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之內,4名廳官落馬,實屬罕見。
|作者:崔雋
內蒙古自治區反腐風暴正在持續。
10月27日18時30分,內蒙古自治區紀委監委一次性通報了4名正廳級官員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的消息。
其中有兩名在職幹部——內蒙古自治區應急管理廳廳長王俊峰,呼倫貝爾市政協黨委書記、主席李才,兩名退休幹部——內蒙古自治區國資委原主任蘇和(2018年5月退休)、內蒙古司法廳原廳長徐呼和(2018年6月退休)。
一天之內,4名廳官落馬,實屬罕見。
「倒查20年」的涉煤反腐風暴
落馬4人中,內蒙古自治區應急管理廳廳長王俊峰的履歷有一個明顯的關鍵詞:煤炭。
1964年底,他出生在一個盛產煤礦的縣城——內蒙古固陽縣。參加工作後不久,他便進入煤炭領域,長期從事安全監察、煤炭工業相關工作。
他曾任阿拉善盟煤炭管理局幹事,後陸續擔任包頭市郊區煤炭局安全技術股股長、包頭市鄉街(煤炭)局煤炭安全生產科負責人、科長等職。此後的升遷之路也圍繞著煤炭系統不斷延伸。
·王俊峰
內蒙古自治區是世界最大的露天煤礦之鄉,也是中國重要的能源保障基地。全區12個盟市中11個有煤礦,現有煤礦523處,核定產能12.8億噸。
然而多年來,也就是這塊塊烏金,在部分膽大妄為、別有用心之人的操控下,成為了腐敗滋生的溫床。
有學者認為,煤炭產業鏈條中多個環節都可能出現貪腐問題,但最關鍵的還是在交易環節。領導幹部一旦入股,作為出資人,代表的就是股東利益,但其又代表公權力,屬於特殊主體。兩個角色雜糅在一起,容易產生衝突。
即便深知這些道理,但面對誘惑,一些官員還是沒經受住考驗。
2018年4月25日,內蒙古自治區原副主席白向群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審查調查,成為十九大後內蒙古落馬「首虎」;
僅僅6個月後,內蒙古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邢雲也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審查調查;
2019年10月,退休6年的中國華電集團有限公司原黨組副書記、總經理雲公民被查。值得注意的是,他曾在中國兩個產煤大省及最大煤炭企業工作過;
今年7月16日,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原常委、呼和浩特市委原書記雲光中受賄案開庭審理;
……
這樁樁件件都與煤炭有關。
·7月16日,雲光中受審現場
今年2月底,針對雲光中、白向群、邢雲、雲公民等腐敗案件暴露出的煤炭資源領域違規違法問題,按照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的紀檢監察建議,內蒙古自治區黨委、政府召開自治區煤炭資源領域違規違法問題專項整治工作動員部署會議,明確提出「要對2000年以來全區煤炭資源開發利用情況進行全方位透視會診」。
「倒查20年」,意味著反腐敗不存在「既往不咎」。
7月18日,內蒙古自治區紀委監委網站公布煤炭資源領域專項巡視結果。通報顯示,此輪巡視發現,有的地區、部門、企業存在違法倒賣探礦權;以假項目、假投資「騙煤」「套煤」;落實涉煤國企轉制政策跑偏走樣;無證開採、越界開採、破壞性開採;個別領導幹部在涉煤企業投資入股等諸多問題。
此次王俊峰被查,很可能是內蒙古涉煤反腐風暴的進一步延續和發酵。
任內發生「紙面服刑」案
此次落馬的4位正廳級官員中,已退休的徐呼和也引起了媒體的注意。
2005年1月至2014年5月,在他擔任內蒙古自治區司法廳黨委書記、廳長兼自治區監獄管理局黨委書記的9年裡,至少發生過兩起「紙面服刑」案。(關於「紙面服刑」亂象,點這裡複習)
據《中國紀檢監察報》報導, 2001年轟動一時的「高校校長買兇殺人案」兇手王韻虹,終審被判決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結果經兩次減刑後,其刑期變至2026年3月10日。
2011年4月,王韻虹因患冠心病急性心肌梗塞被批准保外就醫6個月,後由內蒙古自治區監獄管理局批准,辦理6次保外就醫手續、1次暫予監外執行,致使其在獄外活動長達7年。
在這起「紙面服刑」案中,共有內蒙古自治區監獄管理局、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檢察機關、公安機關、人民醫院等26個單位的65名公職人員受到黨紀政務處分。
官方通報顯示,在調查王韻虹「紙面服刑」案中,內蒙古紀委監委相繼又發現了罪犯鄒慶、莊永華、王寶寶、郝偉成等相關人員違規減刑、保外就醫、暫予監外執行的案件線索,與該案併案查辦。其中,莊永華2006年被判死緩,獲得多次減刑後,於2013年2月違規獲保外就醫,在獄外生活6年後才被收監。
而前面提到的王韻虹、莊永華「紙面服刑」案,都是徐呼和兼任內蒙古監獄管理局黨委書記期間發生的。
長期以來,監獄因其封閉及信息不暢等導致監督匱缺、權力不受約束,容易滋生腐敗。2019年12月以來,內蒙古監獄管理局已有4名原廳官被調查。
在徐呼和之前被查的3人分別是:內蒙古監獄管理局黨委原副書記、政委姜和平,內蒙古監獄管理局原局長徐宏光,以及監獄管理局原副巡視員連天俊。
其中,姜和平因涉王韻虹等3名罪犯保外就醫、暫予監外執行案被查,2019年12月29日被內蒙古紀委監委宣布由副廳級降為三級主任科員。
被查官員涉及領域甚廣
根據官方公布的履歷,大體可梳理出這次落馬的內蒙古4名廳官各自的官場軌跡。
和煤炭一路相伴的王俊峰,大學學歷,23歲加入中國共產黨,24歲參加工作。他當過內蒙古自治區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煤炭工業局局長,也管過自治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2020年3月出任自治區應急管理廳黨委書記、廳長。
比王俊峰大10歲的徐呼和,1954年出生,是呼和浩特人,曾在家鄉的一家電動工具廠當工人,後來進入吉林大學法律系法律專業學習,自此人生發生轉折。
他曾任自治區公安廳黨委委員、紀委書記,自治區政法委副書記,自治區司法廳黨委書記、廳長兼自治區監獄管理局黨委書記,還曾是自治區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法制委員會副主任委員、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委員。
還有一位是從教師轉行進入政界的,那就是李才。1982年7月,20歲的他開始參加工作,成為了呼倫貝爾市阿榮旗那吉鎮中心學校的一名教師。後來他在官場步步高升,曾任滿洲裡市委副書記、市長,呼倫貝爾市委常委、政府副市長,2017年2月任呼倫貝爾市政協黨組書記、主席。
·李才
落馬的4人中,經歷最曲折的是蘇和。
他是黑龍江省肇源人,蒙古族,早年間做過牧場工人、酒廠工人、廣播站記者和編輯。後來,他轉入仕途,一路升遷,曾任自治區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黨委委員、副主任,自治區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黨委書記、主任,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委員、法制委員會委員。
·蘇和
這4人同一天落馬,卻分別在地方政府、安監系統、國資系統、司法系統擔任過重要崗位。由這波被查官員涉及領域之廣,可見內蒙古自治區反腐絕不手軟的強勢和決心。
中國廉政法制研究會常務理事、上海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廉政法治中心主任魏昌東教授曾在接受採訪時表示,改革開放以來,腐敗的形式也在發生著重大的變化,公務員腐敗已由「獨狼式」的個人腐敗,演變為「家族式」「群體式」「利益集團式」的腐敗,若治理策略失當,則存在演變為「生態型」腐敗的風險。
反腐永遠在路上。只有把權力關進位度的籠子裡,逐步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機制,政治生態才能真正實現風清氣正。
資料來源:內蒙古紀委監委網、《中國紀檢監察報》、澎湃新聞、《中國新聞周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