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13 20:00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來源 | 浦東檢察
結婚要不要給彩禮?
結婚後發現被騙婚了怎麼辦?
結婚後未經對方同意,
籤訂合同有效麼?
離婚冷靜期真的剝奪了離婚自由麼?
……
婚姻家庭中那些事兒,
在民法典中究竟是怎麼規定的?
今天,東檢直播間邀請到
第五檢察部檢察官助理戴璇
為您解讀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相關規定!
主
講
人
第五檢察部檢察官助理 戴璇
那民法典頒布後
對我們的婚姻家庭帶來哪些變化呢?
一起來了解下吧!
Q1
怎麼樣結婚才合法呢?
當一個男人愛一個女人的時候,
給她最大的承諾只有一種就是娶你回家。
那怎麼樣才算是法律上認可的婚姻呢?
答案是:形式要件+實質要件-禁止性要件
形式要件: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登記。
實質要件包括,首先是男女雙方都達到法定婚齡,即男性滿22周歲,女性滿20周歲;其次雙方自願結婚。
另外一種是禁止性要件。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條規定,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直系血親,包括父母子女之間,祖父母、外祖父母與孫子女、外孫子女間。
那如何計算旁系血親呢?首先要知道自己與所要計算的旁系血親的共同祖先,然後從兩邊分別上數至共同祖先,一輩即為一代,若兩邊的代數相同,則採取該數,若兩邊代數不同則採多者。
像賈寶玉與林黛玉、與薛寶釵則是表姐妹的關係,是法律不允許結婚的範圍哦!
Q2
結婚要不要給彩禮?
在中國古代,六禮合才稱之為婚,否則為奔。所以六禮是古代結婚的必經程序。
那我們今天結婚同樣保留了彩禮的傳統,
但民法典又對其進行了哪些限制呢?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條規定: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
答案是:法律禁止的是以婚姻為名義索要財務違法,某些打著法律旗號,拒絕給彩禮也是顯然不合適的。
Q3
結婚後發現被騙婚了怎麼辦?
對於這個問題,我們需要理清的是騙婚,騙了些什麼?
情形一:財產上的隱瞞欺騙。例如結婚前說房有車年收入五十萬,結了婚才發現車子有車貸,房子有房貸,說好的每個月工資五萬塊因為疫情變成了五千塊。
情形二:感情上隱瞞欺騙。例如結婚前告訴你,你是他的初戀,結婚後才發現他桃花無數,有10多個前女友。
以上,並不屬於,主張婚姻的無效和可撤銷的情況。
答案是:
民法典中規定的婚姻無效只有三種情形
✘重婚
✘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
✘未到法定婚齡
可撤銷婚姻則包括
✘脅迫婚姻
✘未如實告知重大疾病的婚姻
友情提示:結婚前莫衝動,考慮清楚再決定。
Q4
未經丈夫同意,妻子買買買的行為有效麼?
雙十一剛過,相信大家都買買買了吧。
那對於未經丈夫同意,妻子在淘寶上一直買買買的行為,有效麼?
丈夫能不能主張未經過其同意,交易無效呢?
這個問題在民法典也有答案!
民法典規定了日常家事代理權。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條: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對夫妻雙方發生效力,但是夫妻一方與相對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日常家事代理就包括了比如購買食物、衣物,醫療費、教育費、贍養費、撫養費支出等都屬於日常家事代理的範圍。
所以答案是:有效!日常家事代理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對夫妻雙方都發揮法律效應,被代理一方應承擔相應法律責任,有利於保護交易安全。
但也有限制!根據民法典的規定,夫妻之間對於一方可以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範圍的限制,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檢察官的解讀,
是否能讓你對婚姻家庭有更全面的理解呢?
原標題:《普法|婚姻家庭那些事兒,民法典給你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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