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資助標準
(一)對參加寶博會、智博會等區政府主辦(承辦)展會的企業,給予展位費全額補貼。
(二)本補貼措施不受企業上一年度納稅額限制。
二、申報條件
1.具備獨立法人資格,註冊地在寶安區;
2.應按規定依法在寶安納統。
3.參加寶博會、智博會等區政府主辦(承辦)展會。
三、申報材料
(一)《申請表》;
(二)展位費或展示服務費發票複印件;
(三)企業支付展位費或展示服務費的銀行對帳單、回單等支付證明原件;
(四)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營業執照複印件;
(五)參展合同複印件;
(六)展會期間展位、活動現場現場照片原件;
(七)銀行開戶許可證複印件。
四、申報時間
2019年12月4日—2019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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