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債務危機不要怕,私信董哥獲取債務危機諮詢化解方案。這是董哥第243篇關於化解不良債務問題的文章。
今天說說信用卡額度超過5萬,透支後逾期不能償還的情況,會不會觸及刑事犯罪的刑律?
你隨便去瀏覽網上關於這方面的知識介紹,有3/2的文章都是說信用卡額度超過5萬的卡,如果逾期不能償還,會被銀行以詐騙罪起訴。一句話這種情況會坐牢,所以很多人就很害怕,寢食不安,有路子的繼續借高息借款來堵這個窟窿;借不到錢的人,很多被掉進另外一個做分期業務的坑裡,東湊西湊,付給業務員卡額度10%的服務費請他們去幫助協商分60期來支付,結果呢,還是付不了,白白浪費了10%的服務費不說,同時給銀行造成了2次失信的事實;再沒有借錢也付不了服務費的卡主,就按照道聽途說的每個月存1000元或者幾百元啊,說這樣就能獲得銀行的諒解。
再來說說董哥的一個堂兄弟,因為自己開實體店經營需要,辦了好幾張信用卡,額度都高,5萬算最低的了,有的卡有10萬20萬的額度。前幾年因為收入無法覆蓋利息,不斷以貸養貸,造成負債越來越大,大到沒地方借錢了,只好強制上岸。但是,暴力催收隨之而來,催收公司各種催收手段都用上,什麼接連打上百個電話來騷擾,爆通訊錄,上門催收,發律師函等等,這些用盡後,就用這個犯罪的招了。 催收公司真的通過當地的派出所,通知持卡人到當地的派出所接受調查。我這個兄弟,接到派出所電話不能不去啊,只能硬著頭皮去了派出所,結果呢,派出所對用卡情況進行了了解,認為用卡人身份信息無誤,沒有偽造,信用卡的投資款也是用於實體店的經營,而且之前都是正常還款的,只是最近半年來有逾期,那是真實的經營虧損無力償還,所以呢,派出所認為這個不構成詐騙,無法認定為犯罪嫌疑。我兄弟一塊石頭才落了地。
那麼,到底什麼情況才構成了信用卡詐騙罪呢?
必須滿足以下3個條件:
第一、身份證的真實性。你在申請信用卡提交的資料上的關於申請人的身份信息是否有偽造?比如你用了假的身份證去申請了信用卡,如果是這樣,就在主觀上確認了你有詐騙在先的意圖。
有人問,我的工資收入證明是虛高的,這個是辦卡的工作人員提醒我這麼做的,目的是為了卡的額度能批下來高點。也有把自己的房屋的估值虛高的。甚至有臨時借用好朋友公司出具在職證明和收入證明的。這些都不是構成犯罪真實性的必要條件。沒什麼大關係。
第二、投資款的用途問題。信用卡的投資款,只要是用於經營用途的,哪怕是部分用於經營用於,部分拿去賭博吃喝了,都屬於正當用途。如果你一分都沒有用於正常的經營,完全挪作非法用途,那就是有犯罪嫌疑了。
第三、你的態度問題。假如你領到了信用卡,立馬把卡裡的錢全部透支出來,然後也不去歸還,還變更聯繫方式和聯繫地址,讓銀行催收人員根本找不到你,這樣你就構成了非法佔有的事實。
如果你的態度很好,歸還也及時。逾期後,正確對待帳務問題,和催收人員保持溝通順暢,這就沒有問題。
如果你的信用卡額度超過5萬,且逾期不能償還,只要對照這3個條件,自己都可以判斷是否構成了非法佔有的事實,是否構成犯罪?就一目了然,不必花冤枉錢,也不必整日裡寢食不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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