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陝西柞水中學一高二學生疑因課上玩手機被退學的消息引發網友關注。
網傳一份編號為柞水中學布字[2020]46號文件顯示,2020年9月25日早晨第三節課時,張某燁在課堂上玩手機被老師發現,經核實,手機為本人所有。內文稱,張某燁不遵守學校制度將手機帶入校園並在課堂使用,行為嚴重違反了校紀校規,造成了不良影響。為嚴肅校紀,端正校風,保證正常的教學秩序,加強學生管理,規範學生行為,警示全體學生,根據《陝西省柞水中學學生行為十禁止》(下稱《十禁止》)第五條第一款、第二款之規定,經2020年9月25日校長辦公會決議,給予張某燁勒令退學處分,同時扣除高二(4)班本月量化考核分5分。
9月28日,發現相關網絡信息後,柞水縣科教局和柞水中學高度重視,立即組成調查組,全面調查核實有關情況。
當天晚上,《陝西省柞水中學關於對一名違紀學生處理有關網絡信息的情況說明》公布,說明顯示,該生自2019年入校以來多次違反學校的有關管理規定,雖然學校和老師多次進行批評教育,但收效甚微。為了教育其本人並警示其他學生,在與家長多次溝通的基礎上,經學校會議研究,決定給予該生「勒令退學」處理,保留學籍,保障該學生繼續接受教育的權利。
柞水縣教育局一位負責人解釋道,柞水中學規定「禁止學生把手機帶入課堂,否則給予退學處分。這一校規的目的是約束學生上課玩手機,已實行四五年了,有一定的效果,也得到了大部分家長的認可。」這位負責人還表示,既然該校規已經制定並實施多年,學生也確實違反了校規,就需要受到相應處分,但不能因此剝奪學生接受教育的權利。「在處理這件事情上,既要保證校規的執行,也要保證學生有學上。」這位負責人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