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哲學作品中蘊含的那些「不言自明主旨」的重要性,每一個睿智而富有獨立思維的人都不會否認的。
這種主旨最重要的特性在於:它們是一種不需要進行證實,不能夠被否認的事實。
而這樣的主旨的來源是人類生活中的一般經驗,暨我們日常生活中的普通常識,而非那些有組織的、成體系的系統性的知識。
從此方面特性而言,它們更接近於科學或歷史知識,而不隸屬於哲學或數學知識。
這也就是歐幾裡得更喜歡稱這些概念為「普通觀念」的底層邏輯——因為這些觀念對於人類是有啟迪作用的。
當然對於這一點有許多人持有異議,譬如洛克等人就對此表示過明確的反對。
究其原因,造成這樣反對的最大誤區就是——洛克並沒有看出「沒有啟發性的主旨」,和一個「有啟發性的主旨」之間的不同。
對於後者暨「有啟發性的主旨」,如果我們不去努力的學習就不會搞清楚其中的道理。
而正是因為這樣的原因,才造成了很多人對於「不證自明」主旨的一種誤解——它們都是一些廢話。
他們沒有看出作者不斷強調這些所謂的「廢話」的良苦用心。
他們沒有看出通過這些所謂的「廢話重說」,能夠確確實實的增進我們的知識。
當然還需要指出的是,其實還有一些所謂「不證自明的主旨」確實是一些「廢話」,是可以快速略過的。
為了更好的讓各位讀者更好的理解兩者之間的區別,我們來舉兩個例子。
第一個例子,沒有啟發性的不證自明的主旨「父親的父親就是祖父」。
這句不證自明之理的主旨就蘊含在其定義之中。
它只是很膚淺地對某種關係進行了一種語言上的約定——我們要稱呼父母的父母為祖父母。
第二例子,有啟發性的不證自明的主旨「整體大於部分」。
這句不證自明的主旨與上一個例子相比之間就存在著很大差距。
對於這個主旨而言當我們能夠理解它所蘊含意義,就可以說我們對整體與局部的本質,以及它們之間的關係有了理解。
這種理解超脫了文字或語言的桎梏,無論這些表達的語言或文字有什麼樣的變遷,我們對於「整體和局部」這件事件的本質的理解都不會變。
譬如定量的整體一定能夠被分為量的部分,就如同一種紙能夠被分為兩半或四份一樣。
因此我們知道了一個定量的整體(任何一種有限的定量整體),也知道這些定量整體中那些很明確的某一部分。
所以我們可以得出這樣的結論「整體比這個部分大,或這個部分比整體小了」。
但目前為止我們論證並沒有結束,這些結論只是一些口頭上的說明而已。
因為我們無法對「整體」或「部分」進行定義,或者說這兩個概念是原始的或無法定義的觀念。
它們要求我們只能通過對兩者之間的關係描述,來表達出我們對於「整體」與「部分」的理解。
這樣的說法就是一種不言自明的真理,我們完全可以通過反證法來證明它的正確性。
譬如我們如果將一張紙作為一個「部分」,而將這張紙切成兩半後的其中一半當做「整體」。
那麼我們一定都知道:這張紙沒有切開之前的「部分」小於切開來後的一半大小的「整體」。
通過這個例子可以確認,無論我們如何運用文字來表述整體和部分。
只有當我們真正地了解定量的整體與其中明確的部分後,才能作出正確的判斷。
才能說我們真正把握了「整體大於部分」的本質。
暨知道的是存在的整體和部分之間的關係,而不僅僅拘泥於一種詞彙的用法或表述。
希望通過本篇文章的內容,能夠幫助大家更好理解啟發性與非啟發性兩種「不證自明」的主旨。
閱讀改變自我的最有效手段,你閱讀了嗎?我是小賀期待明天與你相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