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繆夢羽) 記者近日從市民政局了解到,《關於進一步完善成都市老年人高齡津貼制度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出臺(點擊查看文件),對高齡津貼制度進行了修訂和完善。根據《意見》,各年齡段在原有標準基礎上分別提高20%,即:80—89周歲津貼指導標準為每人每月60元;90—99周歲津貼指導標準為每人每月240元;100周歲及以上津貼指導標準為每人每月600元。
除了提高高齡津貼發放標準,《意見》還擴大了高齡津貼發放範圍。我市現行高齡津貼的發放範圍為戶籍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的80周歲及以上的老年人。為進一步體現普惠制的要求,參照北京、瀋陽、大連、武漢、廣州、南昌等城市的做法,《意見》把駐蓉部隊80周歲及以上無戶籍、由部隊管理服務的離退休幹部也納入了發放範圍。
據悉,2015年5月,《成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成都市建立經濟困難失能半失能老年人護理補貼制度等三個意見的通知》出臺,其中《成都市建立健全老年人高齡津貼制度的意見》提出,自2015年7月1日起對戶籍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的80周歲及以上的老年人發放高齡津貼。高齡津貼制度實施5年以來,全市享受補貼人數達40餘萬人。此次修訂的《意見》將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此舉將進一步提升高齡老年人的生活質量,帶給高齡老人更多獲得感和幸福感。
【來源:成都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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