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日常工作的繁忙,越來越多的人選擇通過網購的方式來節省購物時間。不過可夠選擇的快遞公司這麼多,總會出現良莠不齊的情況發生,有時候出現客戶快遞丟失的情況,向快遞公司理賠就成了一個大問題。
小潘上個月27號在網上買了一套價值1400元的化妝品,通過天天快遞配送,可是快遞到了小潘所在城市後,天天快遞當地的分公司5天過去了都沒有安排配送。一開始小潘還以為是要配送的貨物太多,造成的快遞擠壓,可是25天過去了還是沒有安排配送。
小潘找到當地的天天快遞的分公司,結果公司的工作人員告訴了小潘一個非常神奇的事情。原來小潘的快遞之所以當了分公司之後一直沒有安排配送,是因為這個快遞點的老闆跑路了,簡單說就是這個網點癱瘓了。工作人員表示快遞找是找不到了,天天快遞願意賠償小潘十倍運費一共600元。
這個賠償方案小潘當然沒法接受,1400元的物品憑什麼只賠償600元?更重要的是小潘認為造成自己的快遞丟失,快遞公司要承擔100%的責任。分公司的賠償方案小潘無法接受,只好來到湖州的天天快遞總部反映問題。
來到總部後,一名工作人員在電腦上查詢了小潘這個快件,不知道是不是因為業務不熟練的原因,這名工作人員表示:「他的這個快遞25天沒有操作,被系統強制籤收終止,主要原因是他的化妝品屬於液體的違禁品,至於說現在這個快遞在哪他也不知道。」
這個說法就有點太提神了,好在湖州天天快遞總部還是有靠譜的人的,一名周姓負責人表示:「雖然說是那個快遞點的承包人做不下去走掉了,但是這個事情肯定是天天快遞公司的責任,該賠多少都由湖州總部這面負責,之前那名員工說的化妝品屬於違禁品這個說法肯定是錯誤的。」
在個人印象裡,好像很多快遞公司在一些中小城市的快遞點都是個人承包的,快遞點的老闆和下面的快遞員好像也只是名義上屬於快遞公司,快遞公司的總部對這些人的約束力也不怎麼強,所以這次因為一個快遞點的老闆經營不善跑路,天天快遞總公司也成背鍋俠了,好在事情最後是有了一個完美的解決方案。
不過從另一方面說,天天快遞公司對員工的培訓也是不到位啊,之前兩名員工分別說出10倍運費賠償和化妝品屬於違禁品這麼不專業的說法,這不是給用戶添堵呢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