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陳彩虹
現代公司的資本來源,通常是多元的,股份公司就是最具代表性的存在。從形式上看,一家新的股份公司建立,這家公司就作為一個獨立的法人整體,出現在世人面前。然而,從實際來看,不同的資本來源通過不同的方式,在公司裡都有自己的代表,它們不只是組合成了當下公司的全部資本,同時也帶來了不同出資方的理念、經驗和某些獨特的「利益訴求」,這使得公司有著「物理拼塊式」的初始特性,潛在地存在「部分撕裂整體」的力量。
觀察看到,一些股份公司建立後,並未遵循一般公司的「生命周期規律」,即出生、成長到發展高峰,再到調整、衰變,而後開啟新的發展階段的過程,而是出人意料地半途夭折,或是起伏跌宕、折騰不已。究其原因,就是不同出資方相互撕裂整體公司的「內耗」,導致了公司的迅速崩塌。
從這個視角來看,股份公司從建立開始,就存在著「整體自我生存」和「股東競相撕裂」的兩股力量之間的博弈。不無遺憾的是,公司治理中每天圍繞這樣的「博弈」 而上演的一幕幕活劇,並未出現在公司治理理論的視野和公司治理實踐的關注之中。因此,提出這個「撕裂」問題本身,就是一件於公司治理價值不凡的事情。
以股份公司建立為起點,我們溯流而上,不同的資本來源就展現在面前。一般而論,按照規模,資本有大、中、小之分;按照主體, 資本有個人、企業和政府等之分;按照性質,資本則有私人、集體和國有之分;按照國別界線,資本又有國外資本和本國資本之分,等等。不論何種類型的資本,基於資本的「前綴」界定,也就是資本的明確屬性規定,如私人資本、集體資本和國有資本等,這些資本至少是附著有不盡相同的「特殊目標」 的。以國有資本為例,它的目標就不僅僅是資本自身的保值、增值, 還帶有主權國家的意志、社會目標和公共倫理價值選擇等。當不同的資本「結合」到一起,建立一家股份公司時,不同資本的原有屬性, 也就隨之而來。或者說,各種不同的資本聚合為一體的公司,並不意味著這些資本就會自然斷舍原有的資本內在規定,瞬間「轉化」為新成立公司資本共有的「新屬性」。因此,現代股份公司所謂的「撕裂」,可近似於認定為一種「自然現象」。
股份公司中不同資本通常附著的不同理念、經驗和特種「利益訴求」,一點都不隱秘,而是相當地外顯。這些附著成分的差異,構成了公司基本的矛盾和對立。當股份公司戰略制定、資源配置、業績分配等出現分歧時,「部分撕裂整體」的博弈就應時出現。頗有意味的是,這些附著成分,其中任何一個,都可以構造出「撕裂」的巨大力量,更不用講它們組合性地作用了。在這裡,我們先分析單一的附著成分帶來的「撕裂」問題。
一是理念差異的問題。不同資本的不同理念,通常帶給公司的,是深層次的戰略對立和各個層面的戰術衝突。英國經濟學家凱恩斯認為,思想觀念比利益更具有統治力。這一說法,在股份公司中得到了有力證實。不同資本附著的不同理念,潛在地、深刻地統治著不同資本在公司裡的不同代表,他們之間哪怕是不大的理念差別,也會走向公司的戰略層面。我們經常看到,公司治理高層在討論和研究戰略時,表面上看,是將公司作為整體,以公司自身的生存、發展為核心,實際上,是出資各方從各自資本理念的角度,博弈原有資本的理念在公司中的地位,力爭某種既有的意識形態對公司戰略「主導」或「影響」。結果就是,形成的公司戰略顯現出不同資本理念博弈的鮮明特性,至於這種戰略是否最適合於公司,並非博弈的主要內容。毫無疑問,相隨而來的,就是戰術層面日常化的「角力」——某些在戰略理念上得不到地位的資本代表, 時常會將他們的不同理念帶到戰術層面去,這些層面的衝突也就在所難免了。
二是經驗相左的問題。不同資本的不同經驗,帶給公司的是現實運作路徑的分歧和矛盾。經濟學的「路徑依賴理論」,顯然是源自於經濟生活的。在許多股份公司中, 不同資本的歷史軌跡「合流」起來,首先構造的,就是源自歷史經驗差異在運作路徑上「依賴因素」 的對立。這種對立最經典的表現, 是所有的出資方,特別是主要的出資方,將原有經歷過的自身個案經驗當成「普遍適用」的邏輯,強力地、照搬式地向現有股份公司演化。鑑於天下並無經驗全然一致的資本實踐,如此的個案經驗「邏輯化」,自然要排斥其他方的經驗, 公司運作路徑的選擇,就是一場你來我往的經驗之爭了。在如此的格局之下,股份公司最後形成的運作路徑,大多有「強勢資本」的特點,它表明這類資本的原有經驗被簡單地「複製」到了現有股份公司之中。不幸的是,這也預示了現有股份公司較大的風險——只要運作的內外部環境和條件,不同於這些資本曾經有過的環境和條件,公司運作路徑就必定曲折多難。例如, 一些「母公司」運作不錯,其「經驗」用於股份制的「子公司」運作就較差,便是我們經常看到的現實典型案例。
三是利益分裂的問題。不同資本聚合在股份公司之後,一種共同的利益關聯就建立起來,這是股份制公司最大的價值所在。與此同時,觀察看到,幾乎所有的不同資本,都有各自特殊的「利益訴求」,與股份公司自身發展無關, 甚至相悖。例如,有的資本是以服務「母體公司」的戰略為目的的, 早年中外合資企業一些外方資本就是為母公司打開中國市場而投資合資企業的;又如以往一些中國上市公司的大股東「挪用」公司的資金,顯然是在服務於大股東「自有的」其他目的,而非服務投資所在的公司。因此,股份公司建立開始,內部就存在這種「公司共同利益」和「資本特殊訴求」之間的「利益戰爭」。如果說,不同資本的理念、經驗問題,帶來摩擦、對立和衝突,潛在地影響公司的發展趨勢,那麼,「利益戰爭」對公司的損傷性影響,就是直截了當的, 它將公司內在的不同資本之間的矛盾通過利益的爭奪表面化,「廝殺」走向了前臺。
在公司治理實踐中,上面三種不同資本附著的不同理念、經驗和特種「利益訴求」是混而出現的, 很少有單一因素博弈的時候。這就在無形中告訴我們,三種因素中, 理念和經驗是工具性質的,而特種「利益訴求」具有目的性。也就是說,理念和經驗是服務於特種「利益訴求」的。因此,從目的的視角來看,只要不同資本各自特種的「利益訴求」存在,附著資本之上的不同理念和經驗之間的對立和衝突就是必然的、常態的。一個重大的結論就是,不同資本的特種「利益訴求」是構成股份公司內部「撕裂」的核心所在。看到了這一點, 就看到了股份公司制度的內在根本特徵之一。
既然如此的「撕裂」是難以避免的「自然現象」,試圖消滅這種現象就不具有可能性,因為這是由不同資本的不同初始屬性決定的。毫無疑問,這種「撕裂」對於股份公司的正常運行,極為不利,公司的生存和發展迫切要求改變,至少是改善這種狀況。在這裡,我們遇到了一個頗為棘手的公司治理的大問題。
不論從理論上講,還是從實踐中看,不同資本聚合到一家股份公司之後,圍繞這家公司自身的生存和發展,一定會形成「共同利益」。畢竟,只有當股份公司發展得好,所有的資本才能保值、增殖,所有的資本才能實現自我部分特種的「利益訴求」。應當說,這股力量也很強大,它保證了大量股份公司在較為正常的軌道上行進。就此而論,股份公司一經建立,「共同利益」和「特種利益訴求」 的博弈序幕就正式拉開。歷史賦予股份公司治理的重大任務之一,就是力爭這種正向的力量,能夠最大限度地抗衡並逐漸弱化「撕裂」的力量。
現在的問題是,這種正向的力量存在於公司的什麼地方?這是一個需要大量觀察和細緻分析的問題。此文專司提出問題,回答問題留待後續專文負責。
作者為高級經濟師,長期在中國建設銀行工作,曾任建行首爾分行總經理、建行董事會秘書等職,現為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特聘教授
文章來源:《中國發展觀察》雜誌2019年第24期
圖片取自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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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管理通鑑|股份公司內部的「撕裂」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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