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是身陷危機的雲南首富家族控制的上市公司,一個是昔日造假退市主角藍田股份的關聯公司,在今年春節前後成功賺足了資本市場眼球。這兩家公司便是東方金鈺(600086,SH)和中國藍田總公司(以下簡稱中國藍田)。
2019年2月1日宣布將易主中國藍田之後僅一周多,2月12日晚間,東方金鈺便宣布相關股權轉讓事項暫時終止。不僅如此,此次股權轉讓的關鍵人物中國藍田法定代表人瞿兆玉還對媒體表示,自己對該事情「沒籤字、沒授權」。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調查還發現,中國藍田人事混亂早有端倪,而在昔日造假主角藍田股份之外,竟然還存在著兩個版本的中國藍田官網。
瞿兆玉否認參與易主事項
近日,東方金鈺易主事項頻現反轉。東方金鈺公告控制權轉讓事項暫時終止同日,曾任藍田股份法定代表人、董事長及總經理,現任中國藍田法定代表人的瞿兆玉在接受《上海證券報》和《證券日報》採訪時對此次股權轉讓事項進行了全盤否認。
瞿兆玉稱自己「沒籤字,沒授權」,還出示了一份自己於2月11日發給東方金鈺的函件,內容是該收購事項無效,理由是《中國藍田總公司會議紀要》未經公司法定代表人籤署,會議決議未經公司正常決策審批流程批准,不符合公司決策制度。
瞿兆玉的說法是否屬實?若屬實,誰在推動此次股權轉讓?就相關問題,2月13日,《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致電瞿兆玉,但他對於上述兩家媒體的報導未予置評,至於其他問題相關回應,其表示「沒必要」。
根據《上海證券報》報導,瞿兆玉解釋稱,有高管曾向其提及這次股權轉讓事項,但其當時並未批准。那麼,為何此後東方金鈺公告稱實際控制人趙寧與中國藍田就股權轉讓事項達成共識?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近幾個月來,在多篇新聞資訊中,多位人士掛著中國藍田總公司總經理或者總裁的頭銜。
根據武當山旅遊經濟特區管理委員會官網2018年9月27日發布的新聞,其中提到了名為張翼的中國藍田總公司總裁。另外,網絡上上還有一篇名為《青白江區委領導會見中交三局有限公司和中國藍田總公司客人》相關新聞,發布日期為2019年1月2日,而其中提及的中國藍田總公司總經理名為劉開文。
兩個版本中國藍田官網
短短數月,為何中國藍田人事出現如此大的變動?記者查詢中國藍田總公司官網並未找到公司高管任職情況介紹。記者又就相關事項致電公司公開電話,但電話未能接通。
更加蹊蹺的是,與上述官網辦公地址在「北京市朝陽區建國門外大街永安東裡甲3號院1號樓德潤大廈B座25層」不同,網上還有著另外一個版本的中國藍田官網,相關公司地址為「北京市海澱區知春路68號領航科技大廈10層」。2月2日,記者曾致電此版本的公開電話,電話未能打通;2月13日,記者再次致電此版本官網的公開電話,當記者提問對方是否為中國藍田時,工作人員表示了肯定,但「不接受任何採訪」。值得一提的是,2月13日記者再次搜索該版本官網時發現,其僅能通過快照方式打開。
網絡上還流傳著一份聲明,其中顯示,針對近期有人冒充「中國藍田總公司」的名義開展經營活動,謀取私利的行為,經總公司總經理辦公會研究決定:對王斌、張灝、劉開文、張翼、岑盡起五位同志做出職務免除處理。聲明還稱,「中國藍田總公司」從未在北京市海澱區領航大廈設立總公司。
上述聲明發布日期為2018年9月18日,但其網頁現已被刪除,目前僅能通過快照方式查看聲明內容。
一位接近瞿兆玉的人士告訴記者,瞿兆玉表示現在尚未被刪除的官網是假的。
為何中國藍田會出現兩個官網?目前暫時不得而知。不過,就中國藍田的控制權和經營現狀,2月12日,上交所監管函表示,媒體報導稱,中國藍田疑似被中核恆通接管,中核恆通的董事為趙京京等,請中國藍田、上市公司及實際控制人趙寧結合上述信息,儘快核實並明確說明中國藍田與中核恆通及趙京京等的關係,明確說明目前中國藍田的實際控制權和經營權狀態。
律師:若存誤導可能被罰
隨著控制權轉讓的消息發酵,2月11日和12日,東方金鈺連續兩個漲停。不過,自2月12日晚間東方金鈺宣布事項暫時終止後,2月13日其股價跌2.87%。
雖然控制權轉讓事項暫時終止,但還存有諸多疑問。與東方金鈺就控制權轉讓達成共識的是哪個中國藍田?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是否合規?就相關事項,2月14日,《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致電東方金鈺公開電話,但電話未能接通。上市公司一位管理層人士也婉拒了記者的採訪。
上交所監管函中對此進行了關注,要求趙寧具體說明本次控制權轉讓事項的洽談過程,包括洽談時間、參與人員和身份、洽談的主要事項及進展,並說明是否就擬受讓方身份和履約能力等採取必要的盡職調查,與擬受讓方中國藍田及相關方是否存在未披露的協議安排。
上交所在監管函中還指出,後續如發現公司及相關方存在信息披露違規情形,將啟動紀律處分程序,嚴肅追責,並提請證監會核查。
上海明倫律師事務所律師王智斌在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採訪時表示,上市公司控制權轉讓公告發布以後,股價連續兩個漲停,客觀上已經達到了影響市場的效果,但其中是否有不當謀利行為,仍有待監管部門調查。若調查顯示公司存在誤導陳述,可能會受到監管部門的處罰。不過,即使有誤導性陳述,在開盤交易之前上市公司已經進行了風險提示,投資者不一定能夠成功索賠。
(文章來源:每日經濟新聞)
(責任編輯:DF3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