行,不能隨心所欲。這在當時不僅是陳麗卿的困惑,也是當時中國藝術界的困惑。
青春美少女第一代寫真,現在看也不過時
包裝要前衛,這是陳麗卿特別注重的。但因為有過前車之鑑 ,陳麗卿知道,注重外形時尚的同時,還要考慮到中國國情。
同一時期,韓國政府提出「文化立國」,大力扶植韓流。
我們再來看看同期韓國女團的造型。
戴個耳環,展示個性或性感都是小意思。偶像本來就不能太接地氣,需要比普通少男少女更時髦,更漂亮,才能製造幻想啊。
偶像看似只是娛樂圈裡的一種產品類型,但想要做成,僅僅有想法是不夠的,時尚、音樂、影視、傳媒、廣告、公關等各種相關產業,都必須齊頭發展起來。
偶像團體比solo歌手更依賴團隊包裝,現在再看青春美少女,她們的長相和唱功未必不如韓國人,但確實在質感上差那麼一些。
失之毫釐謬以千裡。
她們只有一個了解日本偶像的老闆,靠著自己領先於時代的意識,單打獨鬥。
韓國人已經在當時慢慢從小作坊往大廠方向發展了。他們從日本學來了偶像文化,做出了新的流派。
韓國女團的舞臺實力,明顯要好過日團。
這需要長時間刻苦的訓練。
S.E.S活躍期間,1.5代女團,2代女團裡的很多成員就都已經在做練習生了。
女團天花板少女時代裡,練習時間最短的主唱金泰妍還做了三年零四個月的練習生,jessica練了7年多。
S.E.S在1997年出道,2002年合約到期解散,公司留給她們的時間只有5年,之後很快推出新的組合。
常年辛苦的後備役生活,和短短幾年的職業生涯高光時刻,愛豆這行確實很殘酷。
在這麼個高付出、高淘汰率,每天面對各種誘惑,紅不紅還要看命的行業,分分鐘就可能有人跑票撂挑子。
但在韓團裡,出現這種事的概率並不算高。所以那些大廠牌才願意一直花錢花時間,培養一代又一代偶像啊。
這既需要公司嚴格的管理外,也需要成員自己具備契約精神。
但在中國恰恰相反,要是哪個偶像不鬧解約,才是新鮮事。
成團三年後,C位蔣中一就單方面毀約。陳麗卿很快又推上了新成員,美其名曰是青春美少女第二代,結果第二代成員和第一代分別在三個月內把她告上法庭。
年代久遠,資料不足,現在只能找到陳麗卿這邊單方面的說法。
還是易立競那篇訪問的原文:
「這也不怨孩子們,她們當時還小,不懂事,受不了外面的引誘,而且又有其父母做她們的後盾,所以會發生這樣的事情。我投資的800多萬泡湯事小,可看著我用 了3年時 間手把手澆灌出的花朵馬上就要開花結果時卻這樣天折 ,我真有點受不了。」
孰是孰非這裡不做評論。
但是前面說了,偶像團體比solo歌手更依賴團隊包裝,看似是個快消品,其實更需要耐心鋪陳,需要下成本去打造。
中國搞不起來偶像團體也不奇怪了。
04
青春美少女這個品牌現在還有,微博上寫著所屬公司是北京京唐文化傳播有限公司,我在天眼查裡查了下,法人代表姓劉,現在和陳麗卿還有沒有關係就不清楚了。
不知道為什麼現在這波成員不去參加選秀節目。她們近幾條微博,連1個評論也沒有。
一個冷知識,2018年香港金像獎影后曾美慧孜,零幾年時也加入過青春美少女某一代。但在那時這個組合基本上已經是查無此組了。
我們再來看看港臺那邊的情況。
2000年初的唱片時代,華語樂壇最後的黃金期裡,港臺公司因為豐富的包裝經驗,也推出過女團。
香港有twins,臺灣也有S.H.E,蜜雪薇琪,4 in love等等。雖然twins和S.H.E現在還有,但實話實說,這些女團都不像韓團那樣經過多年的系統訓練。
S.H.E成員因為是歌唱比賽出身,唱功不錯。但其他幾個實力都麻麻的,所謂的女團,其實也包括男團,都有點東拼西湊,草臺班子的意思。
2000年代中期,韓流席捲亞洲,除市場夠大,能自給自足的日本,其他地區的偶像團體市場已經都是韓國人的天下了。
唱片時代結束,老牌經紀公司那套包裝方式也不再好用,華語流行樂壇一片蕭條,孕育歌手的環境都不怎麼樣了,哪還有人願意做高投入、高風險的組合?
雖然偶有幾個團體出現,但還不如第一代青春美少女有記憶點。
直到鹿晗、吳亦凡他們解約回國,粉絲經濟興起。綜藝時代,大廠從韓國舶來選秀節目,娛樂公司配套搞起一波練習生,大家才紛紛下場想辦法賺快錢。
火箭少女101這種限定女團,成團初期就鬧合約糾紛,成員粉絲間互撕也是家常便飯。
說是團體,其實本質上還是各自為政,兩年期限即將過去,團員後面肯定還是獨立發展。參見nine percent。
當一種娛樂模式,只能靠幾家大廠的綜藝節目,才能引起關注的話,那證明這個產業並沒有真正形成。
沒有打歌舞臺,沒有權威排行榜,版權意識淡薄,以至於創作力低下,再加上藝人話語權極大……種種環境都不適合搞偶像團體。
我們明明1995年就有了女團,如果用25年做一件事都沒做成,那基本上就可以放棄了吧。
當然,如果只是想借著飯圈風氣橫行,割波韭菜就跑,那就另當別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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