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子一般都沒有足夠的自我保護能力和處理能力,所以說小孩子必須要由監護人保護監督,監護人通常情況下都是孩子的父母,但是有些粗心的父母總是因為種種原因而忽視了孩子,最後可能會導致孩子收到傷害。
前不久,有一個小男孩馬上就要七歲了,在他七歲生日這一天,父母決定帶他去山上踏青遊玩,一家人高高興興的上山去了,一直到晚上才興高採烈的回到家。回家以後母親就忙著整理白天拍的照片,這時候男孩突然說自己的耳朵很癢,母親不以為意,說癢的話撓撓不就好了嗎。
男孩可能覺得媽媽不理自己,便沒有再出聲,自己在一邊撓耳朵,過了半天,母親才發現不對勁,男孩把自己的耳朵都撓出血了,於是趕緊拿手電筒查看兒子的耳朵,結果嚇了一大跳,男孩耳朵裡面爬了一條蟲子。
母親趕緊帶男孩就醫,好在蟲子爬的不深,被大夫給夾了出來,否則事情就嚴重了。這位母親也十分後怕和後悔。在這裡提醒各位家長,孩子如果出現身體不適,一定不要疏忽,否則很有可能給孩子帶來不可逆轉的傷害。
對比,你有什麼看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