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安在線訊 據安徽商報消息 昨日,本報報導了來安警方破獲一起微信紅包賭博案,涉案金額達1.7億元,記者從警方了解到,這種賭博方式被稱為「踩雷」,由一名成員發紅包,並指定一個數字,如果有成員搶到的金額尾數與數字相同,就要按照數倍紅包的金額返還給發紅包者,而莊家「哥哥」則享有隻搶不發的特權,他還專門購買了搶紅包的外掛軟體,確保自己第一時間搶到紅包。在短短三個月時間裡,「哥哥」抽水收入400多萬元,從一個無業游民變成挎名包戴名表的「暴發戶」。
搶紅包「踩雷」賭尾數
今年5月,有群眾向來安警方反映,他被拉進一個微信群玩搶紅包「遊戲」,很快就輸掉幾千塊錢。據介紹,這種搶紅包的玩法叫「踩雷」,在發紅包之前需要標註一個「雷點」,「雷點」可以是0~9之間的任意數字,搶紅包的人如果搶到的金額尾數與「雷點」一致,就叫「中雷」。「中雷」的人需要按照規定的比例,返還紅包給發紅包的人。
警方打了一個比方,「比如這個『雷點』數字為8,發紅包的人可以發一個200元的紅包,事先約定好賠率為1.5倍,如果有人搶到紅包金額為10.8元這樣尾數為8的金額,就『中雷』了,要賠付200×1.5倍=300元的金額給發紅包的人。」
由於發紅包的人沒有限制,經常會出現很多人同時發紅包的場面,群裡紅包滿天飛,這種玩法非常快,一兩分鐘就可玩一局。
群主用外掛軟體「只搶不發」
在這個賭局中,群主「哥哥」就像賭場裡的「莊家」,專門靠抽水營利,當「遊戲」要開始時,他會發個紅包確認一下群裡在線人數。「哥哥」享有特權,只搶紅包不發,為了保證自己能第一時間搶到紅包,他特地買來了外掛軟體,每次都能第一個搶到。
除了搶紅包外掛軟體,「哥哥」還買來幾千個微信群。據警方介紹,一個正常的微信群裡面的紅包有上限數字限制,一般紅包發到200個左右就被系統自動屏蔽不能再發紅包了,或者會出現卡紅包的現象,「哥哥」從上線手裡買來大量的「不卡紅包」微信群,這種群沒有紅包限制,但是玩上一兩個小時,就會被騰訊監控並封群,因此需要不斷「轉移陣地」。在三個月的時間裡,警方查到「哥哥」已經使用了上千個微信群。
三個月群主賺了400多萬
在這個賭局裡,很多參賭者為了追求高額的回報,經常一個紅包就要發500元,但是十賭九輸,「玩家」永遠是輸的一方,有人一晚上輸了幾萬元,而群主「哥哥」則靠只搶不發的規則,成了穩賺不賠一方。
來安警方告訴記者,他們調查了「哥哥」的微信轉帳流水記錄,發現從今年3月到6月案發的短短三個月時間裡,「哥哥」的流水記錄達到了驚人的1.7億元,他靠著搶紅包營利400多萬元,算下來平均每天可收入數萬。
據介紹,「哥哥」原本在來安當地是一名無業游民,經濟條件很一般,但是自從開設這個紅包賭局後,他一夜暴富,挎幾萬元的名包,戴上萬元的名表,出入高檔場所。
「搶紅包」賭博屬違法行為
警方介紹,微信紅包賭博方式有很多,不管是哪種方式,群友只要參與進去都贏不了。這類網上小遊戲跟其他網遊一樣,「外掛」總是如影隨形,可以控制紅包的尾數、大小,讓自己處於不敗之地。也有玩家利用微信群裡的「轉發紅包」的功能,將紅包轉到自己的群裡,保證自己搶到大點數,「免死」和「抽頭」的規則設置也讓群主穩賺不賠,莊家用「外掛」只贏不輸,只剩下群裡的玩家,一次次地發出紅包。
據警方介紹,判斷「搶紅包」是不是賭博,關鍵就看組織者是否從中營利。按照《刑法》規定,以營利為目的的聚眾賭博或以賭博為業開設賭場的,都將構成犯罪。以營利為目的的「搶紅包」群,是一種新型賭博形式,其群主的行為就等同於「聚眾賭博」開賭場,屬於犯罪行為,群成員「搶紅包」也是涉賭的違法行為,要受到治安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