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開車的過程當中,很多人都發生過或大或小的交通事故和交通事故發生之後,因為有保險公司的存在,所以說我們的車輛入了保險之後也能夠減少很多損失,最近就有一位先生的汽車被交警扣押了,因為當時發生的交通事故,交警為了取證,所以暫時扣押了車輛,但是由於車輛本身的原因,在碰撞之後可能留下了隱患,導致車輛被交警扣押的過程當中,汽車發生了自燃,而汽車發生自燃之後,交警應該承擔責任嗎?畢竟是屬於交警管轄的時候,出現的事情很多人都抱有自己的看法,下面就跟著小編一起來了解一下事情的來龍去脈。
首先這位先生的汽車出現了一些事物,而在處理事故的時候,交警為了取證,所以就把汽車但是扣押了,還在扣押期間,因為意外發生了自燃的情況,車輛自燃之後完全燒毀,已經沒有辦法再開了,這個時候這位先生就去找保險公司要求賠償,但是保險公司卻以交警應該負責任為由,推卸掉了這位先生到請求無奈之下,這位先生將保險公司告上了法庭,但是在法庭的解釋之下,我們才終於明白了整件事情的來龍去脈。
原來車輛被交警扣押之後,意外發生了自燃情況,交警也賠償了這位先生的損失2月13萬元而賠償這個損失遠遠大過保險公司所給的賠償,所以說如果保險公司再給予賠償的話,就屬於重複賠償了,這樣的話與法律不符,法律上是不允許這樣的,這樣的話就會出現一個問題,那就是車主會因為車輛事故而出現盈利的情況,這是法律所不允許的,所以在法律範圍之內,交警給予了車主賠償,那麼保險公司就可以免賠。
並且如果是交警把汽車弄壞了,交警是需要負責任的,因為在交警保管看押汽車的過程當中有明文規定不得損壞或者損傷汽車,但是在交警保管這位先生騎車的時候,汽車發生了自燃現象,所以說沒有經過正當的保管沒有好的保管措施,導致了車輛出現損壞,理應有交警出事和賠償,所以在這樣的情況下,交警是承擔了所有的責任,所以這位先生也沒有損失什麼,反而比保險公司賠的錢還要多,在這樣的情況下保險公司是可以免賠的,不知道大家聽過之後對這種事情是否有了一些新的了解,或者是其實交警在扣押汽車的時候,如果你的汽車發生了任何的損壞,是可以向交警進行索賠。
在小編看來,自己的車輛被交警扣押之後,交警是有義務保管好汽車的,如果說汽車發生了任何的事故或者是意外或者被轉讓那麼只能夠說明交警是需要進行對你賠付的一個義務,所以說當出現了這樣的事情之後,交警是有義務向你進行賠償的,不知道大家對此有什麼看法,可以在評論裡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