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羊城晚報全媒體記者 付怡
通訊員 劉慧蓉 張毅濤
「李姐,您要的房源已經內部預留給別人了,但還沒有網籤,要不您給些茶水費我想辦法幫你拿下?」為了金錢利益,廣州市黃埔區一家房地產公司的銷售經理與多名銷售人員竟然在樓盤銷售期間相互勾結,利用對房源銷控的職務便利,向客戶索取額外「購房茶水費」,非法牟利達270多萬元。
近日,廣州市公安局黃埔區分局在深入開展「颶風2020」「淨網2020」攻堅行動中,偵破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購房茶水費」系列案件,為多名購房事主追回共200餘萬元的經濟損失。
4月,黃埔區公安分局經偵大隊接到某房地產開發公司報案:公司在對某房地產項目售後回訪中收到多名業主舉報,項目銷售人員通過謊稱能拿到特殊房源、額外申請到特別折扣等方式,在業主購房時收取天價「茶水費」。接報後,黃埔警方迅速成立專案組開展調查。
經縝密偵查,辦案民警發現,該房地產項目銷售經理江某(男,35歲)與劉某(男,26歲)等銷售人員上下勾結,通過私自控制房源收取「購房茶水費」牟取私利,涉案金額高達270萬元。
操作模式上,一般由劉某等銷售人員對有意向的購房者謊稱好的房源已售賣完,剩下的房子位置及樓層較差;然後再向購房者「透露」自己有途徑能拿到內部房源,如果購房者願意支付銷售經理「茶水費」就可購買。
費用多少視他們評估購房者能承擔的範圍,數目在5萬元至25萬元不等。
經辦案民警多方尋找、聯繫給付「茶水費」的業主,成功勸說22名業主配合公安機關開展調查取證工作。
7月9日,各方證據收集充分,抓捕時機成熟,辦案民警前往某房地產銷售門店將犯罪嫌疑人江某抓獲。抓獲江某後,劉某等6名銷售人員陸續將近200萬元贓款退還至購房業主,併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
目前,江某、劉某等7人因涉嫌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已被警方依法採取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黃埔警方提醒:作為消費者,要切實保護好自身的合法權益,避免被不法分子的招數套路蒙蔽。
若發現開發商、銷售或中介機構等相關人員在銷售商品房的過程中,有收取「茶水費」「指標費」、內部房源等違法違規行為,要及時投訴、舉證和舉報。
而作為銷售人員一定要遵守職業道德,一旦利用職務便利非法索取、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不僅會對管理制度、經濟利益、公平權利等構成侵害,也將面臨法律的嚴懲。(更多新聞資訊,請關注羊城派 pai.ycwb.com)
來源 | 羊城晚報•羊城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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