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要收「茶水費」?最高收48萬?這樣的事情你遇到過嗎?近日浙江嘉興一樓盤10名銷售因向購房人索要上千萬茶水費被判刑,引發關注!
據浙江嘉興市南湖區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10名被告人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6個月至1年6個月不等,部分被告人獲緩刑。
案件起因:嘉興某房地產公司10名銷售人員,利用房源銷控的職務便利,在某盤銷售期間,向購房人額外索取6000元至48萬元不等得「茶水費」。短短半年,10名銷售累計收取超1200萬,其中一名銷售人員,「茶水費」累計達到了400多萬。
庭審現場
關於案件的來龍去脈,一條君帶大家看一下,也提醒各位買房人提高防範意識,以免被他人招數坑蒙拐騙。
01
經理與銷售上下勾結牟利!買房需額外加「茶水費」,最高48萬
我們來復盤案件經過:被告人杜某是本案關鍵人物,是嘉興某房地產公司銷售經理。2018年2月,由於公司樓盤熱銷,杜某向被告人洪某、周某提出向客戶收取「茶水費」的想法。
他們還提出,「茶水費」只收取現金,並且不出具任何收款憑證。很多購房人都以交「茶水費」的形式買到了房子,其中最高的購房人交了48萬元的「茶水費」。
具體如何操作呢?我們來看一下在2018年,購房人張女士準備購買一套緊俏的樓盤,被銷售周某告知房源已經賣光,若有客戶轉讓,就能買到,但前提是多加一點錢。
過了幾天,銷售周某就通知購房人張女士,有一套房子客戶要轉手,但要額外交12萬元更名費。
銷售周某還關照張女士12萬元要以現金形式轉給客戶。最終張女士支付寶轉帳了12萬元,並籤好了購房合同。事後,被告人杜某從中拿走了6萬元,剩下的由被告人洪某、周某所在的銷售團隊分贓。
按照這樣操作形式,該樓盤很多購房人都像張女士一樣通過加價買到了房子,加價金額在6000元至48萬元不等。
02
十人被判刑!
索要購房者上千萬「茶水費」,構成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
最終東窗事發,2018年7月,杜某所在公司主管聽聞外界反映,開發的樓盤需要交額外的「茶水費」才能買到,調查後立即報了案。
杜某所在的公司表示,杜某等員工在銷售樓盤房產過程中,未經公司許可,利用職務便利,擅自以收取「茶水費」的方式將公司的房產加價銷售,並採取收款不入帳方式對收取的「茶水費」直接進行坐收坐支、中飽私囊,給公司的聲譽造成了巨大的損害。
法院審理後認為,被告人杜某、洪某、周某等共同利用案場銷售經理對房源銷控的職務便利以及銷售人員對房源銷售的職務便利,索取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其中被告人杜某涉及索取人民幣317.47萬元,被告人洪某涉及索取人民幣400.27萬元,被告人周某涉及索取人民幣285.97萬元,被告人孔某涉及索取人民幣172萬元,均屬數額巨大,其餘被告人涉及索取人民幣分別為88萬元至30萬元不等,均屬數額較大,其行為均以構成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
法官提醒,銷售人員不能貪圖眼前利益,一旦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索取、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很有可能構成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
而作為消費者,若發現開發商或銷售人員或中介機構等相關人員在銷售商品房的過程中,有收取「茶水費」「指標費」、內部房源等違法違規行為的,要及時固定協議、轉帳憑證、收據或發票等有效證據,並向行業協會、房地產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投訴、舉證和舉報。
03
依法量刑,大快人心!網友:房主不炒,很好的判例
這兩天關於「浙江一房產公司10名銷售向購房者索要上千萬茶水費,被判刑!"消息在各個網站刷屏,網友們拍手稱道,紛紛叫好。
1)大快人心,依法量刑,房主不炒,很好的判例。
@草蜢:收錢一時爽,集體蹲班房。
@易成:貪心,就會去獲取非法利益。貪心,就會最後走上不歸路。只有合潔合理獲取應得利益。才能讓自已走得遠且過得好!
@Xmjbq:房住不炒,依法量刑,很好的判例。
也有網友@Rah調侃道:十幾萬,我一年都掙不到這麼多別人隨隨便便就大手一揮,哈哈哈哭了。
2)很多新盤有不成文」規矩「,希望還市場一片淨土。
@有事請聯繫:這不是個案,新房銷售樓盤很多都有這樣不成文的「規則」。
@君悅小俞:希望能還市場一片淨土
從眾網友的評論可以看出,大家對嘉興某房產公司銷售向購房人收取」茶水費「這種行為都深惡痛之,希望還市場一片淨土,以合理合法的途逕取得應得的利益。
一條君也百度搜索了一下關鍵詞」茶水費」發現,2016—2018年不少城市都有爆出收取「茶水費」的現象。但近年來在房主不炒,各地嚴控下,收取「茶水費」的現象也得到了遏制。
在此,一條君要提醒各位購房人們買房要保持理性,如果購房過程中收到銷售不合理的要求,及時舉報反饋,避免落入買房圈套。
綜合參考:杭州日報、南湖法院、嘉興市中級人民法院、地產BB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