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結印花稅暫行條例實踐!2021年度申報納稅期限通知

2021-01-13 騰訊網

結合國辦發明電(2020)27號要求現將實行每月或者每季度期滿之後15日內申報納稅的各稅種,2021年度具體申報納稅期限明確如下

國家稅務總局網站12月17日發布國家稅務總局辦公廳關於明確2021年度申報納稅期限的通知。

一、3月、7月、9月、11月、12月申報納稅期限分別截至當月15日。

二、1月1日至3日放假3天,1月申報納稅期限順延至1月20日。

三、2月11日至17日放假7天,2月申報納稅期限順延至2月23日。

四、4月3日至5日放假3天,4月申報納稅期限順延至4月20日。

五、5月1日至5日放假5天,5月申報納稅期限順延至5月21日。

六、6月12日至14日放假3天,6月申報納稅期限順延至6月18日。

七、8月15日為星期日,8月申報納稅期限順延至8月16日。

八、10月1日至7日放假7天,10月申報納稅期限順延至10月26日。

各地遇特殊情況需要調整申報納稅期限的,應當提前上報國家稅務總局(徵管科技司)備案。

恭喜!印花稅降了,國家剛剛宣布,2021年1月8號國務院常務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草案)》草案總結印花稅暫行條例實踐,一個面總體保持,現行稅制不變,並將證券交易,印花稅納入法律規範。

另一方面簡併取消許可證照等印花稅稅目,降低加工承攬等合同稅率,減輕企業稅負,並突出使稅收徵管國家科學規範,減少自由裁量權,堵塞任意性漏洞,會議決定將草案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也就是說印花稅今年應該能完成立法。

相關焦點

  • 2021年度申報納稅期限明確
    2021年度申報納稅期限明確 2020-12-18 18:00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 國家稅務總局發布通知:明確2021年度申報納稅期限
    來源:澎湃新聞國家稅務總局發布通知,明確2021年度申報納稅期限國家稅務總局網站國家稅務總局網站12月17日發布國家稅務總局辦公廳關於明確2021年度申報納稅期限的通知。國家稅務總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稅務局,國家稅務總局駐各地特派員辦事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第一百零九條規定,結合《國務院辦公廳關於2021年部分節假日安排的通知》(國辦發明電〔2020〕27號)要求,現將實行每月或者每季度期滿後15日內申報納稅的各稅種2021年度具體申報納稅期限明確如下
  • 國家稅務總局發布通知,明確2021年度申報納稅期限
    國家稅務總局發布通知,明確2021年度申報納稅期限 國家稅務總局網站 2020-12-17 20:04
  • 2021年度申報納稅期限確定 - 中國稅務網
    首頁 >>媒體報導 >> 正文 2021年度申報納稅期限確定 2020-12-29 | 來源:中國稅務報 | 作者:闞歆暘
  • 2021年度申報納稅期限明確
    2021年度申報納稅期限明確   17日,國家稅務總局發布通知,明確2021年度申報年部分節假日安排的通知》(國辦發明電〔2020〕27號)要求,將實行每月或者每季度期滿後15日內申報納稅的各稅種2021年度具體申報納稅期限明確如下:  3月、7月、9月、11月、12
  • 【權威發布】2021年度申報納稅期限明確!
    【權威發布】2021年度申報納稅期限明確!年度申報納稅期限的通知稅總辦函〔2020〕242號國家稅務總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稅務局,國家稅務總局駐各地特派員辦事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第一百零九條規定,結合《國務院辦公廳關於2021年部分節假日安排的通知》(國辦發明電〔2020〕27號)要求,現將實行每月或者每季度期滿後
  • 【稅收點亮生活】2021年度申報納稅期限明確
    【稅收點亮生活】2021年度申報納稅期限明確 2020-12-22 18:00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 ...暫行辦法》和《個人所得稅自行車申報納稅暫行辦法》的通知的通知
    各區縣地方稅務局、燕山支局、亦莊分局:  現將國家稅務總局國稅發[1995]065號關於印發《個人所得和代扣代繳暫行辦法》和077號關於《個人所得稅自行申報納稅暫行辦法》的通知轉發給你們,並結合本市情況,做如下補充,請一併貫徹執行。
  • 國家稅務總局辦公廳關於明確2021年度申報納稅期限的通知
    國家稅務總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稅務局,國家稅務總局駐各地特派員辦事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第一百零九條規定,結合《國務院辦公廳關於2021年部分節假日安排的通知》(國辦發明電〔2020〕27號)要求,現將實行每月或者每季度期滿後15日內申報納稅的各稅種
  • 國家稅務總局寧夏回族自治區稅務局關於明確2021年度申報納稅期限...
    國家稅務總局寧夏回族自治區稅務局關於明確2021年度申報納稅期限的通告2020年第11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第一百零九條規定,結合《國務院辦公廳關於2021年部分節假日安排的通知》(國辦發明電
  • 這五個稅可以一次性申報了!印花稅納稅期限調整了!
    2、適用於:綜合申報主要適用於企業所得稅按實際利潤額按季預繳的查帳徵收企業,暫不涵蓋按月預繳企業、核定徵收企業和跨地區經營匯總納稅企業。3、調整印花稅納稅期限印花稅按季或者按次計徵。看看官方怎麼說:12上海、山東等多地推行稅種綜合申報採用綜合申報,北京並不是首例,早在7月底,國家稅務總局發布了《關於進一步支持和服務長江三角洲區域一體化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通知中就提出五稅合一綜合申報。
  • 通知:2019年納稅申報期限
    通知來啦! 2019年我省稅務部門按期(按月、按季、按半年、按年)徵收的各項稅收及社會保險費、非稅收入申報繳納期限通知如下: 社會保險費繳費申報期限為期後1日至月底(其中: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和職業年金申報期為每月6-18日)。
  • 2020年度申報納稅期限發布 2020年度具體申報納稅時間
    12月30日,國家稅務總局發布2020年度申報納稅期限。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第一百零九條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2020年部分節假日安排的通知》(國辦發明電〔2019〕16號)規定,現將實行每月或者每季度期滿後15日內申報納稅的各稅種2020年度具體申報納稅期限明確如下,請遵照執行,並及時告知納稅人。
  • 印花稅將變!國家剛宣布!今天起,這是新的稅率表,通俗,易懂,好記……
    來源:祥順財稅俱樂部1國務院常務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法(草案)》草案總結印花稅暫行條例實踐,一方面總體保持現行稅制不變,並將證券交易印花稅納入法律規範;另一方面簡併取消許可證照等印花稅稅目,降低加工承攬等合同稅率,減輕企業稅負,並突出使稅收徵管更加科學規範,減少自由裁量權,堵塞任意性漏洞。
  • 精華匯總:各稅種納稅申報的期限
    ⑸ 企業在年度中間終止經營活動的,應當自實際經營終止之日起60日內,向稅務機關辦理當期企業所得稅彙算清繳。企業應當在辦理註銷登記前,就其清算所得向稅務機關申報並依法繳納企業所得稅。  5. 個人所得稅納稅申報期限  (1)自行申報納稅的申報期限。
  • 總結,關於印花稅知識點
    01借款合同需要徵收印花稅嗎?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施行細則》第十條規定,印花稅只對稅目稅率表中列舉的憑證和經財政部確定徵稅的其他憑證徵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及其施行細則的規定,現將借款合同貼花的有關問題規定如下:一、關於以填開借據方式取得銀行借款的借據貼花問題。目前,各地銀行辦理信貸業務的手續不夠統一,有的只籤訂合同,有的只填開借據,也有的既籤訂合同又填開借據。
  • 2021最新有關財稅用工乾貨問題匯總——最新增值稅/所得稅/預扣預繳/進項稅/印花稅案例落地
    答:根據《印花稅暫行條例》附件印花稅稅目稅率表規定,產權轉移書據包括財產所有權和版 權、商標專用權、專利權、專有技術使用權等轉移書據;按所載金額萬分之五貼花,納稅義務 人為立據人。 根據《印花稅暫行條例施行細則》第十條規定,印花稅只對稅目稅率表中列舉的憑證和經財政 部確定徵稅的其他憑證徵稅。
  • 2020年4月納稅申報期限延長通知
    2020年4月納稅申報期限延長通知【點擊查看文字版】  為進一步支持疫情防控工作和企業復工復產,便利納稅人、扣繳義務人(以下簡稱納稅人)辦理納稅申報事宜,稅務總局決定延長2020年4月份納稅申報期限。
  • 企業所得稅,印花稅,納稅申報,個人獨資,這6個常識會計要知道
    企業所得稅,印花稅,納稅申報,個人獨資,這6個常識會計要知道1、高新技術企業有哪些稅收優惠?2、籤訂哪些合同需要繳納印花稅?根據《印花稅暫行條例》第二條規定,下列憑證為應納稅憑證:(一)購銷、加工承攬、建設工程承包、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保管、借款、財產保險、技術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所以籤訂以上合同需要繳納印花稅。
  • 稅務總局明確2020年度申報納稅期限
    中國會計視野訊 國家稅務總局辦公廳發布《關於明確2020年度申報納稅期限的通知》。公告明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第一百零九條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2020年部分節假日安排的通知》(國辦發明電〔2019〕16號)規定,現將實行每月或者每季度期滿後15日內申報納稅的各稅種2020年度具體申報納稅期限明確如下,請遵照執行,並及時告知納稅人。一、1月、6月、7月、9月、12月申報納稅期限分別截至當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