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28日召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管理局新聞發布會上獲悉:自今年10月10日起,港澳居民可在內地申請換發補發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俗稱「回鄉證」),申辦手續與在港澳地區一致。
據了解,政策實施後,港澳居民可就近向覆蓋全國的3000多個縣級以上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窗口提交申請,也可以依本人意願返回港澳地區申辦換發補發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申請人可通過窗口申請、提交材料、繳納辦證費用、自願選擇證件郵寄服務,一次性完成所有申辦手續,辦證時間縮短為7個工作日。
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是港澳居民來往內地的法定出入境證件,也是港澳居民在內地的身份證明。本次新政針對港澳居民出行過程中的堵點、痛點問題,積極回應了港澳居民出入境新需求,在節省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換發補發時間成本的同時,也減少了經濟支出。據統計推估,每年在內地申請換發補發證件的港澳居民僅交通費一項可節省約1.8億元。
【來源: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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