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忽略公義、仁愛與信義
1.前導
伏求聖神降臨……
2.讀經:瑪23:23-26
23:23禍哉,你們經師和法利塞假善人!因為你們捐獻十分之一的薄荷、茴香和蒔蘿,卻放過了法律上最重要的公義、仁愛與信義;這些固然該作,那些也不可放過。23:24瞎眼的嚮導!你們濾出蚊蚋,卻吞下了駱駝。 23:25禍哉,你們經師和法利塞假善人!因為你們洗擦杯盤的外面,裡面卻滿是劫奪與貪慾。23:26瞎眼的法利塞人!你先應清潔杯的裡面,好叫它外面也成為清潔的。
3.注釋
23-24是第四個「禍哉」。耶穌在這兩節內,以事實來證明他們的虛偽愚昧。以民是天主的百姓,天主賞給了福地,為此要他們給自己奉獻「什一之物」(肋27:30-32;戶18:12,21,24,26;申14:22-23),為養活肋未人,並為舉行祭祀。肋27、30明說:「凡出產,或為地上種子所生,或為樹上所結的果子,十分之一應歸上主。」經師就由此推論而斷定:凡田園所出,只要有用或可食的,就得捐獻十分之一。法利塞人為表示他們守法嚴謹,就依此而行:薄荷、茴香、蒔蘿概捐十分之一(路18:12)。耶穌不反對他們奉獻「什一之物」,或捐獻這些物品,只指摘他們捨本逐末。法律中最重要的如公義、仁愛與信義,他們都不介意。耶穌所提出的三點,總括對人所有的義務:公義是給人所應給的;仁愛是對人應有的憐恤;信義是對人應有的誠實。歷來的先知,莫不勸人重視這三點(依1:15-17,23;耶9:1-8,21:1-5;則18:5-9;歐4:1-3;亞5:7-13;米3:1-12,6:6-16;匝7:8-14)。這三點即是耶穌所說與最大的誡命相似的第二條誡命。他們竟然置之不顧,真如耶穌所說的濾出蚊蚋,吞下了駱駝。依法律駱駝與蚊蚋同為不潔之物(肋11:4,8,42-44)。要濾出駱駝,漏鬥必要大於駱駝;駱駝漏出來了,蚊蚋自然也漏出來了。法利塞人注意小節,而不顧全大義,就如一個人,濾出小小的蚊蚋,卻把一個偌大的駱駝吞下。
25-26兩節是第五個「禍哉」。法利塞人為表示自己清潔無罪,並為預防沾染不潔,就常用水洗滌自己和用具。他們吃飯以前必要洗手,連杯盤桌凳也必須先洗滌。至於裡面裝的是些什麼,或由何處得來,他們就不管了。對於「裡面卻滿是劫奪與貪慾」,可有兩種解釋:A)裡面充滿的都是些由盜竊和不公義得來的東西:如此耶穌勸他們不要只注意杯盤外面是否乾淨,還要注意裡面的東西是否乾淨。B)耶穌在這裡把經師和法利塞人比做杯盤,外面乾淨,裡面卻不乾淨。拉丁通行本節的譯文與路11:39就是這個意思(15:18-24)。耶穌並不反對他們注重法定的洗滌.而只是要他們不要輕重倒置;因為法定的洗滌,原是為求內在的清潔而設的(路11:40)。如果只求其外而不求其內,就如洗滌杯盤而不洗去內裡的不潔,總是乾淨不了。
4.冥想
4.1導言:你允許任何盲點模糊你對天國及天國之路的視覺嗎?耶穌稱當時的宗教領袖為假善人、偽君子時,祂觸及了問題的核心。偽君子意思是說一件事卻做另一件事的演員或冒名頂替者,或外表上行善,內心卻執著錯誤的態度、自私的欲望和野心或不良的意圖。許多經師和法利賽人常常在眾人面前表現熱心和虔誠,為的是在人前贏得更大的榮耀、特權和恩惠。耶穌有充分的理由嚴厲責備經師和法利賽人,因為他們誤導人們,忽視了天主法律的核心和本質:天主的愛和愛人。
4.2什麼形成了我們的外在行為和習慣?經師們把他們的一生都奉獻給了研究梅瑟五書(Torah)中的天主的法律。作為他們那個時代的宗教專家,他們以自己的知識和表面上遵守梅瑟的誡命和法律而自豪。他們進一步將梅瑟法律很嚴謹死板地細分為數千條很細小的規則,整理成書至少有五十卷,也努力在他們自己的生活中付諸實踐,以至於沒有時間顧及其他的事情。耶穌責備他們忽視了宗教更重要的事情:正義和天主的愛。在他們被誤導的熱情中,他們失去了天主的寵愛和天主制定法律的真正目的。
4.3神的愛的律法揭示了什麼是真正重要和必要的:耶穌以十一稅為例明白告訴他們走偏了多遠。天主定的十一稅原意是讓人用自己的勞動初果來感恩天主對人類的照顧(申:14:22;肋27:30)。然而,經師們極力關注無關緊要的小事(如小植物)並且精打細算,卻忽略對有需要的人和弱者的照顧。耶穌指責他們是因為他們心術不正,傲慢自大。他們對和自己不一樣的人充滿了驕傲和蔑視,他們把不堪負荷的重擔強加於人,卻忽視了慈善,尤其是對弱者和窮人。
經師和法利賽人小心翼翼地通過他們的宗教義務和實踐的外在遵守,卻忘記了天主對律法的意圖和目的——祂的愛和公義(正義和良善)。意思用一個幽默的例子來說明他們的輕重失調:蚊子和駱駝。在巴勒斯坦,蚊子被認為是最小的昆蟲,而駱駝被認為是最大的動物。兩者都被認為是不潔的。他們吞下了駱駝卻濾出了蚊子。
4.4天主的愛塑造我們的思想,改變我們的心和行為:
耶穌幽默式的訓誡核心是什麼?天主法律的本質是愛----愛主愛人,公義和仁愛。天主是仁慈的,祂所做的一切,包括祂的公義和良善,都來自祂對我們的愛。真愛是昂貴的和犧牲的,愛是給予,它能減輕重擔,它既擁抱別人,又減輕別人的負擔。你是否允許天主的愛來塑造和改變你日常生活的方式,包括你看待別人的方式,談論他們的方式,對待他們的方式?
5.祈禱
「主啊,願你的愛和仁慈充滿我。在我所有的行動和與人交往中充滿憐憫、慈愛和正義」。
6.聖詠吟唱:詠139:1-6
139:1上主,你鑑察了我,也認清了我:139:2我或坐或立,你全然認清了我,你由遠處已明澈我的思考。139:3我或行走或躺臥,你已先知,我的一切行動,你完全熟悉。139:4的確,我的舌頭尚未發言,上主,看,你已經知悉周全。139:5你將我的前後包圍,用你的手將我蔭庇。139:6這是超越我理智的奇事,也是我不能明白的妙理。
7.教父語錄:忽視了更重要的事——愛和正義
不只是猶太人,在我們中間也有人犯這樣的罪。他們把駱駝吞下去。這類人時常在最瑣碎的事情上炫耀自己有多虔誠。稱他們為偽善的人是很正確的,因為他們想在人面前借著虔誠的表現而得到好處,但卻不願意有信心,這信心是天主稱為義的。所以,如果有人效法文士和法利賽人,我們就必須趕走和驅逐他們,以免災禍來到我們身上,好像去到他們身上一樣。我們可以這樣形容文士:他們覺得必須用律法主義的方式去解釋聖經的表面意思,覺得只有這樣的意思才有價值,其餘在聖經裡可以找到的意思都沒有價值。同時,如果有人深入地硏究天主本身,文士就譴責他們。薄荷、茴香和芹菜只是加在食物中的香料,而不是能使人吃飽的食物。在人歸依福音的過程中,能使人吃飽的食物是信心和愛;我們的靈魂要稱義,就必須有信心和愛。這些律例就不同了,比較像佐料和調味料。這就好像把一頓飯想像成有很多佐料和調味料,卻只有很少食物。他們忽視了審判的嚴重性,而對不重要的事情卻非常留心。靈性的做法本身完全不是公義,但他們把這些做法說成是公義、憐憫和信心。人如果把這些細小的部分當作整體,就是缺乏公義。敬拜必然包括一些事物:如果我們不把這些事物獻給上帝,謹守這一切必要謹守的教導,那麼我們就完全失敗。
——選自奧力振的《瑪竇福音注釋》)19-20
8.結束
我們的天父……。 願光榮歸於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