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上午,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就《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法(徵求意見稿)》 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其中,投資人最為關心的證券交易印花稅稅率並未出現調整,仍按交易額的1‰單邊收取。不過,《徵求意見稿》規定,證券交易印花稅的納稅人和稅率調整由國務院決定,並報全國人大常委會備案(第十八條)。
「一般來說,立法應該由人大來進行規定,這次印花稅法(徵求意見稿)還是按照現行條例將證券交易印花稅的調整賦權與國務院嗎,這是適合當下發展情況的。」中國政法大學財稅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向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記者表示,維持現行政策調整模式,傳遞出的重要信息是,關於股票的稅率和調整由國務院來決定,這有助於監管層靈活運用股票交易印花稅的手段來對證券市場進行及時有效的調控。
證券交易印花稅的納稅人和稅率調整由國務院決定
印花稅是以經濟活動中籤立的各種合同、產權轉移書據、營業帳簿、權利許可證照等應稅憑證文件為對象所徵的稅。印花稅由納稅人按規定應稅的比例和定額自行購買並粘貼印花稅票,即完成納稅義務。
證券交易印花稅,是從普通印花稅中發展而來的, 屬於行為稅類,根據一筆股票交易成交金額單獨對賣方收取的,A股基本稅率為1‰且單向徵收。我國稅法規定,對證券市場上買賣、繼承、贈與所確立的股權轉讓依據,按確立時實際市場價格計算的金額徵收印花稅。
1988年8月,國務院公布《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以下簡稱《暫行條例》),規定自1988年10月1日起,對書立、領受合同、產權轉移書據等應稅憑證的單位和個人徵收印花稅。根據應稅憑證的性質,印花稅分別按比例稅率或者按件定額計徵。1992年,國家統一規定對滬深兩市證券交易徵收印花稅,經過多次政策調整,目前證券交易印花稅按1‰的稅率對出讓方徵收。
1988年至2017年,全國累計徵收印花稅21450億元,年均增長19.1%,其中2017年徵收印花稅2206億元。2018年前三季度,證券交易印花稅年內首現負增長。1-9月財政收入證券交易印花稅881億元,同比下降6.5%。
《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提出,「落實稅收法定原則」,制定印花稅法是重要任務之一,已列入全國人大常委會和國務院立法工作計劃。《徵求意見稿》的發布,是將《暫行條例》上升為法律的重要一步。
在稅率方面,《徵求意見稿》除對少部分稅目的稅率適當調整外,基本維持了現行稅率水平,包括維持證券交易稅率為成交金額的千分之一。
在徵稅對象方面,《徵求意見稿》將以股票為基礎發行的存託憑證納入證券交易印花稅的徵收範圍。
此次最為市場熱議的是關於證券交易印花稅政策調整問題。
財政部和稅務總局在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法(徵求意見稿)》的說明中表示,為靈活主動、便於相機調控,更好適應實際需要,《徵求意見稿》規定,證券交易印花稅的納稅人和稅率調整由國務院決定,並報全國人大常委會備案(第十八條)。
上海立信會計金融學院財稅與公共管理學院稅收政策評價研究中心主任趙迎春向澎湃新聞記者介紹,稅收具有調節經濟的功能,當證券交易低迷時,可以通過調低證券印花稅率或暫緩徵收來激活市場;當證券交易過度活躍時,也可以通過提高證券交易印花稅率,使市場冷靜下來,「授權國務院,可以相機抉擇。」
趙立春表示,證券交易印花稅對股票交易的稅率沒有變化,但為公平稅負,增加了對以股票為基礎發行的存託憑證納入證券交易印花稅的徵收範圍。
蘇寧金融研究院特約研究員江瀚認為,此次《徵求意見稿》調整的核心在於證券交易印花稅的納稅人或者稅率調整由國務院決定,「雖然印花稅沒調,但是把調整的權限給了國務院,國務院有權根據實際情況調整,這無疑是印花稅變動的一個潛在大信號,稅收靈活度提升很多了。」
江瀚表示,此前稅法都是由人大來決定,但人大的開會和表決周期比較長。如果要適應市場變化而調整稅率的話,調整周期比較長,難以在短期內適應市場的變化。此次調整由國務院決定之後,就是整個徵稅的靈活度將提升很多。國家可以根據市場的實際情況,從實際出發,調整印花稅的情況,這對於整體的市場來說,有著非常重要的積極意義。
莊正文認為,證券交易印花稅的稅率調整被賦權於國務院,主要是考慮到證券交易印花稅涉及到證券市場的調控和穩定,由於中國證券市場還在培育發展完善過程中,還不那麼成熟,還需要政府根據市場和宏觀經濟的變化,來迅速及時地做出調整和應變,因此如果完全按照立法要求,證券市場瞬息萬變,有很大的時效性、變動性和不確定性。
不過,莊正文也坦言,如果從追求完善法制的角度來看,由全國人大來對法律條款進行調整,也有優點,全國人大在立法過程中更能體現民意,能保持公平性和政策穩定性。
未來:市場期盼減免證券交易印花稅激發市場活力
隨著股市近期的下行,降低或取消證券交易印花稅的聲音再起。日前,證券時報頭版刊文,呼籲「為虧損投資者減免股票交易印花稅」。
不久前,還有退休官員在演講中表示,證券市場資本市場的稅收應該有專門的考量,比如印花稅,現在應該就可以取消。對於中國是否應該取消印花稅,或徵收資本利得稅等問題,莊正文表示,證券交易印花稅和資本利得稅不同,印花稅是行為稅,資本利得稅是所得稅。中國A股徵收行為稅對頻繁交易的那類市場炒作現象有抑制作用,當股票市場不成熟,投機成分比較多的時候,監管層對於市場有利的調控手段是印花稅。當證券市場成熟後,稅收政策基於公平原則,會根據所得稅來調整。長遠看,中國股票市場會向這個方向發展。
「在當前的大環境下,(股票交易印花稅)有一定幅度的下降也是合適的。」莊正文認為,免徵部分虧損投資者的股票交易印花稅,在操作上有難度,該政策如果出臺甚至可能成為避稅的一個途徑,增加監管成本。不建議進行這樣的調整。趙迎春指出,因為中國沒有徵收資本利得稅,國外是徵收資本利得稅的,所以沒有印花稅。但資本利得稅更為合理,因為有所得才徵收,而證券交易印花稅是只要交易就徵稅。
其實,對於交易費率的下降,市場此前也都給出了正面的反應。A股近5次證券交易印花稅下調,迎來的都是一段波瀾壯闊的升勢,交易活躍度也有所回升。
歷次印花稅調整後股市表現
那麼,股票交易印花稅究竟佔到投資者交易成本的多少比例呢?
根據國泰君安證券客服人員給出的條款,A股的股票交易費用一般包括:佣金、印花稅和過戶費。
①佣金(淨佣金+交易所規費):上限不超過成交金額的千分之3,起點5元(具體客戶個人佣金比例有營業部根據客戶情況自主制定),買賣雙向收取;交易所規費按實際成交金額雙邊徵收,費率為萬分之0.487;
②印花稅:出讓方(即賣出時)單邊徵收成交金額的千分之1;
③過戶費:(僅針對滬市A股票買賣收取)成交金額的十萬分之2,買賣雙向收取。
舉個例子:
假設在上交所以5元每股買入2000股A股票,價值1萬元,假設交易佣金萬分之三,繳納稅費如下:佣金3元,過戶費0.04元,印花稅0元,交易所規費0.487,合計4.247元;
假設又以5元每股全部賣出,則繳納稅費為,佣金3元,過戶費0.04元,印花稅1元,交易所規費0.487元,合計5.247元。如果印花稅取消,可節省交易成本1/(4.247+5.247)=1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