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詳情:
近日,在杭州一家必勝客,一個小女孩吃完飯後和同伴在店內的皮沙發上來回跑動,結果一不小心從沙發上摔下,桌角滑倒眼角,縫了好幾針。
女孩媽媽認為孩子從沙發上摔下來的原因有可能是,因為店家上牛排挪盤子時灑掉水,濺到沙發上了才會導致女兒掉下來,磕到鋒利的桌子角上。所以,她要求店家在女兒後期的祛疤修復上出一半錢,對店家的態度不滿。
評論幾乎是一邊倒,都認為孩子摔傷是父母沒有盡到監管責任:孩子小,不是太深的傷疤,長長會好的。而且還是在眉毛的地方。所謂的後期美容修復,感覺也只是一種理賠的藉口。去醫院打車,傷口處理,沒多少錢的,美容修復,金額會大很多。另外,這件事確實是家長的責任。任何桌子,都不可能是泡沫的,保證孩子磕上去沒問題。這是就餐場所,不是娛樂玩耍的地方。孩子在沙發上跑來跑去,本身就存在安全隱患,出了事,找餐廳,不可取!
當然還有一些幽默的網友調侃道:我認為店家全責,1、沙發太窄,不夠孩子跑動空間,應該做成馬路那麼寬,足夠孩子活動。2、材質遇水太滑,應選用專業跑道的塑膠材質。3、店員看見孩子在跑,應上前給孩子換上專業的跑道釘鞋,就不會打滑了。嗯,這樣就完美了!
那麼這件事情,到底是誰的責任呢?家長的監護權包括什麼內容呢?
【法智普法】這件事情,到底是誰的責任呢?
小編認為,這件事的主要責任就是家長。
首先,小孩在沙發上瘋跑打鬧,這本身就很危險,容易摔倒碰傷,而作為監護人的家長卻沒有制止,所以這事應該家長負全責。
其次,家長這件事情,表現的有些像是過度維權,說起這個話題,相信很多人都有感慨。很多人明明自己做錯了,造成了不良後果,卻還要把不相干的第三方告上法庭,這屬於典型的不管有棗沒棗先打一竿子再說,如果告贏了,能得到金錢,輸了也不損失什麼。而法院出於和諧考慮,出於人道角度,也會讓第三方給予適當賠償。
【法智普法】家長的監護權包括什麼內容?
對被監護人監督、教育的權利和義務。被監護人是未成年人的,其教育、監督的權利和義務,與侵權的內容相同;被監護人是精神病患者的,監督的權利義務有特殊的內容,除了保護被監護人的人身不受侵害外,還負有監督精神病人不得侵害他人的權利。
法智小結:
監護人對被監護人監督不力,被監護人侵害他人財產權利和人身權利的,監護人應承擔賠償的義務。如果是單位擔任監護人的,《民法通則》規定不承擔此項賠償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