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稅:追根溯源與立法折中

2020-12-20 澎湃新聞

《印花稅暫行條例》(1988)要上升為法律了,這是貫徹中央決策部署,在2020年提升立法層級,落實稅收法定的重要舉措。在這個稅收法律創製的重要歷史時刻,有必要梳理一下《印花稅法》立法中幾個基本問題。

一,印花稅的歷史功能是否還存在

印花稅最早於荷蘭開徵的時候,據說是「拔最多的鵝毛,聽最少的鵝叫」的良稅,而且是從眾多徵稅方案中千挑萬選出來的稅種。政府通過對商事交易憑證加蓋印戳,收取稅款,而這些蓋戳的交易憑證,因政府背書而具有合法性,在法院可當作證據採信,因而該稅的推出,順理成章,廣為接受,具有特定的歷史背景。可是,時至今日,民商法體系已經非常發達,合同的成立、生效、撤銷和解除等,自有其獨立的判定規則,政府蓋戳或背書與否,不影響合同的效力判斷。因此,審視印花稅的歷史功能,在現代民商法體系之下,《合同法》《物權法》《商標法》《專利法》等有一套成熟的判定合同成立與生效的法律規則,最初徵收印花稅的條件、理由、動力已經喪失,這是我們今天制定《印花稅法》應該首先應考慮到的問題。2017年,我國印花稅收入2206億元,其中證券交易印花稅收入1069億元。由於印花稅的歷史功能式微,其籌集財政的功能也相對弱小,因此,印花稅的存廢問題亦值得考慮。目前來看,斷然取消該稅種尚不具備條件。但是,筆者不同意擴大應稅合同的正列舉範圍。不僅如此,反而應該儘量減少對合同徵稅,以減少稅費交易成本,優化營商環境。條件成熟之時,可以研究考慮廢除印花稅。

二,「印花稅」和「證券交易印花稅」的稅種性質是否一致

從現行1988《印花稅暫行條例》來看,徵稅對象是《條例》列明的「合同、帳簿、產權轉移書據、權利許可證照」等「憑證」,沒有「證券交易」稅目,所以,從稅收法定的視角,證券交易印花稅是一個沒有《印花稅條例》依據支持的稅種,歷史上,由深圳市首先開徵,上海市繼之,是純粹地方稅,國發明電[2015]3號之後,國務院規定證券交易印花稅由現行按中央97%、地方3%比例分享全部調整為中央收入。從稅法分析的視角,《印花稅條例》所列的徵稅對象,是「合同、帳簿、產權轉移書據、權利許可證照和財政部確定的其他憑證」,因此,其徵稅對象或徵稅客體是「與交易有關的部分合同、與投資有關的帳簿和賦權憑證證照」,其徵稅客體是個複合的客體,並非單一的客體,可以簡化為「合同、帳簿和賦權證照」三類客體。在與投資、交易和賦權的環節徵收。總體來說,印花稅的開證,增加了投資、交易和賦權的成本。

證券交易,顧名思義,其徵稅對象是公開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的可流通股權,是對財產轉讓徵收的稅,因此,其本質是流動性財產轉讓稅,而不是投資、交易和賦權環節徵收的「合同、帳簿和賦權證照」憑證稅。換言之,印花稅和證券交易印花稅,是兩種性質完全不同的稅種,前者是「合同、帳簿和賦權證照」憑證稅,後者是財產轉讓稅,而且計稅依據也不相同,不宜合併在一個稅法文本中。未來條件成熟時,宜研究廢止證券交易印花稅,以鼓勵證券交易,減少市場交易成本。

三、《印花稅法》的交易定性、客體量化和稅收優惠

從立法技術上講,《印花稅法》或有下列交易定性問題需要解決:

(一)如何認定「合同憑證」。

顯然,紙質的合同文本非常好判斷,也方便徵稅,但由於電子商務的發展,出現了許多網上訂立的合同,那麼立法者需要考慮的是,現行《印花稅法》是否將網上交易合同一概納入印花稅徵稅客體。在民商法上,以電子郵件、認購單、確認函、電子通訊等形式籤訂成立且生效的合同,比比皆是。根據《合同法》和《電子籤名法》,電子合同跟書面紙質合同同樣具有法律效力,也即具有強制執行力。因此,在《印花稅》法律文本草擬之初,就應該明確回答,《印花稅》是否包含這部分合同,是否需要繳納印花稅。也即,在立法理念上,如何貫徹公平原則,處理紙質合同和電子合同之間的印花稅法評價問題,以確保線上和線下商事主體之間的稅法待遇公平。國稅函[1997]505號規定:「在供需經濟活動中使用電話、計算機聯網訂貨,沒有開具書面憑證的,暫不貼花。」《印花稅法》將如何處理這些問題,拭目以待。

(二)印花稅對複合交易的交易定性必須一致。

和其他稅種一樣,規範性文件統領了印花稅法律體系的絕對高地。從交易定性的視角,對於融資租賃、售後回租、借貸合同,其交易定性的處理原則應該一致。比如,國稅函發[1992]1145號規定:「融資租賃合同」不按照租賃合同而按照「借貸合同」貼花;財稅[2015]144號規定:「融資租賃合同以租金總額依照『借款合同』稅目,按萬分之零點五的稅率計稅貼花;售後回租業務中,對承租人、出租人因出售租賃資產及購回租賃資產所籤訂的合同,不徵收印花稅。」國稅函[1997]505號「對訂單要貨單據」按照購銷合同徵收印花稅,國稅函發[1992]1431號規定:「對於先買後租的飛機,前後籤訂兩個不同性質的合同,理應分別納稅,不能理解為重複徵稅」。國稅函發[1991]1081號規定:「凡先辦理借款借據的,應以借據作為印花稅的應納稅憑證,在書立時即時貼花完稅,以後補辦的借款合同不再貼花。」財稅[2014]18號規定:「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暫免徵收飛機租賃企業購機環節購銷合同印花稅。」仔細分析這些文件,對於融資租賃、借貸合同、購銷合同,有的按照交易實質,有的按照交易形式,今後執如何處理,立法沒有給出決斷。在契稅法中,複合交易的交易定性問題會更加複雜和豐富多彩,需要在法律草案起草之初,進行詳盡研究。

(三)計稅依據或者交易定量問題。

本次徵求意見稿將特定計稅依據剔除了「增值稅款」,在立法精細化上有進步,值得點讚。這次《印花稅法》稅目將保險合同計稅依據改為按照「保險費」收入計算印花稅,秉承了國稅函發[1990]428號的規定,是一個進步。但是,《印花稅法》徵求意見稿第五條貫徹並不徹底,有改造徹底之必要。

(四)特定優惠不再存續彰顯立法進步。

財稅主管機關曾經出臺大約20個文件,對於特定的國有股權轉讓和劃撥、特定企業的改制重組免徵印花稅。此外,尚有近100件特定情形的免徵印花稅特定「優惠政策」,這些優惠政策侵害了稅收公平,違背稅收法定原則,悖離稅收法治。根據稅法基本原理,行政創製的特定行業和特定交易的優惠政策,因違反稅法基本原則而無效。財政作為國家治理的基礎和重要支柱,「稅收政策工具」隨意作為空間,應受到法律制約;理論上,稅收優惠屬於稅收特別措施,屬於立法保留事項,《印花稅法》出臺後,減免稅項目一經法定即具有剛性,稅收徵納關係參加主體必須一體遵守。因此,從這個意義上說,《印花稅法》的立法創製,對於樹立法治權威,落實稅收法定原則,具有重大的歷史意義。

(五)合夥企業帳簿印花稅問題。

徵求意見稿第五條還規定,應稅營業帳簿的計稅依據,為營業帳簿記載的實收資本(股本)、資本公積合計金額。從稅法解釋角度,合伙人出資份額與實收資本(股本)、資本公積金並不屬於同一法律概念,依法不應徵收印花稅。不過,為避免稅法不確定性,《印花稅法》可以明確規定,個人獨資企業帳簿、合夥企業營業帳簿免予徵收印花稅。

四,證券交易印花稅的稅率授權問題

觀察證券交易發達國家和地區,為鼓勵證券交易,一般不開徵證券交易印花稅。本文認為,《立法法》第八條第六款規定「稅種的設立、稅率的確定和稅收徵收管理等稅收基本制度」只能制定法律,既然坊間對2007年「530」證券交易印花稅「半夜雞叫」記憶猶新,既然民眾對2015年成品油消費稅稅率三連跳心有餘悸,那麼,作為一種立法折中,既保留國務院的稅率調整權,也應限制這種權力。方法有兩種:一是法律規定其調整的上限和下限,不得超出其上限以破壞市場預期;二是法律僅僅規定向下調整的權力,而不賦予其增加稅率的權力,以穩定市場預期,保持市場信心。

五,印花稅的代扣代繳、委託代徵問題

顯然,扣繳義務人必須法定。這次《印花稅法》修改,僅僅規定證券交易印花稅一種代扣代繳形式,它能否涵蓋實踐中的代徵代繳和委託代徵,值得思考。而且,新法的徵管方式由原來的自行貼花或匯總申報等方式改為自我申報納稅,這與《稅收徵管法》的修改方向吻合,值得點讚。然而,國稅發[2006]101號規定:「鐵路運輸企業在收取貨物運雜費的同時必須代徵託運方應納的印花稅,並記入運費結算憑證的印花稅項目內,運費結算憑證不再加蓋印花稅代扣專用章。」此外,零星分散的印花稅源的委託代徵,已有《稅收徵管法實施條例》第44條的依據,實踐中,印花稅委託代徵方式亦運轉多年,行之有效,筆者認為,《印花稅法》應涵蓋代扣代繳和委託代徵這兩種法定徵管方式,沒有遺漏。

(作者滕祥志為中國社科院財經戰略研究院副研究員)

相關焦點

  • 關於將到來的印花稅立法~
    2021年1月4日新聞聯播,播放了關於印花稅的一個大進展,國務院召開常務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法(草案)》,草案的主要精神有:1、總體保持現行稅制不變,將證券交易印花稅納入法律規範。5、取消許可證照等的印花稅稅目。6、現行印花稅稅收優惠政策總體不變。會議決定將草案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 印花稅雖然是個小稅種,但涉及到幾乎所有的納稅人,所以關注度還是非常高的。
  • 股市印花稅立法最大看點:賦權國務院調整稅率如何影響A股
    「一般來說,立法應該由人大來進行規定,這次印花稅法(徵求意見稿)還是按照現行條例將證券交易印花稅的調整賦權與國務院嗎,這是適合當下發展情況的。」1992年,國家統一規定對滬深兩市證券交易徵收印花稅,經過多次政策調整,目前證券交易印花稅按1‰的稅率對出讓方徵收。1988年至2017年,全國累計徵收印花稅21450億元,年均增長19.1%,其中2017年徵收印花稅2206億元。2018年前三季度,證券交易印花稅年內首現負增長。
  • 市場不必對印花稅太敏感
    □桂浩明   已經有很長時間沒有被提及的證券交易印花稅問題,本周卻又被熱議了一番。起因是近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法(草案)》(以下簡稱《印花稅法(草案)》),其中提到將證券交易印花稅納入法律規範,證券交易印花稅的納稅人與稅率的調整,由國務院決定並報全國人大常委會備案。
  • 2020年印花稅將要下調免徵?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7月8日的文件《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國務院2020年立法工作計劃的通知》顯示,印花稅法草案擬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中國人民銀行法修訂草案、商業銀行法修訂草案、反洗錢法修訂草案、保險法修訂草案等預備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
  • 印花稅,降了!國家剛剛宣布!
    印花稅今年應該能完成立法。這次國務院審核的印花稅草案,其內容多有在徵求意見稿體現,意見稿裡面對稅目本身就有調整,包括這次會議提到的降低加工承攬稅率。值得注意的是許可證照這個稅目可能別簡併取消,徵求意見稿裡面還有。印花稅確實繁瑣,而且合同類型經常界定不清,所以認真起來,很少有人把印花稅全部算對。
  • 印花稅要降了?六種情形可免稅
    確定了,印花稅要立法了。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就#印花稅法徵求意見#,意見稿還明確6種免稅情況,和每個人都息息相關,請抓緊時間了解。證券交易成交金額的千分之一對證券交易的出讓方徵收,不對證券交易的受讓方徵收印花稅立法
  • 中國證券交易印花稅的前世今生
    深圳開始徵收證券交易印花稅時,我國稅法中有關印花稅的法規只有1988年8月國務院(而非立法機構)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而其中並無證券交易印花稅這一稅目。  印花稅在稅收法律定義中最基本的含義是:「對經濟活動和經濟交往中書立的憑證加貼印花而徵收的稅種」。
  • 印花稅或將調整?股市:一個大消息!
    涉及到印花稅部分,總體保持現行稅制不變,並將證券交易印花稅納入法律規範。提及證券交易交易印花稅,絕對是關注度極高、影響極大的,印花稅的調整,是政府調控股市的壓箱底大招。我們一起來回顧國內證券交易稅的的發展歷程:1、1990年起,深圳對賣方徵收證券交易印花稅,按成交額的0.6%繳納。
  • 臺當局為選舉研議廢除印花稅,藍營表達最嚴厲的譴責
    據中時電子報8月7日報導:臺當局放出消息研議廢除印花稅,這一舉動將會衝擊地方政府財源。對此,國民黨籍新北市長侯友宜7日表示,新北市印花稅每年有10.8億元(新臺幣,下同),新北市有400萬人口,面積是臺北市8倍大,面臨的挑戰更艱巨。侯友宜在市政會議後受訪時指出,臺當局現行的財政收支劃分法對新北市非常不公平。
  • ...A股印花稅是否有下調空間?稅目納入法律規範,釋放什麼信號?
    涉及到印花稅部分,草案總結印花稅暫行條例多年實踐做法,一方面總體保持現行稅制不變,並將證券交易印花稅納入法律規範。同時,草案規定買賣、技術等合同和證券交易的稅率維持不變。那麼,將印花稅納入法律規範究竟是何意味?印花稅又是否有下調空間?將證券交易印花稅納入法律規範國務院總理李克強1月4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
  • 印花稅稅率又變了?國家剛宣布!這些新稅率請及時關注,否則……
    這次草案中的變化主要有: 1.這次印花稅立法總體保持現行稅制不變。 最終還是要等到立法通過後正式文件準。
  • 總結印花稅暫行條例實踐!2021年度申報納稅期限通知
    印花稅降了,國家剛剛宣布,2021年1月8號國務院常務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草案)》草案總結印花稅暫行條例實踐,一個面總體保持,現行稅制不變,並將證券交易,印花稅納入法律規範。 另一方面簡併取消許可證照等印花稅稅目,降低加工承攬等合同稅率,減輕企業稅負,並突出使稅收徵管國家科學規範,減少自由裁量權,堵塞任意性漏洞,會議決定將草案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也就是說印花稅今年應該能完成立法。
  • 澳洲印花稅或被取消?哪裡繳印花稅最多?
    據澳洲Domain房地產網消息,最新數據分析顯示,在全國一些地區,中位價格的房產的印花稅飆升到了10萬澳元以上,墨爾本和雪梨的買家受到的打擊最大。其中,雪梨富裕的下北岸買家目前支付的印花稅最多,該地區中位房價為262.3萬澳元,印花稅支出為12,9567澳元。
  • 印花稅要變了,這幾項稅率都降了!小規模增值稅3%降至1%繼續執行
    印花稅今年應該能完成立法。這次國務院審核的印花稅草案,其內容多有在徵求意見稿體現,意見稿裡面對稅目本身就有調整,包括這次會議提到的降低加工承攬稅率。值得注意的是許可證照這個稅目可能別簡併取消,徵求意見稿裡面還有。印花稅確實繁瑣,而且合同類型經常界定不清,所以認真起來,很少有人把印花稅全部算對。
  • 股市印花稅是多少?股市印花稅是怎麼繳納的
    接觸股市的朋友們都知道國家是依法徵收稅款的,而且稅的種類也有很多,那麼在進行股票交易時,所需要繳納的股市印花稅是多少呢?下面就由小編為大家解釋一下相關內容,供大家參考學習。目前我國股票交易印花稅的徵收方式是:對買賣、贈與以及繼承所樹立的A股和B股的股權轉讓書據的出讓要按照千分之一的稅率來徵收股票的交易印花稅。也就是賣出股票才收取股票總額的千分之一的印花稅,而受讓方不需要繳納。
  • 證券交易印花稅納入法律規範,印花稅是什麼?
    《草案》總結印花稅暫行條例實踐,一方面總體保持現行稅制不變,並將證券交易印花稅納入法律規範;另一方面適當簡併稅目,降低部分稅率,減輕企業稅負,並突出使稅收徵管更加科學規範,減少自由裁量權,堵塞任意性漏洞。據財政部數據顯示,去年1-11月,印花稅收入為2906億元,其中,證券交易印花稅1728億元,同比增長49.2%。
  • 股票印花稅怎麼算?股票印花稅稅率2020
    規定要求:相關部門以及地區都要以全局為先,繼續做好證券交易印花稅的徵收和管理工作,進一步促進我國證券市場的長期穩定健康發展。  關於印花稅的計稅依據相關內容,我們就說到這裡,大家看到這裡相比也應該有所了解了,我們下面再具體來看看股票印花稅怎麼收取。
  • 2018年股票印花稅怎麼算?印花稅稅率是多少
    印花稅是對經濟活動和經濟交往中書立、領受具有法律效力的憑證的行為所徵收的一種稅。因採用在應稅憑證上粘貼印花稅票作為完稅的標誌而得名。那麼,最新股票印花稅稅率是多少呢?小編帶你來了解一下吧。  股票變現不用繳納個人所得稅,但是需要交印花稅。
  • 印花稅什麼時候申報?2020年印花稅稅率變動
    2020印花稅最新政策 2020年印花稅申報時間 附2020年印花稅稅率變動  申報時間:凡印花稅納稅單位均應按季進行申報,於每季度終了後十日內向所在地地方稅務機關報送印花稅納稅申報表或監督代表報告表。只辦理稅務註冊登記的機關、團體、部隊、學校等印花稅納稅單位,可在次年一月底前到當地稅務機關申報上年稅款。
  • 股票印花稅稅率2015 印花稅稅率收取多少(圖)
    2015年股票印花稅稅率怎麼算?是多少?印花稅,是稅的一種,是對合同、憑證、書據、帳簿及權利許可證等文件徵收的稅種。納稅人通過在文件上加貼印花稅票,或者蓋章來履行納稅義務。目前,印花稅稅率收取多少?經國務院批准,財政部決定從2008年9月19日起,對證券交易印花稅政策進行調整,稅率為1‰,由現行雙邊徵收改為單邊徵收,即只對賣出方(或繼承、贈與A股、B股股權的出讓方)徵收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對買入方(受讓方)不再徵稅。從世界主要的股票市場發展經驗看,取消股票印花稅,是大勢所趨。1999年4月1日日本取消包括印花稅在內的,所有交易的流通票據轉讓稅與交易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