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媒體報導,2020年11月25日,安徽肥東發生的那起倍受關注的,孕婦由於醫院護士失誤而導致,原本想到醫院來保胎的孕婦誤服打胎藥事件,最終醫院與患者雙方經調解後,意見達成一致,涉事護士被醫院辭退!
這起事件發生在11月4日,安徽肥東縣的施先生陪同妻子住進肥東安貞醫院保胎。11月6日早上,護士給孕婦發藥時,施先生的妻子沒有多看多想就將藥服下了,但後來卻被護士告知「吃錯藥了」。
隨後,發錯藥的護士將這一情況及時向醫院相關負責人匯報。
正是由於這名護士的失誤,錯把3粒打胎藥當成了保胎藥發給了施先生的妻子,使得原本想保胎的孕婦吃下了三顆打胎藥! 醫院醫生得知了這一情況後,立即對施先生的妻子進行了催吐和稀釋等應急措施,但是效果並不明顯,於是安貞醫院的醫護人員陪同施先生及妻子程女士趕往了肥東縣人民醫院進行洗胃處理。
雖然後來肥東縣安貞醫院為孕婦做了B超檢查,並得出胎兒整體情況良好的診斷結論,但是孕婦和家人仍然擔心由於誤服打胎藥會對胎兒後續發育產生一定的影響,畢竟胎兒已經17周左右了!
出於對胎兒健康的考慮,施先生的妻子出於無奈,選擇終止妊娠,並希望醫院方面對此事給予合理解決和賠償。
在肥東縣衛健委介入下,經過多次組織醫院和孕婦家屬的協調,最後的協商結果是,院方在對於孕婦在肥東安貞醫院住院期間的費用及後續到肥東縣人民醫院進行引產手術產生的費用,由肥東安貞醫院全部承擔的前提下,再支付給孕婦9.5萬元作為事故的賠償金。而那名發錯藥的護士,肥東縣衛健委已經對其做出給予辭退並吊銷其護士資格證的處罰。
也許有人會說,神仙打鼓有時錯,護士也是普通人,普通人哪有不犯錯誤的時候?話雖然有一定的道理,但是,有一點必須明確,那就是,醫護人員偶爾犯一次失誤,誰都可以給予理解,至於由於失誤給病人帶來的後果,按照相關的規定積極賠償就是了。
但是,把保胎藥錯發成打胎藥,這樣的低級錯誤是絕不能允許發生的,這是作為一名護士最基本的責任心問題!還不要說是專業的護士,恐怕就是最普通的街邊藥店的營業員也不可能出現這種失誤吧?
人犯錯誤是可以原諒,但是,由於對病人缺乏應有的責任心而導致的如此低級錯誤就是無法原諒的。因為這樣的低級錯誤,時刻關乎著患者的生命安全!今天能把保胎藥錯發生打胎藥,明天就有可能把治療血壓高的藥錯發成治療血壓低的藥,把降血鉀的藥錯發成提高血鉀的藥!
在這起事故中,由於家長怕胎兒的後續發育受到影響,而無奈的做出了終止妊娠的選擇!要知道,任何一次的人工流產,都會增加女性不孕不育的概率!
當然了,施先生在遭遇這件事情後,能夠理性解決問題的處事方法很值得我們去學習,積極運用法律手段維權,才是正確解決醫患矛盾的方法,否則,既不利用於問題的解決,又會加重醫患矛盾的進一步升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